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供电局关于印发《佛山市供电服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发展改革局,各区供电局:
为加快推动佛山市供用电领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信用建设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能力,为信用良好用电主体提供更优化便捷的供电服务,进一步优化我市用电营商环境,推动形成诚信用电的良好市场氛围,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果在供电服务领域的应用,建立并逐步完善用电主体信用信息记录、披露、应用机制,以信用数据为支撑,创新供电服务模式,简化办电手续,为诚实守信用电主体提高办电效率、降低用电成本,进一步规范用电主体用电行为,提升用电主体守法诚信意识,打造具有佛山特色的“信用+供电服务”便企惠民应用场景。
二、工作任务
(一)强化供电领域公共信用信息归集。依据《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2022年)》,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加大对用电客户的用电信息、电费缴纳信息、履约信息的归集力度。依法依规将无正当理由欠缴电费数额较大,经催告后超过六个月仍未缴纳、窃电及违约用电信息、失约信息纳入失信记录。
(二)推行供电领域信用承诺制。搭建“信用+供电服务”应用场景,积极引导各类用电主体在办理供电业务时,主动签订信用承诺书,通过“信用佛山”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承诺信息,对违反信用承诺的行为,依法依规纳入失信记录。
(三)加大优良用电主体正向激励。对3年内无欠费、窃电、违约用电、失约等行为的优良信用用电主体,提供客户经理主动服务、VIP绿色办电通道、容缺受理、日常用电分析等专属便利措施,压缩守信主体办电时长,提升供电服务质量;并在光伏发电并网、储能节能改造等项目建设中,优先予以政策支持。
(四)打造“佛信电”便民惠企服务模式。对因历史原因无法提供物业权属证明的用电主体,信用报告等级符合要求的,由用电主体书面向供电部门作出诚信守法用电承诺后,以信用报告代替物业权属证明,即可办理用电申请,实现“零证”办电。
(五)完善用电主体信用修复流程。制定供电领域公共信用信息异议申诉工作指引,对已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失信主体,可按程序向供电部门或辖区信用主管部门提交修复申请,依法依规修复相关失信记录。
(六)建立信用信息线上共享机制。加强供电领域公共信用信息数据线上共享应用,推动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与供电业务系统对接,探索用电主体通过“南网在线”刷脸获取电子信用报告等数据,在线完成用电报装。
三、建立推进落实长效机制
(一)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快推进供电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及应用,切实发挥信用建设支撑“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促进服务经济稳增长和民生改善的作用。
(二)建立工作例会制度,根据任务推进进度,不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例会,检查、总结任务推进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附件1:“信用+供电服务”应用流程
附件2:信用办电承诺书(模板)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供电局
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