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安排】用无人机拍秋色巡游要申报!指南在这里→

来源: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 发布时间:2023-11-01 11:50:30 字号: 分享至:

  10月31日,禅城公安发布公告,为进一步加强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维护佛山市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空中安全,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于2023年11月4日0时至24时对2023年秋色巡游路段及周边500米范围内区域“低慢小”航空器加强管理。

  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的“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航天模型、空飘气球、孔明灯等。

  二、2023年11月4日0时至24时期间,未经允许禁止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在秋色巡游路段(祖庙、祖庙路、人民路、天地路、建新路、体育路、同济路、同济东路、岭南大道北、文华公园西门)及周边500米区域内进行“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活动。

  三、管控期间,各单位、组织和个人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主动配合无线电管理、民航、公安等部门做好“低慢小”航空器及其拥有、使用者的登记管理工作。

  四、对于违反本通告的飞行行为,由公安机关联合相关部门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