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水利局关于优化完善水务行业诚信管理的通知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局各相关科室,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水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优化完善我市水务行业诚信管理工作,营造良好水务建设市场营商环境,我局现对《佛山市水利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市水利〔2020〕15号)(以下简称《水利诚信办法》)《佛山市水利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市政供排水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市水利〔2022〕62号)(以下简称《市政供排水诚信办法》)部分内容进行优化调整,具体如下:
一、关于暂停实施《水利诚信办法》附件部分加分项目
自2023年12月22日起,暂停实施《水利诚信办法》附件中的“工程业绩”加分项目。相关加分申报通道同步关闭,并暂停业务办理,正在办理中的业务同步暂停。
二、关于暂停实施《市政供排水诚信办法》附件部分加分项目
自2023年12月22日起,暂停实施《市政供排水诚信办法》附件中的“获得佛山市水利局通报表彰”、“工程业绩”加分项目。相关加分申报通道同步关闭,并暂停业务办理,正在办理中的业务同步暂停。
佛山市水利局
2023年12月21日
(联系人:黄承登,电话:8332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