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佛山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政协第十二届佛山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政协第十二届佛山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政协第十二届佛山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6月16日至17日召开。
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政协佛山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政协佛山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二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讨论市政府工作报告及有关报告;
四、通报表彰政协第十二届佛山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以来的优秀提案,通报表扬2019年度履职考核优秀委员;
五、辞免和补选政协第十二届佛山市委员会副主席、常务委员;
六、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二届佛山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