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发改价费函〔2020〕41号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海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鉴于天然气上游价格和市场供求变化,为保障我市管道天然气供应稳定,根据市天然气非居民销售价格与上游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有关规定,从2021年1月1日起恢复执行《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管道天然气非居民价格的通知》(佛发改价费〔2019〕12号)规定的管道天然气非居民销售价格最高限价。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