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证投资者服务与纠纷调解中心简介
广东中证投资者服务与纠纷调解中心(以下简称调解中心)于2015年4月以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形式在广东省民政厅登记注册,现同时为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证法律服务中心)广东调解工作站。调解中心作为公益调解组织,从辖区不同领域选聘了54名兼职调解员,免费为投资者调解纠纷及解答咨询。2016年6月,被确定为首批8家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试点调解组织之一。2017年6月,在首届广州金融服务之星评选活动中被评为最佳金融服务窗口之一。2021年3月,凭借自身突出的工作表现获得2020年度中证法律服务中心“十佳调解工作站”殊荣。
搭建多渠道纠纷处理平台
在诉求接收端,为便利投资者能及时反映诉求,调解中心已开设了网上投诉受理平台、热线电话及邮箱等多种诉求接收渠道。
在诉求处理端,调解中心依托广东证监局互联网监管信息平台,建立了辖区证券期货投诉处理平台,实现快速专业化的调解。
构建全方位大调解诉求处理体系
健全调解组织制度。加强调解组织管理,制定《广东中证投资者服务与纠纷调解中心证券期货纠纷调解规则》《广东中证投资者服务与纠纷调解中心证券期货纠纷调解员管理办法》《广东中证投资者服务与纠纷调解中心证券期货纠纷调解工作管理办法》,规范调解组织内部管理。建立简繁分流的多元调解机制,将调解分为简易调解和普通调解,提高调解工作质效。
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广东证监局指导调解中心先后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签订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合作备忘录。2017年,广东证监局、广州中院、调解中心、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联合签署《关于加强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合作备忘录》,包括将证券权利确认纠纷、证券交易合同纠纷等多类 证券期货纠纷纳入诉调对接范围,明确诉前调解、诉中调解的具体方式和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流程,并将调解中心列为广州市中院及天河区法院的特邀调解组织,调解中心调解员同时受聘为特邀调解员,实现辖区多级法院诉讼与调解无缝对接。
建立仲调对接机制。2018年,广东证监局指导调解中心与广州仲裁委签订仲调对接合作协议。
建立小额速调机制。广东证监局指导调解中心推动辖区24家证券期货法人机构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签订小额速调合作协议,推动小额速调机制在辖区全面落地,制订《广东调解工作站小额速调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规范相关调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