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10-10 15:31:04 字号: 分享至:

佛府〔2022〕12号.png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

“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佛山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残联反映。


佛山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8日





佛山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


目  录


第一章  发展基础…………………………………………………5

  第一节  党中央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5

  第二节  “十三五”期间我市残疾人工作取得显著成绩…6

  第三节  我市残疾人事业迎来创新发展新机遇……………8

  第四节  我市残疾人工作面临诸多挑战……………………9

第二章  总体要求…………………………………………………9

  第一节  指导思想…………………………………………10

  第二节  基本原则…………………………………………11

  第三节  主要目标…………………………………………12

第三章  任务与措施……………………………………………14

  第一节  民生保障…………………………………………14

  第二节  康复服务…………………………………………17

  第三节  就业服务…………………………………………20

  第四节  特殊教育…………………………………………23

  第五节  宣传文体…………………………………………24

  第六节  无障碍建设………………………………………26

  第七节  权益保障…………………………………………28

  第八节  助残扶残…………………………………………29

  第九节  产业发展…………………………………………29

第四章  保障条件………………………………………………30

  第一节  坚持党的领导……………………………………30

  第二节  优化完善残联体制机制…………………………31

  第三节  全面健全残疾人工作治理体系…………………31

  第四节  建立资源多元投入新格局………………………32

  第五节  大力打造“智慧残联”…………………………32

  第六节  进一步加强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33

  第七节  加强转介和服务标准化评估工作………………33

  第八节  加大残疾人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和学科建设……34

  第九节  加强残疾人事业研究,为残疾人工作提供决策参考……34

第五章  规划实施和监测评估…………………………………35

附  件  重点任务分工表………………………………………36




  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重要论述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改善残疾人基本民生、加强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推进新时代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依据国务院《“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广东省“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 》、《佛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佛山残疾人事业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执行期为2021年至2025年。

第一章  发展基础

第一节  党中央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残疾人是一个特殊困难的群体,需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残疾人事业一定要继续推动”,要“不断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担当作为,真抓实干,残疾人民生得到持续改善,残疾人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全社会扶残助残氛围更加浓厚,残疾人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各界高度重视残疾人的生存和发展问题。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将为残疾人事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先后颁布了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系列文件,出台了促进残疾人工作的相关专项制度,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了纲领性的指导意见和强有力的政策措施。

第二节  “十三五”期间我市残疾人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十三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我市残疾人事业取得显著成绩,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的各项指标任务。

  ——残疾人生活保障水平全省领先。我市对残疾人民生保障工作力度空前,出台《佛山市残疾人保障办法》,在全省率先实施“两项补贴”,提高补贴标准,并将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纳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范围。2017年至2020年期间,全市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74万人次,发放残疾人护理补贴11.89万人次,共发放资金5.06亿元;投入112万元对94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进行了改造。

  ——残疾人公共服务能力显著提升。佛山市残疾人职业康复服务中心投入使用(投资 1.1 亿元、建筑面积3万多平方米),出台《佛山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残疾人精准康复》系列政策措施,建有44家功能齐全的社区康园中心,为1320名智力、精神、肢体残疾人提供服务。大幅提升了残疾人康复保障的补贴标准,接受康复救助服务达1308 人次。全市有53家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为1627名残疾人提供了各类型的托养服务。向听力、脑瘫、智力及孤独症四类学龄前残疾儿童免费提供教育康复服务10,880人次,为残疾人提供了辅具适配服务2052人次。信息无障碍建设稳步推进,残疾人维权工作有新突破,残疾人法规体系更加完善。

  ——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大幅提升。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残疾人教育事业发展,大幅提升残疾人受教育水平和质量。至2020年年底,全市共有特殊教育学校7所,在校残疾学生2839人,其中随班就读1028人。实施残疾学生15年免费教育,全市有127名残疾人参加普通高考上大学,2016至2019年期间共向115名残疾大学生发放“南粤扶残助学工程”助学金138.5万元。佛山市康复实验学校落成,开全国之先河。

  ——残疾人就业服务成效明显。至2020年年底,全市有5561个用人单位分散安置残疾人就业14,739人。建成残疾人就业基地6个,其中省级残疾人就业基地1个,共集中安置625名残疾人就业,并与企业合作建立了残疾人就业体验基地。全市2.95万就业年龄段残疾人通过各种形式实现就业10,936人。残疾人职业能力评估体系上线使用,为1067名残疾人提供了职业能力评估,评估后有440名残疾人成功就业,服务成效全国领先。举办各类残疾人技能和岗位培训班,培训达11,612人次。荣获广东省第六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全省团体总分第三名。

  ——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日益丰富。设立国内首个残疾人成长成才专项基金,开展“最美助残人”“美丽人生”等专题活动,举办各类型残疾人文体活动117场次。2016至2020年期间,我市在国内外体育赛事中获得73金、76银、39铜,超残奥会纪录1项、世界纪录1项、亚洲纪录1项,破全国记录4项的骄人成绩。全市建有8个全民助残健身工程示范点,残疾人基础体育设施进一步完善。

第三节  我市残疾人事业迎来创新发展新机遇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十四五”时期我国将进入新发展阶段。广东坚持高质量发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将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佛山全市上下将紧紧围绕“粤港澳大湾区极点城市、塑造发展新形态争当地级市高质量发展领头羊、面向全球的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一核一带一区’高质量发展动力源”为经济社会发展总目标、总定位。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坚持守正和创新相统一,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奋力担当好、实现好这些使命任务。

  展望未来,佛山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竞争力将大幅跃升,经济总量和城乡人均收入将再迈上新的大台阶。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文化、教育、人才、体育、健康等全面进步,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城乡区域发展更加协调;平安佛山建设达到更高水平,社会和谐有序、充满活力,成为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样本;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将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这将为佛山市残疾人事业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跨越式发展带来重要机遇。我们必须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开拓视野、勇于创新,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理念、体制机制、服务模式、技术方法、设施设备等领域的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确保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

第四节  我市残疾人工作面临诸多挑战

  “十四五”时期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将面临各种挑战,残工委和残联系统上下必须着眼“两个大局”,科学认识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核心要义,不断提高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的能力和水平。要充分认识我市残疾人事业仍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残疾人总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之间还存在差距,残疾人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制度还不够健全,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仍面临困难和障碍,残疾人服务软硬件设施还有不足,残疾人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残疾人工作体制机制和队伍建设有待健全等。改善残疾人生存发展的政策、服务、产品等供给还不足,供给质量还不够高,供给结构还不够合理,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面临挑战和压力。

第二章  总体要求

  按照市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准确把握“515”战略目标,对标15项重点工作领头羊,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开拓视野、勇于创新,推进残疾人事业创新发展,确保我市残疾人保障水平居全省前列,对残疾人的帮扶力度居全省前列。通过以实现“四个100%”目标为牵引,推动新时代我市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以实现全市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100%为目标,加快发展高质量特殊教育。二是以实现有就业意愿且有就业能力残疾人就业服务率100%为目标,推动残疾人就业创业取得更大成效。三是以实现我市有需要残疾人康复服务率100%为目标,促进残疾人康复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四是以实现低收入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覆盖率100%为目标,推动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取得新突破。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倍加珍惜、长期坚持党的百年奋斗宝贵经验,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深化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锚定市委“515”战略目标,埋头苦干,勇毅前行,奋力争当地级市高质量发展领头羊,为广东在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作出佛山更大贡献。进一步加强残联系统党的建设,深化残联改革,创新残疾人工作体制机制,健全残疾人精准康复,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和扶残助残服务体系,提高残疾人福利保障水平,培育残疾人服务产业、培养残疾人事业人才等。在推进佛山残疾人工作制度化、信息化发展基础上,重点开展“残疾预防、精准康复、普惠救助、赋能增收、医养融合、产业发展”等工作。充分发挥残工委和残联优势,通过政策杠杆链接政府、社会和市场力量形成残疾人工作合力,确保佛山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对残疾人事业的全面领导,为佛山残疾人事业发展把舵领航。进一步压实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制定政策、保障民生、监管督导等责任,通过普惠性和特惠性制度安排,确保残疾人公平享有民生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兜底保障残疾人特殊困难需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构建优质的普惠和特惠相结合的公共服务体系,增强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残疾人事业,满足残疾人多层次、多样化需求,将发展成果惠及佛山广大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

  ——坚持新发展理念。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贯彻残疾人事业发展全程和各领域,充分利用佛山区位和产业优势,塑造发展新优势,坚持创新和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残疾人生活品质,建构与佛山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残疾人事业发展新模式。

  ——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坚定不移推进残联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市级统筹,全力推进制度创新、体制机制创新,推进要素便利化流动和有效配置,进一步增强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动力和活力。以残疾人需求为基础,实现服务需求与服务供给的有效对接,实施精准高效服务。

  ——坚持系统观念。加强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和整体性推进,更好地发挥市、区、镇和各方面的积极性,统筹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康复、就业、教育、文体、法制建设等协调发展,实现残疾人事业全面又好又快发展的新局面。

第三节  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我市将重点推进残疾预防,进一步降低残疾发生率;深化机制体制改革,夯实基层组织;完善惠残政策,提升残疾人共享生活品质;建立完善的服务体系,确保康复全过程精准化、就业产业系统化、教育优资融合特色化、文体活动品质化,为残疾人参与社会提供全方位帮扶;打造“智慧残联”,完善无障碍环境,创建无障碍示范城;保障残疾人权益,形成残健共享共融的良好社会环境;建设社会化、综合性和开放式的残疾人工作联合体。到2025年,为残疾人提供更多更好的设施、环境和服务,残疾人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具体目标如下:

  ——基层组织更有作为。充分履行残工委各部门的职责,发挥残联的主体作用,进一步推进残联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区级残联单列,努力完善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互补的残疾人服务网络,夯实基层组织建设,确保各区、镇(街道)残联组织稳固和各级服务机构组织有力、运行有序、服务成效显著。

  ——惠残政策更加完善。进一步完善残疾人普惠政策,让残疾人基本民生得到优质保障,各类型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和政策红利,残疾人住房、养老、医疗、教育以及康复等基本需求得到满足,生活质量进一步改善,实现生活有保障、居家有照料、出行无障碍、教育有优资、就业有门路的系统保障。

  ——服务体系更加完备。坚持党建引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推动、需求导向的残疾人服务供给模式,积极推进残疾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科学协调发展,各领域服务更加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为村(社区)残疾人提供更多的基本硬件和便利设施,为残疾人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升提供基础保障。

  ——权益保障更加有力。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关于保障残疾人权益的要求,畅通残疾人个体诉求表达和信访的渠道,充分保障残疾人权益,加大依法查处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违纪违法行为,让残疾人社会生活参与度更高,社会温度感、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形成残健共享和共融的良好社会环境。

  ——信息化服务更加便捷。整合残疾人“大数据”平台,进一步落实将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纳入“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平台,打造“智慧残联”“无障碍示范城市”,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全面、精准的服务,让“智能化”产品和服务惠及更多的残疾人及其家庭。

专栏1  “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主要指标

指标

目标值(2025年)

属性

1.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增速

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基本同步

预期性

2.有就业意愿且有就业能力残疾人就业服务率

100%

约束性

3.城乡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完成率

100%

约束性

4.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比例

100%

约束性

5.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

100%

约束性

6.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

100%

约束性

7.残疾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90%

预期性

8.残疾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95%

预期性

9.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

100%

约束性

10.有需求残疾人康复服务率

100%

约束性

11.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

95%

约束性

12.低收入重度残疾人居家无障碍改造覆盖率

100%

约束性

第三章  任务与措施

第一节  民生保障

  1.进一步健全残疾人社会救助体系,增强制度化保障服务能力。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和贯彻落实《佛山市残疾人保障办法》,让残疾人分享更多的社会发展成果。二是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适度提高保障水平。三是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适当提高供养标准。四是将因病超出家庭经济负担能力,基本生活严重困难的残疾人,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提高重度残疾人大病保障水平。五是提高精神残疾人服药补贴标准,对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后仍有困难,或者不能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的,优先给予医疗救助。六是加强严重精神残疾人救治救助工作,完善严重精神残疾人防治管理和康复服务机制。七是强化残疾人制度化保障执行力度,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参与残疾人社会救助,加强对流浪、乞讨残疾人的救助安置和寻亲服务。八是健全突发公共事件中残疾人保护和加强伤残退役军人以及伤残民警抚恤优待。

  2.完善残疾人福利制度,增强残疾人福祉。一是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创新补贴发放方式。二是对残疾人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及重度残疾人1名陪护人员进入公共文化体育场所给予优待。三是实施残疾人社会工作和家庭支持服务,建立社会支持网络,增强社会参与能力,在残疾人服务中设置社会工作岗位。

  3.落实残疾人社会保险保障,增强残疾人社会安全感。一是继续实施残疾人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补贴政策。二是落实国家规定的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政策。三是对自主创业、灵活就业、辅助性就业、支持性就业以及失业残疾人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四是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对残疾人实施优惠保险费率,有针对性开发适合残疾人保障特点的商业保险产品。五是鼓励各区为持证残疾人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4.优先保障残疾人基本住房,确保残疾人住有所居。一是对通过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的残疾人家庭优先轮候,行动不便的残疾人优先选择出入方便、楼层较低公共租赁住房,不断改善残疾人居住条件。二是给予无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和未享受到政府保障性住房优惠政策且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住房补助。三是继续实施农村困难残疾人危房改造。四是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统筹考虑无障碍需求。

  5.着力推进医养结合服务,提升老年残疾人身心健康和生活质量。一是全面实施《佛山市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能力试点实施方案》,完善医养结合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加大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医养结合长效服务机制,打造老年健康服务特色品牌,为老年残疾人身心健康和生活质量提供更有效基础性、普惠性和兜底性保障。二是优先对老年残疾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加大对老年残疾人提供医养服务的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支持力度。

专栏2  残疾人民生保障重点项目

  1.残疾人保障:全面实施佛山市残疾人保障办法。

  2.最低生活保障和救助: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及个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和救助范围。

  3.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实施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非重度智力和精神残疾人实施护理补贴。

  4.残疾儿童康复救助:0—14岁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免费得到手术、辅助器具适配和康复训练等服务。

  5.残疾人精准康复: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和适配辅助器具。

  6.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7.残疾人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资助: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按规定予以资助。

  8.残疾评定补贴和盲人、聋人特定信息消费支持:实施残疾评定补贴和对盲人、聋人有线(数字)电视费用、宽带和手机上网流量费用等给予优惠照顾。

  9.残疾人托养服务和补贴:健全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体系,开展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依托“社区康园中心”,开展就业年龄段残疾人托养服务;实施困难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补贴。

  10.残疾人社会工作和家庭支持服务:在残疾人服务岗位中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建立社会支持网络,增强社会参与能力。

  11.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中困难残疾人急难救助:因突发公共事件等紧急情况,及时为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残疾人提供必要的生活救助。

第二节  康复服务

  1.强化残疾预防体制机制,切实降低残疾发生率。一是加强残疾预防体制机制建设,强化残疾预防前移工作,加强婚前、孕前、孕期体检以及基因筛查等,减少遗传缺陷致残。二是建立完善的筛查、诊断、随报、评估一体化的残疾监测网络,完善残疾风险识别和预防干预技术体系,建立残疾预防相关资讯的发布和信息共享机制,减少因病致残和环境因素、意外事故致残。三是强化残疾预防工作中各部门的职责,开展定期督导检查。四是强化残疾儿童社区(家庭)早期干预体系,开展早期家庭技术指导及跟踪服务。五是广泛深入开展残疾预防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市民防残减残的健康意识和水平,切实降低残疾发生率。

  2.开展残疾人健康管理,促进残疾人健康。一是深入实施健康广东行动,加强残疾人健康状况评估调查。二是将残疾人健康管理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升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水平,为残疾人提供就医便利,维护残疾人平等就医权。三是加强残疾人心理健康服务,关注残疾妇女和残疾女童健康。

  3.健全康复服务体系,开展多层次康复服务。一是深入推进和实施精准康复服务,重点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适当提高康复补助标准和扩大受惠面。二是加强康复救助定点机构的监管工作。三是加强综合医院康复科建设,完善基层卫生机构开展肢体残疾康复训练与服务。四是全面开展医疗、教育、职业、功能训练、辅助器具适配和咨询等综合康复服务。五是加大对残疾人及其家属心理康复干预工作。

  4.加大扶持力度,促进康复服务机构建设。一是大力支持社会机构开展残疾人康复服务,重点培育和发展社会影响大、专业性强的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逐年适度扩大定点服务机构数量和项目内容。二是多措并举支持各级各类型的残疾人康复机构、医养机构进驻社区,为残疾人提供形式多样的服务。三是加大对社区康园中心扶持和管理工作。四是加强对社会力量兴办的机构服务指引和业务指导,加强硬件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残疾人康复机构管理办法,加强考核和评估工作,加大奖惩力度。

  5.加强康复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康复服务质量。一是加大康复服务机构的专业化水平,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创新服务方式。二是加大对康复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严格执行康复专业人才资格认证和职称评定制度,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把好康复服务技术关。三是严格执行残疾人康复机构建设标准、服务规范、服务评估机制,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质量标准体系,加强监督力度,把好管理关。四是进一步完善评残专家库,严格把好评残关。

  6.完善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体系,健全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体系,根据实际需求增加适配网点。二是利用“大数据”技术,进一步推动辅助器具网上适配服务,高效、精准开展个性化的适配服务。三是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开展残疾人医疗、康复及辅具服务。四是建立区域间医疗资源与辅助器具装配资源互补共享模式。五是完善残疾人辅助器具供应中心适配服务,形成覆盖城乡的辅助器具供应服务网络。六是实施辅助器具生产企业与残疾人互动的适配模式,实现为残疾人提供个性化的辅助器具和适配服务。

  7.加强精神残疾人康复治疗和帮扶管理工作。一是加大精神残疾人康复机构的管理力度,大力发展精神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二是加大对精神残疾人住院、服药和生活的帮扶力度。三是加大对社区精防工作力度,加强对村(居)精神残疾人的康复服务与帮扶管理工作。四是加强严重精神残疾人的救助工作,及时做好齐抓共管工作。

专栏3  残疾人健康和康复服务重点项目

  1.残疾人健康管理:将残疾人健康管理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健康体检、实施健康监测、开展健康教育和指导干预。

  2.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服务: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早发现、登记报告、随访管理、服药指导、社区康复、心理支持和疏导等服务。

  3.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继续深入开展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

  4.残疾儿童早期干预和康复服务:深入实施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民生工程,健全残疾儿童筛查、诊断和治疗、康复救助机制衔接,健全残疾儿童家庭康复指导。

  5.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增加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供给,提升社区康复服务质量。

  6.辅具推广和科普教育:推广适合智力、精神残疾人使用的定位器等辅助器具,开展辅具科普教育基地建设。

第三节  就业服务

  1.加强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工作,保障残疾人就业有门路。一是就业公示制度,推行用人单位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制度,推动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岗位预留、定向招录等方式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二是落实公益性岗位供给,优先安置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家属。三是落实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等制度,为符合条件的就业用人单位发放补贴。四是推进医疗机构、康复机构吸纳符合条件的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就业执业。五是进一步健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使用、管理和公开制度。

  2.大力发展残疾人集中就业,为残疾人就业单位拓展空间。一是进一步落实、推动完善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的税收优惠、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二是优化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的产品和服务推广措施,切实推动政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社会福利企业、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的产品和服务。三是进一步对残疾人集中就业的重点机构或企业加大扶持力度,引导高质量发展,培育产品和服务品牌,实施“一企一策”精准服务,拓展集中就业单位的生存和发展空间,为更多的残疾人提供稳定的就业岗位。四是进一步支持盲人按摩服务业发展,鼓励盲人按摩机构规范化经营服务。

  3.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塑造残疾人禀赋特长。一是进一步推动各级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的建设,为残疾人就业创业创造条件,多渠道整合资源,提供办公场地、产品和服务展销以及网络信息服务等支持。二是加强残疾人创业培训,重点开展创业观念、项目指导、企业经营管理、法律知识等培训。三是落实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享受相关就业创业补贴政策。四是推广社区盲人按摩服务,适当提高盲人按摩机构补贴标准。

  4.发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支持残疾人就业。 一是制定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政策,扩大纳入辅助性就业范围的残疾类别。二是加大对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的力度,加大在场地、设施、人员、产品、市场等方面支持辅助性就业机构。三是进一步提升各级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社区康园机构等辅助性就业功能,支持社区充分吸纳辖区有需要的残疾人参加辅助性就业。四是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支持企事业单位开发符合残疾人特点的辅助性就业岗位和与辅助性就业机构共建发展新模式。五是推广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支持性就业服务模式,加大培养支持性就业辅导人员的工作力度。

  5.打造残疾人就业服务特色,为残疾人就业增收赋能。

  一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残疾人就业服务,科学开展各类就业指导和帮扶服务。二是推进残疾人职业培训社会化,重点结合佛山产业特点和文化特色,开展操作技能训练和职业素养培养,支持有条件的残疾人参与高层次、高水平职业培训。三是定期组织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残疾人创业比赛和岗位能手等评选活动。四是进一步完善残疾人职业能力评估体系,开展个性化的职业评估和职业指导服务,做好对接转介和跟踪服务工作。五是对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及时提供“一对一”就业帮扶服务。

  6.创新创业服务模式,提高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一是贯彻落实各级有关创新创业扶持政策,制定残疾人创新创业扶持措施,开展各层次、各类型的培训工作,举办各类创新创业竞赛活动,助力残疾人创业。二是建设佛山市残疾人就业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依托各区现有的各类型创业创新场所,开辟残疾人专区,为残疾创业创新提供更好的服务,大力发展残疾人创客服务。三是孵化残疾人服务机构,建设残疾人服务业发展的孵化器,扶持具有潜力的残疾人和为残疾人服务的人才创新创业,奖励在残疾人创业创新基地的优秀机构和个人。四是开展就业创业服务评估,加强对残疾人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的指导监督和考核。五是把握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机遇,加强各级残疾人机构与湾区其他城市开展残疾人创新创业交流合作,拓展就业创业平台,促进高质量发展。

专栏4  残疾人就业创业服务重点项目

  1.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有意愿能力残疾人普遍得到就业创业培训;在岗残疾人普遍得到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2.残疾人创业创新和就业基地建设项目:加大对残疾人创业创新、就业示范基地建设,安置和带动残疾人稳定就业、生产增收。

  3.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推进项目:推动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4.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示范机构建设项目:实施辅助性就业功能升级工程,建设规范化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

  5.支持性就业服务项目:建立残疾人支持性就业辅导员委派机制,扶持一批开展残疾人支持性就业服务的社会服务机构。

  6.残疾人就业创业补贴、奖励:结合残疾人就业办法实施。

第四节  特殊教育

  1.加快发展高质量的特殊教育。一是巩固提供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质量。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以融合发展为导向。根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不同残疾类别和等级,通过普通学校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儿童福利机构(含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特教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落实“一人一案”教育安置。二是强化特殊学校、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和教养康复相结合的纵向衔接、横向贯通的特殊教育体系,加强普通中、小学校与特殊教育学校、机构的结对帮扶和交流活动,发展融合、特色教育。三是进一步扩大残疾人中等职业教育规模,大力发展残疾人高等职业教育,为残疾人提供更多高质量的教育服务。四是积极发展学前特殊教育,建立学前融合教育试点园。鼓励普通幼儿园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就近入园随班就读,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普遍增设学前部或附设幼儿园,鼓励设置专门招收残疾儿童的特殊教育幼儿园(班),整合包括康复机构等多方面专业力量,尽早为残疾儿童提供适宜的保育、教育、康复、干预服务,提供包括半日制、小时制、亲子同训等多种形式的早期康复教育服务。五是加大人财物的投入力度,高质量办好市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康复教养学校。

  2.进一步提升特殊教育水平和质量。一是加强特教人才培养,落实一线特教教师待遇,实施特殊教育保教人员长期从教津贴制度。二是加大对从事特殊教育工作者、志愿者表彰和奖励,树立典型。三是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助学金制度,落实残疾人高等教育补贴。四是加强对特殊教育学校和相关机构的管理、监督和考核工作,提升特殊教育水平和质量。

  3.扶持社会力量兴办残疾人教育。一是继续加大向有资质的机构购买服务,为残疾儿童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提供更多的教育机会。二是推进社区残疾人融合教育。利用社区资源和机构在社区的服务平台,把残疾人教育融合在社区残疾人服务工作中,扩大残疾人教育融合发展,为残疾人提供更多便利的教育发展机会。三是着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鼓励特殊教育学校和其他有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举办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普通学校通过随班就读、举办特教班等形式扩大招收残疾学生的规模,增设适合残疾人学习的专业,使完成义务教育且有意愿的残疾学生都能接受适宜的中等职业教育。鼓励职业院校与特殊教育学校共建共享实训实习和创业孵化基地。

第五节  宣传文体

  1.加大宣传残疾人事业工作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一是加强新闻通讯员和网评员人才培养,建立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残疾人事业宣传员队伍。二是推动报刊、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单位开辟残疾人专栏或者专题节目,深度开展残疾人事业宣传报道。三是支持残疾人题材优秀记录片、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播出,讲好“佛山故事”。支持各类广告媒介投放一定比例的扶残助残公益广告。四是做好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残疾预防日、爱耳日、孤独症关爱日、爱眼日等重要时节的社会宣传工作。五是及时对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促进残疾人事业更好发展。

  2.发展残疾人文体事业,加强群众性文体工作。一是深入开展全民助残健身活动,推动残疾人体育健身服务进社区,推进在公共文化场所配备适合残疾人使用的文化娱乐器材,推动公共文化体育场所免费或低收费向残疾人开放,进一步普及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二是依托现有设施场地,支持社区开展残疾人文体活动,建设完善一批残疾人文体活动及训练基地,社区每年组织开展残疾人文体活动不少于5场(次)。三是实施残疾人文艺体育人才享受相关政策优惠,鼓励设立残疾人文化体育发展基金,扶持残疾人艺术团体和体育团体建设,支持残疾人文艺体育全面发展。四是进一步利用体育彩票公益金促进残疾人体育事业的发展。

  3.继续抓好残疾人竞技体育项目。一是加大残疾人竞技体育训练基地建设,完善残疾人竞技体育人才选拔机制,培养一批残疾少年运动员。二是提高残疾人竞技体育水平,办好市、区两级残疾人运动会,积极组织参与国内外重大残疾人体育赛事和文化交流活动。三是健全对残疾人运动员、教练员的帮扶和激励制度,促进我市残疾人竞技体育总体水平继续保持全省领先。

  4.深入开展特色文体活动,打造残疾人文体活动佛山品牌。一是结合岭南文化和佛山传统文化特色,深入开展残疾人陶艺、剪纸、龙狮、武术、龙舟、粤剧、美食等系列文化活动,培育残疾人文艺精品项目和培养残疾人文艺人才。二是实施文艺助残志愿服务行动,举办优秀文艺成果展演活动,鼓励残疾人文艺特长组织的创办成立。

第六节  无障碍建设

  1.提升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水平。一是树立无障碍发展新理念,提高无障碍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提高全社会无障碍意识,加强无障碍督导,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的通行安全和使用便利。二是依法加强与残疾人生活密切相关的银行、影院、车站、码头、图书馆、体育馆等公共服务场所,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商业区、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以及残疾人服务设施、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的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新建设施严格执行《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等标准。在乡村建设行动、城市更新行动中统筹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建设同步开展无障碍改造。提高残疾人家庭无障碍(适老化)改造水平。结合“厕所革命”,加快推广无障碍厕所。继续开展无障碍市区村镇、社区创建工作。三是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无障碍环境建设融合发展,先行先试打造智慧无障碍城市。

  2.加快发展信息无障碍。一是将信息无障碍作为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政府门户网站、公共服务网站、网络购物网站和新闻资讯、金融服务、市政服务、医疗健康等领域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和自助公共服务设备的无障碍改造。二是加强推广国家通用手语盲文。公共服务机构、文体娱乐场所及公共交通应为残疾人提供信息交流无障碍服务,鼓励有关金融机构为老年残疾人和行动不便的残疾人提供上门办理业务服务。三是支持电信、互联网等运营企业推出适合残疾人使用的无障碍信息服务和网络消费优惠套餐。推进“互联网+残疾人服务”、无障碍地图以及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说明的信息无障碍建设,做好老年残疾人使用智能终端产品的保障措施。四是推进残疾人证电子证照信息共享,建立数据互通机制,分析和掌握各类残疾人的出行特征,并优化残疾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相关补偿机制。

专栏5  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重点项目

  1.残疾儿童少年教育项目:提高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普及水平,适龄听力、视力、智力、自闭症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完成义务教育且有意愿的残疾学生都能接受适宜的中等职业教育。

  2.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项目:招收5人以上残疾人的普通学校安排专职或兼职资源教师,配备适当训练设备和图书资料,为随班就读学生得到针对性辅导和训练创设必要条件。

  3.国家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推广项目:开展国家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推广。

  4.残疾人文化体育项目:举办形式多样的具有佛山文化特色的残疾人文体活动。

  5.残疾人体育健身计划:建成残疾人体育健身示范点,培养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

  6.无障碍建设:制定无障碍示范城市建设方案,创建无障碍示范城市;发展信息无障碍产业。

第七节  权益保障

  1.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权益保障体系建设,确保残疾人合法权益。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夯实各部门、残联各级在残疾人合法权益保障方面的职责,充分保障残疾人权益,确保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二是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保障的政策措施,创建良好的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政策法制环境,保障残疾人生存和发展。

  2.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一是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多渠道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和残疾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和维权能力。二是推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公众履行扶残助残的法定义务。三是配合各级人大、政协开展执法检查和调研工作。四是严厉打击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3.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应急处置机制,及时防范社会风险。一是深入开展法律援助服务,进一步畅通残疾人信访渠道,完善常态化的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机制,帮助残疾人及时获得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和司法救助。二是开展残疾人权益维护状况普查,及时排查社会隐患,维护智力、精神残疾人和残疾儿童合法权益。三是进一步完善各级残疾人权益保障事件的报告、现场调查取证和社会公开等多部门联动的应急处置机制,及时防范社会风险。

第八节  助残扶残

  1.有效连接资源,做大残疾人慈善事业,助推残疾人事业发展。一是大力扶持各类服务残疾人的公益慈善组织发展,充分发挥各类社会慈善团体的助残作用,广泛开展爱心捐赠活动,拓宽筹集善款渠道。二是多方联动建立各级群团组织的联动工作机制,发挥各自优势和特色,形成对残疾人群体多角度、全方位帮扶。三是动员社会力量尤其是企业家踊跃参与慈善助残事业,引导助残社会组织及社会公众精准帮扶困难残疾人,助力残疾人事业发展。

  2.完善志愿助残服务体系和机制,广泛开展助残活动,营造良好扶残助残社会氛围。一是实施党建引领带动各层面的志愿助残服务,大力推行团队帮扶、结对接力的助残服务模式,倡导党员、干部“一对一”帮扶基层残疾人的工作措施,结对困难残疾人精准帮扶。二是建立健全助残志愿服务队伍,鼓励和支持各领域专业人员开展志愿助残服务,为残疾人解决实实在在的问题。三是加强助残志愿者培训,提升志愿助残服务专业水平。四是打造知名残疾人志愿服务公众微信号,大力弘扬“平等、参与、共享、融合”现代文明观念,连接服务需求,及时有效开展助残志愿活动。

第九节  产业发展

  1.加大信息无障碍产业发展,为无障碍示范城市建设奠定基石。一是依托“数字佛山”建设契机,制定信息无障碍城市建设方案,发展无障碍信息产业,为残疾人提供各类“智慧科技”产品和信息无障碍环境。二是利用“智慧残联”平台和“三代证”换发契机,整合信息化资源,全面链接政务、公共设施、教育科技、公共安全、医疗健康、交通旅游、电子商务等信息无障碍平台,进一步促进智能办公、智能手机银行、智能交通、智能购物等无障碍领域的发展,为残疾人提供更多的共享发展机会。

  2.进一步规范发展残疾人服务业,为残疾人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一是出台残疾人服务业产业化发展政策措施,对为残疾人提供各类服务的企业、机构进一步规范化引导和监管,推进残疾人服务业向产业化、技术化发展,促进残疾人服务业大发展。二是定期发布残疾人服务需求目录清单,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提供残疾人服务,为残疾人服务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三是重点发展老年残疾人医养结合服务、残疾儿童教养康复服务、就业残疾人技能提升服务,打造佛山残疾人服务行业标杆机构。

第四章  保障条件

第一节  坚持党的领导

  一是坚持党对残疾人事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党对残疾人事业的领导,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健全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架构和职责,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市委市政府每年至少一次专题研究残疾人事业发展工作,建立市、区、镇(街道)、村(居)“四级书记”亲自抓残疾人工作制度。二是部门联动,压实责任。充分发挥残工委及其办公室在推动出台政策、协调多部门合作、督导检查工作落实等方面的关键作用,压实成员单位在残疾人事业发展工作中的责任,进一步促进我市残疾人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第二节  优化完善残联体制机制

  一是依法履行责任。残联组织依法依章程切实履行“代表、服务、管理”残疾人的职能,建设“小机关,大残联”,进一步加强各级残联组织社会化建设,完善残联主席团、理事会和各专业协会的社会化制度建设,吸引社会各界人才进入残联工作体系,切实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防止机关化、行政化、娱乐化,强化社会化、专业化、服务化。二是改革创新,激发活力。优化完善残联体制机制,全市一盘棋,夯实残联各级机构建设,创新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和绩效考评制度等,从人财物环节保障残联各级机构畅顺运行,进一步激发残联各级组织活力,更好地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三是增强镇(街道)残联、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社区残协等基层机构的服务能力,大力加强镇(街道)、村(居)社会工作站(点)社会工作人员职业化、专业化和本土化建设。四是创新工作方法,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创新发展残联与社会组织、企业的多元合作模式,有效整合政府、社会与市场各类资源,让优秀的企业家、爱心人士融入残联体系,让各级残联组织成为“残疾人之家”。

第三节  全面健全残疾人工作治理体系

  一是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搭建让残疾人充分表达意见、参与决策过程的机制平台,鼓励和推荐参政议政能力较强的优秀残疾人代表参选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二是市、区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要完成独立法人注册登记,充分发挥专门协会“代表、服务、维权”的职能,维护本类别残疾人合法权益的作用。三是搭建全社会关爱、尊重、扶持残疾人的合作平台,鼓励和支持残疾人组织参加各项文体活动、创新创业、技术技能竞赛等管理事务。四是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保障残疾人人权,促进公平、和谐、共享发展。

第四节  建立资源多元投入新格局

  一是各级政府加强对残疾人事业发展工作资金的保障力度,建立多元化的财政资金投入保障机制,确保财政投入与残疾人服务保障需求相匹配。二是根据残疾人发展状况,制定残疾人服务需求目录,通过整合和配置行政资源、社会资源和市场资源,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形成多渠道、全方位的残疾人事业产业资源投入新格局,推动残疾人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

第五节  大力打造“智慧残联”

  一是出台“智慧残联”建设方案,制定残疾人事业智慧发展实施办法,发展智慧服务,推动建设基于大数据的智慧决策系统。二是充分利用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的数据成果,结合“双百工程”社区服务数据信息采集,推动建立残疾人服务大数据平台,全面掌握、动态分析、实时监测残疾人自然状况及需求状况,定期发布残疾人服务需求目录清单、残疾人状况及服务全景图和路线图,探索构建个性、精准、高效的残疾人服务工作链条和流程。三是设立残疾人服务智能调配、监控和管理平台,建立残联网上办事、实体办事、自动服务终端,为社区、家庭及个人提供动态服务。四是提升佛山市残疾人工作网站、打造知名微信公众号,增强宣传和服务效应。五是推动残疾人服务数据信息共享,发挥“智慧残联”的辐射效应,为创建信息无障碍城市提供支撑。

第六节  进一步加强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统筹规划市、区、镇(街道)、村(居)、家庭残疾人服务的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实现残疾人服务网络化、便利化。二是统筹利用公配物业,建立完善各类残疾人服务机构。确保市级有专业化的残疾人康复设施、残疾人文化体育综合服务设施;区级有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或康复设施。三是运用“智慧残联”平台,推动社区深入开展残疾人工作,为残疾人建立健康档案、提供家庭医生以及康复、医疗和辅具适配等服务。四是进一步加强市、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为残疾人提供高质量的教育服务。五是大力推进残疾人托养机构建设,解决重度残疾人托养、老年残疾人医养结合服务的社会迫切需求。建有市、区级残疾人托养设施。

第七节  加强转介和服务标准化评估工作

  一是加强残疾人服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残疾评定、工作效能评估、服务质量控制、服务机构评审等工作标准及流程。二是加强残疾人评估转介服务,健全服务流程、标准和机制,完善残疾人服务“入口”和“出口”管理。三是推进残疾人服务标准与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等领域专业标准有效对接,促进残疾人事业产业、规范化、专业化发展。

第八节  加大残疾人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和学科建设

  一是有机整合残疾人工作者服务资源,实现人员在结构和功能上的均衡发展。二是制定残疾人事业人才培养计划,重点加大对康复、职业辅导、特殊教育专业人才培养力度。三是建立多领域、跨学科的残疾人工作人才队伍,建立一批职业指导、康复咨询、辅具适配等各类为残疾人服务的专业队伍。四是推动本地高、中等教育开设与残疾人事业发展息息相关的专业或学科,加大合作力度培养人才。五是建立各类型残疾人优秀人才数据库,培养“残疾人大城工匠”。六是全面实施“广东省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整合镇(街道)、村(居)社工队伍,实行残疾人服务专业人才统一招聘调配,为残疾人提供高质量专业服务,为残疾人事业吸引人才、留用人才。

第九节  加强残疾人事业研究,为残疾人工作提供决策参考

  根据佛山经济社会发展,开展有针对性的残疾人事业相关课题研究,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路径、方法和决策参考。如开展残疾预防研究、康复服务标准体系研究、残疾人服务需求研究、无障碍环境建设与智能化研究、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研究等,为佛山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科学决策参考。

专栏6  保障条件和服务能力建设重点项目

  1.残疾人组织建设:做好市、区两级残联领导班子的选拔、配备工作。强化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残疾人人数较多的镇(街道)、村(社区)可采取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的方式配备残疾人专职委员。

  2.残疾人专门协会法人治理:推动市盲人协会、聋人协会、肢体残疾人协会、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实现独立法人注册登记,健全法人治理模式。为实现法人登记的专门协会给予办公场地、项目经费、运营管理、能力培训等方面配套扶持政策。

  3.政府购买助残服务:逐步完善政府购买助残服务指导目录,不断扩大政府购买助残服务范围和规模。加强助残社会组织、助残服务品牌建设。

  4.助残社会组织骨干培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引入专业机构对全市助残社会组织负责人开展基层党建、法规政策、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公共传播等培训。

  5.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支持区、镇(街道)、社区残疾人康复设施和医养设施建设,建立一批示范性社区“康园中心”,为残疾人提供一体化的服务。

  6.残疾人服务专业人才培养项目:加快残疾人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批专业人才和创新型团队。加快康复骨干人才、师资人才和学科带头人培养,发挥各级残疾人康复中心的技术资源中心作用,开展基层康复专业人员跟班进修和顶岗实习。实施康复专业人员上岗培训制度。完善康复专业人才执业准入和职称晋升制度。

  7.“智慧残联”平台建设项目:完善残疾人基础信息,依托动态更新信息数据管理,建立“智慧残联”大平台,为残疾人公共服务提供新型服务模式。

第五章  规划实施和监测评估

  各区、各部门要依据本规划制定配套实施方案或行动计划,明确实施进度和推进措施,逐年逐项落实目标任务。

  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及相关部门要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检测和跟踪问效,从政策环境、基层经验、激励措施、典型项目、代表人物和新兴业态各个角度,开展第三方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执行中的问题。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要在“十四五”中期和末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绩效评估,并发布年度残疾人工作白皮书,将本规划推进情况向社会公开。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表





附件


重点任务分工


序号

工作任务

负责单位

配合单位

1

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办法,进一步提升残疾人生活福祉。

市残联

市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市税务局

2

制定残疾人就业办法,全面促进残疾人赋能就业增收。

市残联

市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科技局、市场监督局,市税务局

3

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全覆盖。

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市残联

4

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市残联

5

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落实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市残联

6

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调整优化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儿童早期康复治疗救助机制。

市残联

市民政局、卫生健康局、财政局

7

完善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资助制度。

市残联

市民政局、卫生健康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8

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按国家、省部署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市医保局

市卫生健康局、民政局、财政局,市残联

9

落实残疾人信息消费支持,合理降低残疾人使用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宽带网络等费用。

市通信办

市残联

10

完善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补贴制度,到2025年,有需求且具备改造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适老化)改造覆盖率达到100%。

市残联

市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民政局

11

完善肢体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制度。

市残联

市财政局

12

完善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资助制度,到2025年,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超过90%,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超过95%。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民政局、财政局、医保局、卫生健康局,市残联

13

完善残疾人托养服务补贴制度,为符合条件的托养服务机构提供运营补贴和托养服务补贴。

市残联

市民政局、财政局

14

加强困难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工作,为符合条件的困难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照护以及日间照料、居家照护、邻里互助等社会化照护服务。

市民政局

市卫生健康局,市残联

15

完善就业年龄段残疾人托养服务,依托社区康园中心,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

市残联

市民政局

16

完善残疾人家庭支持和社工服务,为残疾人家庭提供喘息服务、心理辅导以及康复指导。

市残联

市民政局

17

健全突发公共事件中困难残疾人急难救助,为因疫情防控在家隔离或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残疾人提供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

市民政局

市应急管理局、卫生健康局,市残联

18

落实残疾人就业创业补贴政策。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财政局,市残联

19

落实吸纳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补贴政策,强化相关激励政策的执行力度。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残联

20

加大对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的扶持力度,进一步拓展企业的市场空间。

市市场

监管局

市税务局,市财政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残联

21

完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补贴政策,为符合条件的就业服务机构给予开办和运行补贴。

市残联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民政局

22

落实残疾人有关就业补助政策,对就业困难的低收入残疾人提供就业补助。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财政局,市残联

23

落实“零就业”残疾人家庭就业扶持政策,落实公益性岗位供给,实现“零就业”残疾人家庭动态清零管理。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财政局,市残联

24

实施支持性就业推广项目,建立残疾人支持性就业辅导员委派机制,扶持一批开展残疾人支持性就业服务的社会服务机构。

市残联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

25

实施残疾人技能竞赛项目,积极参与各级残疾人公益大赛、残疾人职业技能大赛等。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残联

市民政局、教育局

26

支持盲人按摩传统就业项目,拓宽盲人技能培训及就业创业渠道。

市残联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局

27

加强残疾预防工作机制建设,编制和实施《佛山市残疾预防行动计划》。

市残联

市卫生健康局、公安局、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8

继续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健全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到2025年,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达95%。

市残联

市卫生健康局、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9

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康复服务工作机制,提高医疗保障和监护补贴标准。

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卫生健康局、医保局,市残联

30

加快实施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民生工程,健全残疾儿童筛查、诊断、治疗与康复救助衔接机制,加强残疾儿童家庭康复指导。

市残联

市卫生健康局、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市妇联

31

完善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鼓励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和社会服务机构开展社区及居家康复服务。

市残联

市卫生健康局、民政局

32

推广适合智力、精神残疾人使用的定位器等辅助器具,开展辅助器具公益科普教育。

市残联

市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3

实施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巩固提高项目,加强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建设,提升送教上门服务质量。到2025年,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超过98%。

市教育局

市民政局

34

实施残疾幼儿学前康复教育发展项目,支持普通幼儿园创造条件接收残疾儿童随班就读鼓励各地整合儿童福利机构和康复机构资源、特殊教育幼儿园( 含特殊教育学校学前部)、有条件的普通幼儿园为残疾儿童提供多种形式的康复教育服务。

市教育局

市民政局,市残联

35

实施残疾人职业教育提升项目,支持普通职业院校招收残疾学生并与特殊教育学校联合开展职业教育,加强实训基地建设。

市教育局

市残联

36

实施融合教育推广项目,鼓励普通学校招收残疾儿童少年,招收5人以上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设置特殊教育资源课室,配备必要的教育教学、康复训练设施设备和专业人员。

市教育局

市民政局,市残联

37

落实特殊教育学校及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巡回教师全员培训目标,建立随班就读资源教师、随班就读班主任和随班就读学校普通教师及送教上门教师必修特殊教育课程制度。

市教育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市残联

38

完善残疾学生帮扶政策,继续实施南粤扶残助学工程,健全残疾人教育工作者激励制度。

市教育局

市残联

39

发展残疾人文化创意特色产业,创建市、省级残疾人文化创意特色产业基地和探索建立非遗工匠工作室。

市残联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文广旅体局、民政局

40

推进残疾人文化艺术体育服务设施建设,打造佛山特色的残疾人文体活动。

市残联

市文广旅体局、民政局

41

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建立特殊艺术人才基地,办好残疾人文化节和积极参加全省残疾人艺术汇演等。

市残联

市文广旅体局、民政局、教育局

42

全面实施残疾人体育康复健身计划,继续推进“全民助残健身工程示范点”项目和康复体育工作,提升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服务能力。

市残联

市文广旅体局

43

实施残疾人体育励志争光计划,培养和输送人才参加各级运动会,为佛山争光。

市残联

市文广旅体局

44

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体系,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

市司法局

市残联

45

进一步做好残疾人权益保障普法宣传工作,将残疾人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纳入“八五”普法重点任务。

市残联

市司法局

46

进一步推进道路、公共场所、生活小区、残疾人服务设施、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无障碍改造和建设,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权利。

市交通运输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文广旅体局、市场监管局,市残联

47

加强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信息无障碍建设,加快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及网上办事大厅的无障碍改造,推进新闻媒体、金融服务、电子商务等网站和医疗、金融、交通等自助公共服务设备的无障碍改造。打造信息无障碍示范城市建设工程。

市委网信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市教育局、民政局

市卫生健康局、交通运输局、文广旅体局、金融工作局,市残联

48

完善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信息数据管理,利用“三代证”,建立“智慧残联”新型服务模式。

市残联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文广旅体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通信办

49

完善残疾人社区服务设施,继续推进社区康园中心等残疾人服务基础设施建设。

市残联

市发展改革局、民政局

50

完善政府购买助残服务政策,制定政府购买助残服务指导目录。

市残联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51

大力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加强助残社会组织、助残社会服务品牌建设。

市民政局

团市委、市残联

52

推进残疾人证电子证照信息共享,建立数据互通机制,分析和掌握各类残疾人的出行特征,并优化残疾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相关补偿机制。

市交通运输局,市残联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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