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政务服务“特别通道”服务提供规范(试行)的通知

来源: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10-02 12:00:46 字号: 分享至:

市各有关单位,各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做好2021年国家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方案》(佛政数函〔2021〕53号)文件要求,全力打造我市一流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能力,统一设置“特别通道”窗口,持续提升便利化水平,我局研究制定了《佛山市政务服务“特别通道”服务提供规范(试行)》,现予以印发实施,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强化统筹组织基础。结合《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政务服务”指标整改提升方案》工作要求,各级行政服务中心组织推进本级行政服务大厅统一设置“特别通道”窗口,充分授权窗口,做到特事特办,为便捷、高效、优质的“特别通道”服务提供坚实保障。

  二、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各级行政服务中心与各级业务主管部门要做好前后台衔接,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在预约取号、特事特办、委托代办、跟踪督办、陪同协办、上门服务等服务环节要形成合力,统一口径,提供整体服务,确保为服务对象提供清晰、明确的服务指引。

  三、总结宣传推介典型。充分发挥宣传舆论工具的积极作用,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主流媒体,大力宣传各项便民利企举措。鼓励基层积极创新,培养典型,及时总结提炼典型经验做法,加以宣传推广。


  附件:佛山市政务服务“特别通道”服务提供规范(试行)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1年9月8日

附件下载: 附件:佛山市政务服务大厅“特别通道”服务提供规范(试行).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