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佛山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
《佛山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反映。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9日
佛山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
食品药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和公共安全问题,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是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不断提高我市“十三五”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促进食品药品产业健康发展,助推人民满意型政府的建设,按照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广东省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与《佛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基础和形势
(一)“十二五”期间取得的主要成绩。
“十二五”期间,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以落实“四个最严”[1]和“四有两责”[2]为主线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薄弱环节,大胆探索,积极创新,监管组织体系、保障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不断加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有效规范,食品药品产业健康持续发展,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并持续向好,没有发生系统性、区域性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为维护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1.食品药品产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
截至“十二五”时期末,全市共有“四品一械”生产经营企业93,348家。其中,食品生产企业854家,食品加工小作坊328个,食品经营企业53,103家,农贸市场548个,餐饮服务单位20,348家;药品生产企业46家,药品批发、连锁企业102家,零售药店4113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11家,零售企业4657家;化妆品生产企业74家,经营企业8425家,企业数量居全省前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258家,医疗器械批发经营企业461家。2015年,全市食品药品工业生产总值约1293.23亿元,占全市工业生产总值6.4%。其中,食品相关产业890.46亿元,药品生产流通行业300.56亿元,医疗器械制造业53.07亿元。
我市食品药品行业发展态势良好,在近年国内总体经济下行的大形势下我市健康产业逆势上扬、具有强劲的发展动能。2014年、2015年食品饮料行业工业增加值增长分别达到13.6%和9.6%,在传统工业中排名靠前,其中就有海天、三水西南水都饮料基地等一批年产值超百亿的龙头企业和产业集聚区;医疗器械行业生产规模居全省第4位,牙科综合治疗椅、中心静脉导管、义齿加工等主导品种在全国处于优势地位,其中,牙科综合治疗台约占全国总产量50%。
2.全市食品药品安全总体形势持续好转。
全市重点食品质量安全状况保持稳定良好。到“十二五”时期末,全市食品(农产品)抽检数量3.3万批次,达到常住人口每千人4.6批次的数量,超过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每年每千人4批次的食品抽检标准,其中食品重点品种监测合格率达到96%,食品质量安全状况保持稳定良好。未发生Ⅲ级(较大)以上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食物中毒事件得到有效遏制,2013年、2014年分别发生19起和2起,2015年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群众满意度逐步提升,根据第三方测评结果,2013年、2014年、2015年佛山市民对食品安全满意度分别为66.6%、74.4%和78.65%,年增长率达到4%以上。
我市在省人民政府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对地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考评考核中名列前茅。在省人民政府对地方食品安全工作考核2014年位列第四名,2015年位列全省第一名(第一档“优秀”);2015年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年度重点工作指标完成情况排名第三、食品药品稽查案件查办工作在排名第二,全市公安经侦部门打击食药假犯罪在全省绩效考核中名列第一,全市查办食品药品案件数占全省总数近十分之一。
3.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日趋完善。
率先完成食品药品体制改革任务,分别在2013年11月和2014年3月,完成市级和区、镇(街道)级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成立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实现食品药品从分段监管到统一集中监管转变。2015年,各区的工商、质监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大部制改革,成立市场监管局,保留食品药品监管局牌子。建立起基层群防群治体系,在全市759个村、社区组建了一支由1323人组成的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同时将全市4200多名流动人口专管员纳入食品安全协管队伍,织密织细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网。整合全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资源,将原佛山质量计量检测中心食品部划入原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成立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建立区级快检快筛平台,各区建立了以快速检测室和检测车相结合的市场检验体系,为市民提供免费的食品快速检验服务。
4.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不断深化。
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活动作为保障群众饮食安全的载体,是地方政府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的重要体现。2013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启动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2015年被省人民政府纳入首批创建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试点之一,2016年经国务院食安办批准成为第三批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试点,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呈现出一年一台阶的发展态势。在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过程中,我市逐步探索出一些具有鲜明特色的“佛山经验”,比如率先实行的肉品统一配送制度、打造放心“菜篮子”工程、实施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建设、推行“明厨亮灶”等系列创新性举措等到了上级领导肯定和人民群众的认可。
5.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水平全面提升。
“十二五”期间,我市不断建设和完善食品药品信息化系统,综合运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通讯技术,覆盖全市“四品一械”监管企业,整合现有食品监管业务部门之间的业务系统应用数据,食品药品安全在信息数据共享、应用以及食品药品检验、快速追溯等方面实现流程化、信息化监管;积极融入全市“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改革,优化和规范审批流程,实现电子化全程审批;建立和完善行业信息发布系统,提高对公众和企业服务水平。抓好药品实时远程数字化监管,对药品批发、连锁企业药品仓库温湿度实施远程实时监管,对特殊药品、含麻制剂和慢病名药等品种实施靶向监管,防止流入非法渠道。
6.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两法衔接”机制日趋成熟,在全省首创公安、食品药品监管联合执法办公室,建立市、区两级专业食品药品犯罪侦查队伍,成立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和各区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全面提升预防和打击食品药品犯罪活动能力。制定食品药品犯罪案件移送一览表,纳入市检察院“两法衔接”行政案件移送标准,提升“两法衔接”工作效率。加强对违法线索、案件信息的系统分析,依法严打行业“潜规则”,先后组织开展“三打两整治”、食品药品安全“百日行动”、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保健食品打“四非”、化妆品“四打一规”等专项整治行动,效果显著,“十二五”期间,全市立案查处各类食品药品违法违规案件5989宗,严厉打击了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有力地维护食品药品市场安全稳定。
7.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初步形成。
完善社会监督制度安排,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出台《佛山市食品药品违法举报奖励办法》,进一步激发群众参与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热情。创新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塑造佛山食品药品卡通形象代言人“飞鸿君”,提出“岭南美食之乡,食品安全之城”宣传口号,彰显佛山地方文化特色。打造食品药品监管智库团队,市政府与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三方共建华南食品安全研究发展中心,为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提供更加有力的技术保障和智库支撑。强化食品药品安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定食品安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新闻发布指南等规范,定期发布食品药品抽检报告、风险预警等信息,主动向媒体、市民公开我市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创造良好的社会共治氛围。
(二)面临机遇与挑战。
“十三五”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期,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冲刺期。食品药品安全作为一项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工作,在当前社会结构、利益格局、思想观念正发生深刻变化的新常态下,党和人民对食品药品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迎来了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战略发展期。
1.面临的机遇。
食品药品安全的重要性更为突出。党中央、国务院已经把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健康中国”战略进行部署,省委、省政府也将食品药品安全上升到落实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推进全省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的高度。市委、市政府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全市“十三五”发展战略,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提供了强大的政治保障。
食品药品安全法制体系更为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的修订实施,以及我市相关食品药品地方立法工作的开展,为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提供了系统有力的法制和标准保障。
科技创新水平更加先进。随着佛山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战略实施,全市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快速发展。“互联网+”战略实施,既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制度创新,也为食品药品安全的科学监管和智能监管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食品药品产业发展更加发达。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推进,引导全市食品药品产业规模化和集约化水平不断提高,产业高端化、品牌化、标准化的发展趋势明显,为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提供了坚实产业发展基础。
社会公众参与的积极性明显增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提出更高期望,社会第三方及新闻媒体监督作用效应明显,为加快形成社会共治格局提供良好的社会基础。
2.面临挑战。
食品药品行业产业结构有待优化。食品产业结构呈现“头重脚轻”“大而不强”的格局,产业链发展不成熟,上下游不配套,没有形成完整的食品药品产业链条,行业竞争力弱。缺乏足够的产业政策支持,产业发展遭遇瓶颈,我市作为岭南成药发源地,但目前整个药品生产行业发展水平已经落后于广州、深圳、中山、珠海等珠三角城市。
监管能力与时代新要求还有差距。全市各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尤其是基层单位,存在人员不足、装备滞后、一线执法快速检测能力较低等问题,监管任务繁重与监管力量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中信息报送不及时、发布渠道不通畅,部门间、区域间协调联动不够,应急队伍装备落后,快速反应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企业主体诚信体系建设尚待完善。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行业诚信道德体系建设滞后,从业人员食品药品安全意识薄弱,容易受利益驱使,出现违法行为。许多企业特别是小作坊等食品安全保障投入不足、管理能力薄弱,成为食品安全事件多发的重要原因。
传统监管手段面临新挑战。随着互联网技术和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网络食品药品交易量高速增长。由于入门技术要求低,利润可观,催生大量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网售食品药品质量难以保证,欺诈售假的现象比较严重。如何依法有效地规范网络食品药品交易,成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面临的新挑战。
二、发展目标和规划指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为核心,以落实“四有两责”要求为主线,以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抓手,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放在首位,进一步创新监管理念和监管模式,着力打造全国一流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不断提高食品药品治理能力和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可靠的饮食用药安全保障。
(二)发展目标。
通过5年努力,力争到2020年末,逐步建立起机制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食品药品风险监测体系基本建立,食品药品安全法规、标准体系更加完善、合理,科学监管、依法监管水平进一步提高,监管技术和水平进一步改善,监管队伍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升,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不断提高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保障水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事故)的底线,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满意度明显提升,努力使我市成为全省、乃至全国食品药品最安全的地区之一。
1.统一权威的监管体制初步形成。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覆盖所有镇(街道),市、区、镇(街道)三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基础设施普遍达标,执法装备配备基本实现标准化;建立与食品药品监管任务相适应的职业化检查员队伍。
2.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覆盖率和主要食品监督抽检合格率保持较高水平。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覆盖食品各供应渠道和类别,达到品种全覆盖。全市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粮食及粮食制品、乳及乳制品、肉及肉制品、食用油、食用农产品、水产品等重点品种的评价性抽检合格率排名位于全省前列。
3.食品生产经营规范管理水平稳步提高。全市大中型食品加工企业HACCP认证比例进一步提升。到2020年全市餐饮服务量化率达到98%,实现B级以上餐饮服务单位达到全市的70%以上。
4.药品质量抽验覆盖率、合格率保持高水平。药品质量评价性抽检总体合格率不低于95%,药品质量抽验生产企业覆盖率达到100%。
5.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全市生产医疗器械质量抽验平均合格率达到92%以上,医疗器械生产100%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无菌、植入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率达到100%。
6.化妆品抽检率和覆盖率达到较高水平。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达标率达到100%,化妆品品种抽检覆盖率达到100%,化妆品批发单位、专营店、大中型商场(超市)监督覆盖率达到100%。
7.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水平全面提升。食品药品监管互联网应用成效显著,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得到创新性飞跃,网格化监管全面实行,应急指挥系统全面建成,实现全市系统性、区域性食品药品风险预警分析,建立起全市统一、全产业链的食品电子可追溯系统,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显著性提升。
8.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显著提升。市级检验检测能力覆盖全面,基层检验检测水平稳步提升。把我市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打造成面向全国的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平台,成为省级检验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9.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逐步健全。建成覆盖全市各区,逐步延伸到镇(街道)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全面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化妆品不良事件监测、保健食品安全事件监测工作,实现风险分类分级管理,安全风险监测覆盖率和主要食品合格率保持较高水平。
10.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公众参与食品药品安全治理程度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专业社会组织、行业协会、企业联盟等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不断加大,消费者、新闻媒体、专家学者参与积极性提高,食品药品企业诚信生产经营意识和规范化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
“十三五”时期佛山市食品药品安全主要指标
类别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18年 | 2020年 |
食品 | 1.食品抽检量 | 批次/千人/年 | 4 | 5 |
2.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 | % | 96 | 96 | |
3.保健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 | % | 95 | 98 | |
药品 | 4.药品安全评价性抽验合格率 | % | 99 | 99 |
医疗器械 | 5.医疗器械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 | % | 95 | 97 |
化妆品 | 6.化妆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 | % | 95 | 97 |
监管能力 | 7.基层执法基本装备配备率 | % | 85 | 100 |
8.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常规检项能力参数覆盖率 | % | 市级70, 区级60 | 市级80,区级70 | |
9.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常规检项能力参数覆盖率 | % | 80 | 90 | |
监测水平 | 10.药品不良反应(ADR)报告数和质量 | 份/百万人口;% | 580; 严重的达20%;新的和一般严重的达40%。 | 600; 严重的达30%;新的和一般严重的达50%。 |
社会共治 | 11.公众对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 | % | 75 | 80 |
12.群众满意度对食品安全满意度 | % | 70 | 75 |
三、主要任务
(一)政府引领:着力推动政府治理现代化。
1.建立“党政同责”责任体系。出台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办法,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职能部门绩效考核重要内容,确立“管行业必须管食品安全、管业务必须管食品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食品安全”的基本原则。建立和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实行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进一步明确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食品药品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监管责任主体和事权划分,编制食品药品监管权责清单和市场监管清单,厘清监管范畴和责任边界。
2.落实“四有两责”监管要求。全面落实“四有两责”要求,各镇(街道)有承担食品药品监管职责的机构,确保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充分发挥市、区、镇(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统一领导和综合协调作用,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管理、协调指导、考核问责、应急管理等职责。加快构建食品药品风险会商机制,建立食药监、公安、疾控防疫、检验检疫等相关单位密切协作联动机制,加强食品药品风险隐患排查、会商、研判、评估安全风险信息,及时发布风险,及时开展风险防控。切实履行现场检查职责、抽检监测职责。
3.强化基层监管能力建设。积极推进市、区、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基础设施资源整合,实施基层监管能力提升工程,出台《关于强化食品药品基层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重点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的人员配备、经费保障、装备水平等,基层监管能力建设达到“十个一”[3]标准,满足“四有”[4]要求。加快建设与食品药品监管事业相适应的综合管理和专业人才队伍,积极改革和完善食品药品专业人才集聚、使用、培养、评价、激励等制度。全面实施岗位专业化培训,监管人员特别是一线执法人员定期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监督执法等各类业务培训,每人每年参加培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开展食品药品职业化检查员试点工作,建立职务序列体系相对独立的、与食品药品监管任务相适应的职业化检查员队伍。
重点工程之一:基层监管能力提升工程 各镇(街道)监管机构全部按照标准配备人员、经费、装备。人员配置满足监管需求,以确保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有足够力量和资源有效履行职责;基础设施配置标准化,一线食品药品执法机构的执法车辆、快速检测车、执法取证装备、快速检测设备、应急处置设施等标准化配置;实现食品(农产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全覆盖;加强基层队伍能力建设和教育培训;强化检验检测技术支撑,基本形成市、区、镇(街道)三级食品(农产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 |
4.积极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试点工作。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载体,通过开展基层监管能力提升工程、过程管控效能提升工程、农产品市场管理提升工程、食品安全标准化工程、食品安全信息化工程、食品“四小”综合治理工程、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工程等“十大工程”,加强食品产业链全过程的质量安全控制,促进食品安全组织管理与监管体系全面完善,监管手段科学有效,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社会共治格局初步形成。食品安全总体水平显著提升,各类食品安全问题得到有效整治,防止发生重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社会公众对本地食品安全状况的总体满意度显著提升。
5.转变政府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网格化”日常监管机制与“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飞行检查机制相结合的新型监管制度。制定和完善网格化监管制度,做到“有格、有人、有责、有序、有痕”;结合“智慧食药监”信息化工作,将网格化监管融入到信息化监管中同步推进,通过信息化手段逐步实现网格职责明确、程序科学、监管留痕。实施“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飞行检查制度,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检查人员责任清单,建立完善监管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依托计算机管理系统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健全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及时将检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布,保障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部门监管:着力推动部门监管全程化。
1.强化食用农产品源头质量控制。开展产地环境监测评价工作,加大对产地环境污染治理和污染区域种植结构调整力度。加强“菜篮子”基地建设,大力提升农产品生产组织化、规模化、标准化水平,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有效对接,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加强农产品入市后的监管,督促经营者进货查验、索票索证等工作,逐步建立科学规范的市场准入监管机制,实现农业部门产地准出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市场准入之间的无缝衔接。探索构建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实现食用农产品从种养殖到批发、零售的全程可追溯。健全食用农产品检测体系,积极推进快检系统建设,采取自建或与农业部门共享检测资源、鼓励和推动农贸市场、超市建设快检室等多种方式,逐步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在限制区范围内继续推进家禽“集中屠宰、统一配送、生鲜上市”,加强定点屠宰企业和实施家禽集中屠宰企业的监管,强化肉品市场准入把关和综合执法,保证生鲜畜禽产品上市质量安全。
重点工程之二:“菜篮子”民生保障工程 深化和完善生猪“厂场挂钩、定点供应”、肉品统一配送和家禽“集中屠宰、统一配送、生鲜上市”等长效工作机制。扩大淡水鲜活水产品标识管理范围。实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大市级“菜篮子”基地的建设力度,提升“菜篮子”安全保障水平。重点抓好粮油质量源头把控,加强“放心粮油”经营网络的监管,强化餐厨废弃物管理,从源头上堵住“地沟油”回流餐桌的漏洞,打造一个从种子到筷子的闭环式管理的粮油供应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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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管。推行以企业食品安全受权人制度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引导和督促企业提高质量保证能力,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先进的质量管理体系,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按照HACCP、GMP要求组织生产,提升食品生产加工行业整体质量水平。全面实施“两图两档两公开”制度[5]。加强食品经营监管,严格规范食品经营主体准入管理,督促食品经营主体切实履行进货查验、索票索证等法定义务;加强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连锁超市入场管理,实行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政府专人驻点管理和农贸市场分级管理制度,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检验室建设和抽检信息发布工作;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过期食品、不合格食品销毁制度。加强对网购食品、网络订餐和第三方交易平台等新兴业态的安全监管。全面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餐饮服务示范工程和“明厨亮灶”工作,加快建立餐厨废弃物的统一收运、资源化利用体系。加大对集体食堂、非经营性场所集体聚餐的监管,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重点监管食品生产经营“四小”(小作坊、小食品店、小摊贩、小餐饮),引导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逐步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店铺等场所,推进食品生产经营集约化。
重点工程之三:食品(食用农产品)消费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及追溯体系 在区、镇(街道)监管部门、农贸市场、连锁超市配送中心、中央厨房、学校食堂配送单位开展快检室的建设,其中农贸市场食品(食用农产品)快检室400个,基本实现全市农贸市场的全覆盖;连锁超市、中央厨房、学校食堂配送单位快检室共50个,区级快检室(车)5个。建立快检管理信息平台,对检验数据结果进行综合分析,为监管部门采取针对性监管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
3.加强食品相关产品和特殊食品监管。主动适应食品相关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发展趋势,以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营的各类风险因素为重点,开展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特殊食品监管,严格执行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许可审查规范。进一步加强对特殊食品生产企业产品原料、配方工艺、生产过程等重点环节的监管,督促特殊食品生产企业严格落实良好操作规范;保持对特殊食品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非法宣传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监管和打击力度。
4.加强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管。规范整顿市场秩序。全面实施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分级监管体系,推进分级管理结果的应用,有针对性地开展飞行检查和跟踪检查。以查处违法添加为切入口,整顿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秩序。研究制定保健食品、化妆品行业管理规定,指导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建立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在行业内广泛开展公开承诺活动,引导企业自觉抵制不良现象。加强监督检查频次,规范保健食品网络经营和会议营销行为,利用保健食品监管信息联动曝光机制加大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
5.规范药品生产经营监管。进一步加强新版GMP、GSP实施,促进企业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认真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质量受权制度,加强生产各环节的质量管理,不断提高药品质量管理水平。督促药品生产企业落实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主体责任,对药品生产企业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检查覆盖率达90%。加强基本药物生产质量的监管,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原辅料、成品的质量抽验,加强对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不断提高药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加强药品风险管理,制定重点风险品种清单,加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监管。推进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分级管理,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生产经营环节飞行检查,对关键环节进行重点检查,防范系统性、区域性药品安全风险。加强药品流通监管,规范药品经营秩序,完善药品流通可追溯体系建设,实现全品种购销数据信息化实时监控。加大中药和中药饮片专项治理力度,针对重点品种对二氧化硫熏蒸、农药残留、黄曲霉毒素、重金属等展开监测。进一步完善药品零售企业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药品零售企业质量管理,规范药店经营行为,发挥药学技术人员作用,提升药品零售药学服务质量。
6.加强医疗器械质量监管。推动医疗器械企业实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促进企业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提高质量管理水平。重点加强医用导管和植入类医疗器械等高风险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通过风险分析、现场核查、技术检测、预警提示、主动防控、专项检查等手段,逐步提高对高风险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检查覆盖率。
7.强化重点领域专项治理。以风险为导向强化日常监管,着力解决行业潜规则和高风险领域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治理行业共性隐患,完善风险隐患排查机制,通过明察暗访、投诉举报、检验检测等各种手段,主动排查、及时处置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等各类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业潜规则问题。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高风险环节监管,在食品领域要重点整治利用病死畜禽加工食品、在食品中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问题;药品安全领域重点加强对麻、精、毒、放特殊药品和生物制剂的监管;医疗器械领域要重点加强对医用导管和植入类医疗器械的监管;保健食品领域要重点加强在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行为的整治力度。抓好量大面广的、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重点品种和重点环节的监管,加强对肉、菜、粮、油、酒以及婴幼儿配方食品等重点品种和食品“四小”、学校及周边、旅游景点和农村地区等环节、区域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
重点工程之四:食品“四小”综合治理工程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按照“规范一批、疏导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加强对全市“四小”(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饮、小摊贩)的监管,实施“两有两建两集中”管理模式,规范“四小”行业经营行为,鼓励和帮助其改善经营条件,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实现引导其走向标准化、集约化、规范化经营,有效减少“四小”食品安全隐患。 |
(三)企业主导:着力推动产业发展规模化。
1.强化生产经营主体责任。不断巩固诚信经营意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管理,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员。落实企业负责人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食品安全负首要责任,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对食品安全负有直接责任,同时追究相关利益部门的连带责任。推行食品药品安全承诺制,组织企业开展安全承诺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施行业禁入制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不安全食品下架退市、召回制度,及时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同时向监管部门报告。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鼓励企业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2.优化食品药品产业发展政策环境。落实国家和省有关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的要求,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激发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创造活力,建设产业集群,加快推进食品医药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培育食品品牌,促进构建食品规模化生产、连锁经营、统一配送等现代经营模式。出台促进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重点推进市政府与国药集团关于将佛山建成中药百亿产业基地的框架合作协议,扶持地方中医药规模企业发展;发挥龙头企业示范带动作用,强化高明海天调味品公司、三水西南水都饮料产业基地建设;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发展大型零售连锁业,扶持发展农业专业合作社。加快行政审批综合改革,制定行业准入负面清单,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改革在食品药品领域的全面实施,规范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降低企业许可成本,优化企业市场经营环境。
3.营造公平有序市场环境。坚持放管结合,宽进严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保护食品药品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严格履行市场监管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市场监管制度化、规范化。创新执法方式,强化执法监督,严厉惩处不正当竞争行为,打击制售假冒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保障市场主体的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4.推进食品药品产业联盟标准体系建设。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和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鼓励和支持食品生产经营者采用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规范,制定严于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要求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或产业联盟标准,鼓励药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内控标准。推动校企联合、所企合作,加大对本地特色食品药品安全、技术、检测方法等标准有关的基础与应用研究的支持力度,推动出台地方特色食品的产业联盟标准,力争我市特色食品品种产业成为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制定参与者。
重点工程之五:食品安全标准化工程 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相关文件,形成可操作的标准化监管工 作规程,确保行政许可、日常检查、监督抽检、行政处罚、投诉举报处理等各项监管工作操作规范、记录完整、信息可追溯,实现质量管理相关文件、各项监督检查记录、各环节工作信息的及时共享,监管工作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落实到位。出台相关规范行业生产经营行为、促进行业发展的联盟标准,实现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的自律,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
(四)科技先行:着力推进技术支撑先进化。
1.强化检验检测能力。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分级负责、规范建设的原则,以市级检验检测机构为龙头,区域检验检测平台为骨干,基层监管快速检测为基础,第三方机构和企业检验检测为补充,构建科学、公正、权威、高效的“四位一体”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实现我市涉及的食品和药品种类相关的食品、药品国家标准和食品地方标准检验检测项目全覆盖。加快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重点开展国家、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建设,试点开展区域分中心设置工作。加快推进省局评审认证中心(医疗器械)佛山分中心建设工作。逐步推进区、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快速检测平台升级改造,基层镇(街道)监管所快速检测装备标准化配备率到达100%,具备食品药品中主要微生物、重金属、农药残留、理化指标等定性快速检测能力,基本覆盖日常监管需求。加强对企业自建检测室的指导,支持第三方检验机构承担部分食品药品检验工作,基本满足食品药品产业发展和企业产品质量检验需要。进一步整合部门抽检计划,统筹调配检验资源,逐步推进全市各监管部门和检验机构的食品安全抽检计划、经费、信息“三整合”,建立食品药品安全检验信息共享机制。
重点工程之六: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工程 构建支持市级食品药品监管的重要检测技术支撑体系,建成省内领先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实验室。到十三五期末,四品一械的检验检测能力不少于1600项,仪器设备总价值达到约8千万;完成实验室认可工作(CNAS)与农产品检验资质认定(CATL)工作。全面推行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进一步提高实验室现代化管理水平,促进实验室与国际水平接轨。 |
2.强化信息化监管能力。实施互联网+食品安全行动计划,以信息化系统整合为重点,加强佛山市食品药品安全智能监管系统与省局“智慧食药监”系统、市行政服务中心审批系统的数据对接,实现食品药品审批准入信息、生产经营监管信息、抽检信息、信用监管信息等数据互联共享,构筑上下衔接、全市统一的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平台,提高全市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工作水平。通过使用省“智慧食药监”平台实施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完成三级网格划分和事权划分,建立监管对象的“一户一档”数据库,全市监管对象100%接入“智慧食药监”全省统一数据中心并在信息化平台有日常监管记录。加强一线执法人员现场执法装备的配置和信息系统应用,提高科学监管效能,实现智能监管,全面提升基于食品药品安全大数据的科学研判和决策能力。加快建设食品安全电子追溯体系,建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主体及其产品的溯源信息体系,到2020年,全市食品重点监管品种可追溯率达到95%以上,并建设方便群众获取食品药品安全溯源信息查询平台。
重点工程之七: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工程 实施“互联网+食品药品安全”行动计划,加强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与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电子追溯信息对接,形成一条从源头到餐桌的完整的溯源链条。建立监管对象的“一户一档”数据库,整合各类食品(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数据、企业档案和产品生产经营信息。完成市食品药品应急指挥系统项目建设建设,建成以市级为中心,区级为支撑、各镇(街道)为响应点的应急指挥网络系统。 |
(五)风险管理:着力推进风险防控科学化。
1.健全风险监测体系。覆盖全市各区,逐步延伸到镇(街道)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加强实验室监测能力建设,提高食品安全隐患的识别、预警、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置能力。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按照国家和省下达的任务要求,建立健全我市的食源性疾病监测系统,提高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合实际科学设置监测点,确保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完成率达到100%;全面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化妆品不良事件监测、保健食品安全事件监测工作。
重点工程之八: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提升工程 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实现监测区域和监测环节的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风险监测全覆盖。建立基于各监管部门对食品药品风险监测、监督抽检、投诉举报等数据的信息共享平台。加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及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投入,建成市、区两级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到十三五期末,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在数量和质量上更符合保障群众用药安全需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数达到300份/百万人,三类医疗器械报告数占总报告数比例接近50%;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数达60份/百万人。 |
2.健全风险研判和处置机制。完善风险评估会商机制,开展安全状况综合分析和安全风险研判,对风险隐患和重点危害因素进行风险研判。实现风险分类分级管理,建立问题导向的抽样检验制度。风险监测覆盖率和主要食品合格率保持较高水平,到2020年末,高风险对象实现达到100%全覆盖监管。完善食品药品风险处置机制,建立抽检监测信息通报、问题食品信息报告和核查处置机制。不断完善事件报告和事件处置程序。制定缺陷产品召回及下架制度,完善风险监管范围、风险等级、监管频次及控制措施、处置意见等风险处置机制,落实网格化、痕迹化监管。
3.畅通风险交流渠道。建立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信息共享平台,构建食品药品监管、公安、疾控防疫、检验检疫等相关单位密切交流协作机制。加强风险分析结果的运用,逐步推进风险监测结果用于风险管理及效能评价。及时有效利用监测信息,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科学有效的风险交流和预警。健全风险交流会商制度,构建覆盖监管部门、技术机构、行业、科研院校、媒体和公众在内的风险交流平台,不断拓展风险交流渠道和形式。丰富风险交流载体,培育第三方风险交流平台,鼓励更多利益相关方参与风险交流。
4.构建快速高效应急管理体系。健全覆盖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应急管理机构和机制。完善市、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制定应急处置规程、应急管理评估标准,全面提高应急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加强市食品药品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和各级应急装备配备、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应急检验检测绿色通道,提高应急检验检测技术水平。加强各类食品药品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基层监管人员对食物中毒和药害事件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有效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大力提升应急预警水平,强化对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介食品药品安全相关信息的舆情监测,及时对敏感热点舆情信息进行搜集分析和研判,按有关规定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六)社会共治:着力推进社会治理多元化。
1.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完成全市食品药品相关企业普查建档,归集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信息库数据。深化信用监管相关政策和方法研究,完善信用监管配套工作制度,组织开展信用评级和征信工作,推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创新,及时发布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黑名单”,强化信用评价结果运用。
2.完善投诉举报机制。完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平台功能,优化工作程序,拓宽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督促协调和舆情分析,提高投诉举报信息办理质量。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和举报保密制度,设立有奖举报奖励专项资金,对符合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奖励条件的及时兑现奖励资金。推进“吹哨人”制度,鼓励企业内部从业人员曝光行业“潜规则”和企业违法行为。
3.开展科普宣传教育。坚持形式多样、全面覆盖、注重实效的原则,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公益宣传范畴,加强科普宣传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统筹做好食品药品宣传策划、发布、引导工作,把握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法律法规宣传的主动权和主渠道。聚焦重大党政活动和社会活动,借助其影响力提高食品药品宣传的关注度。完善新闻宣传阵地建设,综合运用传统媒体与微博、微信及移动APP等新兴传播载体,不断增强宣传的多样性,不断丰富宣传内容,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系统性和实效性,营造人人关注、支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环境。
重点工程之九:科普宣传工程 建设食品药品科普教育基地,以科学馆、博物馆、企业、学校为载体,策划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展,打造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基地,将安全体验、知识传播、思维启迪、趣味游览等融为一体。实施科普知识大讲堂项目,以“权威机构、权威专家、权威媒体”为导向,将食品药品安全大讲堂打造成具有社会影响力的为民服务品牌。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等“五进”活动。 |
4.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充分发挥食品药品安全专业社会组织、行业协会、消费者组织、媒体等社会组织在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发挥食品药品相关专业社会组织和行业组织在提供信息服务、技术创新、培训交流、行业自律和消费维权等方面的桥梁作用,引导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诚信经营。重视发挥专家智库作用,发动专家广泛参与维护食品药品安全,推进监管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支持舆论监督,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协调,开展多种形式的新闻发布和宣传引导,努力营造有利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加快发展食品药品社会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等群众性队伍,充分发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青妇等各方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
(七)法制完善:着力推进政府监管法治化。
1.建立健全依法行政机制。建立跨部门、跨区域的案件协查、信息共享等协调联动机制,完善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交流、抽样检验、突发事件处置、重大活动保障、投诉举报处理、信息报送、宣传培训等合作机制。完善重大案件督查督办制度,对跨区域、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建立市级下管一级、统一指挥,区分工负责、协同查处的办案模式。规范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程序和相关执法文书,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和产品分类裁量指南。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制度,推进监管和执法信息公开,依法主动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企业信用、典型案例、安全事件等监管类信息,做到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定期组织开展执法检查,不断提升食品药品执法公正透明度。
2.加快完善食品药品地方法规制度。加快构建促进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法律规范体系,为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提供法制保障。积极推动食品药品监管立法纳入地方立法计划,推进《佛山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集中管理办法》的制订,推动散装食品监管等相关工作的立法调研、政策制定工作。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围绕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构建“1+N”食品药品监管制度体系,出台完善监管体制改革、企业分类分级管理、信用体系建设、网格化监管等一批规范性文件和管理制度。同时,制定规范统一的监管工作手册,包括监管清单、监管标准、监管责任、检查流程、检查重点等,做到有制度就有流程,有行为就有痕迹,有工作就有评价,有监管就有责任。强化食品药品安全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3.不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加强食品药品执法体系建设,强化省级飞行检查、大案查办、指导督查等职能。加强市、区执法队伍区域管理、基层协调、案件查办等能力建设,提升镇(街道)派出机构隐患排查、问题发现和快速处置能力,明确打击重点,扩大案件来源,善于线索经营,提高办案质量,对符合移送标准的涉刑案件应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对符合立案标准的移送案件应及时立案侦查。
4.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进一步强化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和各区分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建设,在人员、经费和装备上予以充分保障。完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之间案件移送、线索通报、案件联合查办、涉案物品处置、信息共享和联合发布等工作机制,建立食品药品违法案件中涉及行政拘留的衔接机制,进一步完善对涉嫌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案件的司法鉴定和检验认定工作制度,规范涉案物品抽样、委托检验、鉴定评估等工作程序。落实公安机关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派员驻点办公制度,协调推动食品犯罪行为的打击工作,加大对食品药品案件的侦查力度。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监管治理。
各区、各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细化分解本规划任务,建立责权明晰的责任体系,明确建设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按计划、有步骤地抓紧抓好任务落实,确保如期、全面实现各项目标,全面实现食品药品安全各领域、各环节的全程有效监管。
(二)加大政府投入,完善要素保障。
紧紧抓住政府投资向民生领域倾斜的政策机遇,积极争取各级政府财政支持,按照属地的原则建立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相匹配的财政经费投入保障机制。落实产业促进政策的配套资金,切实加强食品安全项目和资金的监督管理,根据有关政策加大对重点扶持行业、具有公益性质行业的财政扶持力度,确保产业政策落到实处。
(三)强化责任落实,完善督查评估。
将规划任务落实情况作为对各地、各有关部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督查的重要内容,健全评估和监督机制,定期评估规划实施情况,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规划目标、任务落实到位,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的底线。
(四)营造良好氛围,打牢群众基础。
按照形式多样、全面覆盖、注重实效的原则,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广泛社会宣传。各区、各有关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提高群众对本规划的知晓率、支持率,为本规划的实施打下牢固的群众基础。
[1] 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
[2] “四有”指基层监管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两责”指日常监管、监督抽验责任。
[3] 即一个独立办公场所、一个快检室、一支队伍、一辆执法用车、一套快检设备、一套取证设备、一套移动执法终端、一套标准操作程序(SOP),每个社区、村(居)配备一名食品(农产品)安全协管员和一名信息员。
[4] 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
[5] 企业分布图、监管责任图、企业管理档案、监管信用档案、企业基础信息公开、信用监管档案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