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双随机检查结果

来源:佛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11-20 16:31:42 字号: 分享至: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6部门关于开展2024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佛政数函〔2024〕78号)工作要求,我局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城管、轨道交通等部门联合开展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检查结果公开如下。

  一、基本情况

  各级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双随机、一公开”模块随机抽取检查项目、随机抽取检查人员。本次整治范围内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总数为1703个,随机抽取项目365个,整治检查比例为21.43%;其中,房建市政工程225项,占整治范围内项目的22.12%,交通工程61项,占整治范围内项目的17.53%,水利工程35项,占整治范围内项目的25.93%,其他工程44项,占整治范围内项目的21.67%。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均通过书面检查和在线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主要检查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的设置地方保护、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

  二、检查情况

  从此次专项整治的总体情况来看,被检查项目招标投标过程基本符合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但部分被检查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设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发布、投标保证金退还、评标结果公示、合同公开等方面还存在一些共性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详见附件):

  1. 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19个);

  2. 将特定业绩作为投标条件或加分条件(17个);

  3. 以不合理条件或设置壁垒排斥潜在投标人(26个);

  4. 未按法定要求公示公开、签订合同、退还保证金、提交招标投标情况报告和处理异议等(70个);

  5. 未按要求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6个);

  6.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1个);

  7. 未取得招标核准而开展招标(1个)。

  三、有关要求

  各有关部门对随机抽查、线索核查、投诉举报处理过程中发现的违反公平竞争规则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各招标人应对照整治结果进行自查,引以为戒,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提升履职能力,完善招标内部控制制度,加强招标工作管理,依法依规开展招标投标活动。


  附件:2024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双随机检查存在问题的项目汇总表


佛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