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会同中央农办、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
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等社会救助范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近日,民政部会同中央农办、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要加大低保扩围增效工作力度,规范完善低保准入条件,完善低保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落实低保渐退政策,细化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条件。
《通知》强调,要进一步加强急难临时救助,加强对生活困难未参保失业人员和其他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群众的临时救助。
《通知》要求,要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建立易地搬迁与低保工作衔接机制,加强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分层分类救助帮扶机制。
《通知》强调,要优化规范办理流程,进一步明确低保等社会救助制度的办理期限,落实公示、公布制度,并对优化非本地户籍人员救助申请程序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还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资金保障、加强监督检查、加强能力建设、加强社会救助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对做好保障工作提出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