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政务服务“一窗通办”服务提供规范(试行)的通知

来源: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09-23 11:09:37 字号: 分享至:

市各有关单位,各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

  为全面推进落实“前台统一受理、电子分派流转、后台限时反馈”的“受审分离”政务服务模式,进一步规范、优化全市政务服务大厅“一窗通办”服务流程,我局制定了《佛山市政务服务“一窗通办”服务提供规范(试行)》,附《佛山市政务服务事项综合服务授权委托书(模板)》,现予以印发试行。

  一、完成事项进驻。各级行政服务中心需组织推进全市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全面进驻本级行政服务中心,镇(街)和村居服务网点进驻由区级统筹,实现线上线下业务由各级行政服务中心统一接件受理、统一分派流转、统一办结发证、统一评价处置。

  二、做好业务培训。各级业务主管部门授权各级行政服务中心统一对外提供综合服务,需按要求签订服务授权委托书,对窗口及服务人员做好业务培训。授权期间业务内容有调整的,各级业务主管部门需主动联系行政服务中心提前准备,确保对外服务平稳过渡。

  三、统一宣传引导。各级行政服务中心与各级业务主管部门要做好前后台衔接,在预约办、网上办、一窗办、指尖办、免证办等服务方式,以及受理、流转、发证、评价等各个环节要合力提供整体服务,在各类宣传渠道统一口径,确保为企业群众提供清晰、明确的服务指引。


  附件:佛山市政务服务“一窗通办”服务提供规范(试行)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1年8月30日

附件下载: 附件:佛山市政务服务“一窗通办”服务提供规范(试行).wps
附件下载: 规范附件:佛山市政务服务事项综合服务授权委托书(模板).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