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政务服务“指尖办”综合服务指引(试行)》的通知
市直各部门、直属各机构,各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营商环境评价有关部署,为深化我市政务服务“指尖办”改革,全面提升我市各项政务服务能力,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现将《佛山市政务服务“指尖办”综合服务指引(试行)》(附件1)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贯彻落实意见,认真遵照执行。
一、加大宣传推广力度。请各级各部门积极推广应用“佛山通”“粤省事”“粤商通”,加大宣传力度,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网厅、移动平台张挂有关二维码,加强申报辅导,主动推介“指尖服务”。
二、拓宽服务事项范围。各级各部门应不断转变服务模式,利用数据赋能,增加“佛山通”“粤省事”“粤商通”等移动平台的接入事项,增强服务能力,让更多企业群众受惠于“指尖服务”。
三、加快服务渠道融合。打通线上线下服务渠道,按照“应进必进”原则,将各渠道的服务事项全面接入“佛山通”APP等移动平台,根据服务事项特点提供不同深度的“指尖服务”。原则上,服务咨询、服务预约、进度查询、结果查询、服务评价等应全面接入。
附件:1.佛山市政务服务“指尖办”综合服务指引(试行)
2.“粤省事”移动政务服务平台使用指南
3.“粤商通”移动政务服务平台使用指南
4.“佛山通”移动政务服务平台使用指南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