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守信激励措施清单(2023年版)》《佛山市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推动社会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健全我市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工作机制,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等政策法规的要求,市发展改革局会同有关单位制定了《佛山市守信激励措施清单(2023年版)》《佛山市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2023年版)》,现予印发实施,请各区、各有关部门结合以下要求认真组织落实。
一、《佛山市守信激励措施清单(2023年版)》旨在规范界定信用激励措施的种类及其适用对象。除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文件、地方性法规等另有规定外,佛山市行政事业单位和法律法规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依据《佛山市守信激励措施清单(2023年版)》对符合资格的对象开展信用激励。
二、《佛山市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2023年版)》旨在规范界定失信惩戒措施的种类及其适用对象。除法律、行政法规、党中央和国务院政策文件(部分暂不具备条件的以部门规章的形式确定)、地方性法规另有规定外,佛山市行政事业单位和法律法规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超出《佛山市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2023年版)》所列范围开展失信惩戒。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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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守信激励措施清单(2023年版).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