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落实律师调查令畅通中小投资者维权渠道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8-26 16:57:41 字号: 分享至:

  中小投资者是资本市场的主要参与群体,但在交易地位中往往处于弱势,且抗风险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不强,合法权益容易受到侵害。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为进  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畅通中小投资者维权渠道,增强中小投资者的维权能力,提升诉讼便利度,市司法局联合市法院近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公司纠纷、证券期货纠纷案件中实行律师调查令的通知》,从规范操作流程、强化执行效果、防范法律风险、提高社会认可度等四个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推进律师调查令在公司纠纷、证券期货纠纷案件中的有效施行。

  一是加强工作指导,规范律师调查令的操作流程。积极推动律师调查令在公司纠纷、证券期货纠纷案件中的常态化运行,规范操作流程,严格审查申请材料,在法院内部建立科学的调查令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行为,督促其依法依规申请并使用律师调查令,履行保密义务,规范保存及使用调取的证据。

  二、加强沟通协调,强化律师调查令的执行效果。积极联合公安、税务、市场监管、金融、不动产登记、机动车登记、银行金融机构及证券交易中心等部门(单位),建立健全联动协调机制,畅通信息反馈渠道;强化律师调查令的权威性和执行力,严格落实“律师持令调查视同法院工作人员调查”工作机制。

  三、加强监督管理,防范律师调查令滥用的法律风险。加强在公司纠纷、证券期货纠纷案件中实行律师调查令的监管查处工作,防范滥用律师调查令、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律风险;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监管,对违反相关规定滥用律师调查令的,依法立案调查并及时处理。

  四、加强宣传推广,提高律师调查令的社会认可度。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推广在公司纠纷、证券期货纠纷案件中实行律师调查令的工作成果和典型经验,增强社会对律师调查令制度的理解和认同,提高社会知晓程度和认可度;引导律师在公司纠纷、证券期货纠纷案件中积极主动申请律师调查令,增强中小投资者的举证能力,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