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调整部分市直中央和省驻禅单位对口帮扶相对贫困村任务的通知
市有关单位:
我市部分市直、中央和省驻禅单位一直以来均作为帮扶成员单位参与脱贫攻坚对口帮扶湛江、云浮工作。根据《市绩效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佛山市2019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佛绩效发〔2019〕2号)要求,为理顺绩效考核单位与帮扶单位的差异,现对实质参与帮扶工作的部分市直、中央和省驻禅单位予以明确,请各单位继续扎实做好帮扶工作。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有关意见建议,请径向市扶贫办反映。
附件:调整部分市直、中央和省驻禅单位对口帮扶相对贫困村任务明细表
附件
调整部分市直、中央和省驻禅单位对口帮扶相对贫困村任务明细表
注:1.表中排名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
2.各单位开展帮扶工作时应包含下属及归口管理单位,各单位的下属及归口管理单位不在表中进行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