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政务服务“异地办”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各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做好2021年国家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方案》(佛政数函〔2021〕53号)文件要求,全力打造我市一流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大力推行“异地办”服务,我局研究制订了《佛山市政务服务“异地办”服务规范》,并梳理形成了目前佛山市提供“异地办”服务的事项清单,现予以印发实施,请结合以下贯彻落实意见,认真遵照执行。
一、优化服务模式。全面推行“一网通办”,大力拓展“代收代办”,积极推进“一机通办”,以企业群众办事需求为导向,持续推动个人服务、企业生产经营高频事项“异地可办”,逐步扩大通办事项范围,并及时在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更新发布。
二、强化服务能力。强化数据共享和电子证照应用,通过电子证照在线核验、在线提交等形式,推动电子证照应用尽用,开展数字化在线审核,进一步拓展“零跑动”服务覆盖范围,为企业群众提供线上线下融合的多样化办事渠道,满足不同群体的差异化需求。
三、加大宣传推广。各区、各部门积极通过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要做好有关政策汇聚、宣传解读、服务推广和精准推送,让改革红利惠及更多企业群众。
附件:1.佛山市政务服务“异地办”服务规范(试行)
2.佛山市“异地办”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21年8月版)
3.“异地办”事项“异地代收代办”办理流程图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