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预约后办事!佛山超2.8万项政务服务事项可以“预约办”

来源:佛山日报 发布时间:2021-10-15 08:53:43 字号: 分享至:

  为提升企业群众办事预约体验,近日,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对外印发《佛山市政务服务“预约办”服务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服务指引》),可在网上预约办理共28108项政务服务事项,先预约后办事,避免“空跑”。

  根据《服务指引》,市民到佛山市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及其分厅(部门自建大厅)办事,可提前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佛山分厅”、“佛山通”APP以及“佛山政务服务”微信小程序等渠道预约。预约成功并生成预约号后,须在规定时段内凭预约号及身份证原件到各级行政服务中心进行取号办理业务。

  办事前,办事人登录政务服务网站、移动端等,需通过扫描二维码进行人脸识别等方式完成实名认证,提供真实姓名及身份证号等信息进行实名绑定,否则预约无效。办事人按页面提示完成预约后,可随时进行查询,并需凭预约号及预约人身份证原件在距预约时段开始前15分钟到对应办事大厅进行现场取号办理业务。

  根据《服务指引》,每个工作日下午5点更新下一轮预约号,节假日或公休日提供服务的服务大厅,号源与工作日号源同一时间点更新,每人每天可在不同时间段内预约最多3个号,同业务每人可约2个号源。办事人可通过相应预约渠道在规定时间内取消当前预约,取消预约需在离预约时段开始提前3小时,未在规定时间内取消预约的计入失约。取消预约次数达到3次,则1个月内不能进行修改及取消预约。而1个月内爽约次数达到10次者,次日起30日内则将不能再发起预约功能,且均会被记录到诚信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