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建设工程城建档案验收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

来源:佛山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3-12-25 19:15:29 字号: 分享至: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建设工程城建档案验收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

佛自然资通〔2023〕205号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分局,市规划城建档案馆、各区城建档案管理机构: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助推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高项目审批服务效率,根据《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 佛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实施细则(2.0版)》的通知》(佛政数〔2023〕34号)等文件要求,决定建设工程城建档案验收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相关配套文件见附件,现印发实施,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在全市行政区域内推行建设工程城建档案验收事项告知承诺制。请相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一)请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协助指导市规划城建档案馆做好“佛山市互联网+建设工程档案在线验收系统”的相关对接、运行和实施推广工作。

  (二)各分局应配合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做好服务事项的进驻、培训等衔接工作。

  (三)各级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按照本通知要求推行建设工程城建档案验收事项告知承诺制,提高告知承诺制的项目实施比例。

  二、各级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在推行告知承诺制时应加强业务指导与监管:

  (一)建设单位可自主选择告知承诺制或审批制办理。

  (二)采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办理机构在作出决定后按规定进行批后复核。办理机构应建立批后监管台账,按照《佛山市自然资源领域批后监管管理办法》等规定进行管理。

  (三)对实施告知承诺制的项目,应建立诚信管理制度,加强诚信管理,相关诚信记录纳入佛山市自然资源领域诚信管理体系。

  三、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城建档案验收告知承诺制相关工作的通知》(佛自然资通2021135号)同时废止。印发之日前已申报的项目,继续延用原审批模式。


  附件:1.建设工程城建档案验收办事指南(试行)

             2.建设工程档案自检工作指引(试行)

             3.佛山市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及报送告知书、承诺书

             4.建设工程纸质档案报送工作指引(试行)

             5.建设工程城建档案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补报通知书

             6.建设工程城建档案验收配套表格

             7.建设工程纸质档案报送配套表格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20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建设工程城建档案验收办事指南(试行).doc
附件下载: 附件2:建设工程档案自检工作指引(试行).doc
附件下载: 附件3:佛山市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及报送告知书、承诺书.doc
附件下载: 附件4:建设工程纸质档案报送工作指引(试行).doc
附件下载: 附件5:建设工程城建档案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补报通知书.doc
附件下载: 附件6:建设工程城建档案验收配套表格.doc
附件下载: 附件7:建设工程纸质档案报送配套表格.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