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建立佛山市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通知

来源: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12-31 17:29:33 字号: 分享至:

市各有关单位,各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各政府采购供应商: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佛政数〔2021〕45号)有关工作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和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建设,健全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工作机制,加快建立政府采购信用评价制度,有效应用信用信息和信用报告,现在我市建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定期更新,供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使用。各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政府采购当事人作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处罚的,请及时抄送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附件:佛山市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021年12月版)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佛山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31日


附件下载: 附件:佛山市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021年12月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