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来源:市府办 发布时间:2017-03-10 16:30:00 字号: 分享至: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档案

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

《佛山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档案局反映。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25

 

 

 

佛山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为推动佛山市档案事业科学发展,建立健全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方便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确保档案安全保密的档案安全体系(以下简称“三个体系”),为建设“民富市强、幸福佛山”服务,特制定“十三五”期间全市档案事业发展规划。

一、发展环境与面临挑战

(一)“十二五”时期发展情况。

“十二五”期间,全市档案部门紧紧围绕各级党委、政府工作中心,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满足社会各界利用档案需求为目标,深入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广东省实施意见,不断破解发展难题,依法治档、创新服务,档案馆库建设、档案资源建设、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开放利用等方面取得了新进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依法治档能力得到提升,各级档案部门积极贯彻执行档案法律法规、完善档案制度规范,《佛山市档案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颁布实施,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和接收名册》完成制订并付诸实施。档案馆库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佛山市档案中心投入使用,禅城区档案馆新馆内部装修接近尾声,并部分投入使用,顺德区档案馆新馆土建工程基本完工,高明区档案馆新馆完成前期概念设计,三水区档案馆新馆开始施工。至“十二五”末,全市国家档案馆投入使用的建筑面积达6.5万平方米,比“十一五”末增长194%。档案安全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开展了档案信息数据异地异质备份工作。档案资源更加丰富,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总量达到350万卷(折合卷,下同),比“十一五”末增长35%。馆藏档案结构进一步改善,民生档案数量持续增加。档案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全市累计完成馆藏档案数字化3962万页,比“十一五”末增加353%。档案教育和档案宣传等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二)面临形势与挑战。

“十二五”期间全市档案事业的发展,为“十三五”时期我市加快建设档案强市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等问题仍然突出,主要表现在:部分国家档案馆馆库建设还需继续加大力度、加快进度;档案信息化建设未能有效地“联岛成陆”,资源整合与“一网式”查询利用平台建设仍然任重道远;档案人才队伍结构和素质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档案事业发展需要;保障档案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政策机制不够完善。

新时期我市档案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新形势,主要表现为:新的档案形成者和新的档案不断产生;“互联网+”行动计划广泛深入地推进;电子档案数量快速增长;民生档案和政府公开信息高比例地进入国家档案资源体系;档案资源的主动开发与远程利用;信息技术革命对档案信息安全的必然冲击;服务型政府、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建设对档案管理的更高要求。这些新形势与新情况,使档案工作的领域更加广泛、内容更加丰富、地位和作用更加重要,使社会对档案与档案工作的需求更加多样,这就必然对档案工作的理念、技术、方法及模式产生深刻影响。

面对机遇与挑战,增强忧患意识,强化使命担当,推动佛山市档案事业发展转型升级,是摆在全市各级档案部门面前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办、国办《意见》及广东省实施意见,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服务大局、服务民生和服务社会为主题,以信息化建设为龙头,突出改革创新,加快转型发展,以建立健全“三个体系”为重点,全面提升档案管理规范化、档案保存信息化和档案服务大众化水平,增强档案工作的综合发展能力,实现全市档案事业跨越发展,更好地为我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服务。

(二)发展目标。

2020年,全市档案事业发展进一步与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继续保持在全省先进行列。

依法治档水平有新提高。完备的档案法规体系和业务规范标准体系基本形成,档案执法主体责任有效落实,档案治理能力明显提高,档案法治意识显著增强。档案工作体制机制更具活力,适应法治佛山、法治政府建设需要。

档案资源建设有新成就。各类档案应归尽归、应收尽收;档案记录的社会覆盖面广泛深入,民生档案及时全面建立;馆藏资源齐全完整,载体丰富多元;档案信息资源整合共享程度得到提升,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更加完善。

档案利用服务有新成果。档案信息开放稳步推进;档案利用服务模式创新,档案资源“一网查询”、远程利用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方便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更加便捷高效。

档案信息化建设有新突破。全面推进档案资源存量数字化、增量电子化、利用网络化;创新档案信息化管理模式,加快与信息社会融合;进一步完善全市数字档案馆系统,建设数字档案室,以信息化为核心的档案管理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

档案安全保障能力有新飞跃。档案安全的基本条件和应急、灾备机制更加完善,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安全防范体系更加健全,档案网络和信息系统风险管理能力全面提升。

三、主要任务和实现指标

(一)进一步推进档案法治建设。

研究开展档案立法,修订、完善档案法规制度;推进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常态化;市、区每年均开展档案执法检查、档案工作年度检查;加大《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执行力度,严肃查处各类档案管理违法违纪案件;建立档案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的制度与机制;逐步配备法律专业人才,切实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做好“七五”普法工作。

(二)有效推进档案资源体系建设。

1.丰富和优化档案馆藏。深入贯彻《各级各类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规定》,依法开展档案移交进馆工作,确保应进馆的各类档案及时接收进馆;积极统筹协调各级档案馆接收专业档案的范围、标准,对重点专业档案的形成和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民生档案进馆力度;扩大开展市、区所属二级、三级机构档案移交进馆工作;鼓励立档单位提前向档案馆移交档案;市档案馆完成口述档案采集、编辑系统软硬件建设并开展相应的口述历史档案录制、征集工作,鼓励其他国家档案馆开展口述历史档案工作。到“十三五”末,全市综合档案馆馆藏总量比2010年翻一番以上,民生档案达到馆藏的60%以上。

2.加强机关、事业单位档案管理。继续落实《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宣传贯彻《归档文件整理规则》、《数字档案室建设指南》;组织各单位制订修订适应实际工作需要的综合档案管理办法;实施所属机构档案目录缴送备案制度、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审批制度;加强对食品安全、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等民生档案管理的监督指导。

3.促进企业档案工作深入发展。加强终止、关闭企业档案处置工作;加强对新经济组织、新兴行业、新兴产业档案工作的指导;加强对非国有企业档案工作的指导;组织落实《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4.加强建设项目档案、农业农村档案和城市社区档案管理。每年继续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巡查,做好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备案登记及档案专项验收;抓好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档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等工作;探索并有序推行“村档镇管”等模式;贯彻实施《城市社区档案管理办法》,将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社区档案纳入国家档案资源体系。

(三)深化和拓展档案利用服务。

1.推进各级国家档案馆档案依法开放。档案开放鉴定工作常态化开展,依法稳步推进馆藏档案开放;各级国家档案馆普遍落实档案馆公众开放日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利用相关政策,进一步发挥国家档案馆作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的作用。

2.提高档案公共服务能力。各级国家档案馆配置满足利用需求的设施设备,完善残障人士档案服务设施。创新服务方式,多渠道开发档案资源,不断向社会推出精品力作和举办受公众欢迎的活动。市档案馆新完成编研成果不少于6种,举办或协办各类展览不少于5个,各区档案馆新完成编研成果不少于3种,举办或协办各类展览不少于2个;结合市档案馆智能管理系统的建设,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构建“一网式”档案查询利用平台,规范并简化利用程序,推动全市范围内档案资源跨馆利用、跨馆出证工作;市档案馆及有条件的其他国家档案馆要努力开展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创建工作。

(四)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

1.建设和完善数字档案馆(室)。以《数字档案馆建设指南》为依据,进一步完善市、区数字档案馆系统;以《数字档案室建设指南》为依据,完成数字档案室建设试点并有序铺开建设。到2018年,市、区两级50%的有移交档案进馆任务的一级单位基本建成数字档案室。

2.加快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步伐。各档案馆(室)要按照存量数字化要求,加快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步伐。到2018年,各国家综合档案馆纸质档案数字化总量比2010年的数量翻两番或总量达到1000万页以上,馆藏70%的档案(以2010年底馆藏档案为基数,顺德区档案馆不包括城建及房地产档案,下同)进行数字化处理;市规划城建档案馆也要加快馆藏传统载体档案的数字化进程。市档案馆进一步组织开展人事任免、离退休、知青、婚姻、社保等专题人名索引数据库著录及应用工作。

3.积极推动电子档案接收。各档案馆(室)要按照增量电子化的要求,加快电子档案接收步伐。要创新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模式,提升电子档案移交接收能力,扩大电子文件归档范围。到“十三五”末,市、区有档案移交进馆任务的立档单位全面实现电子文件规范化归档管理和电子档案移交进馆。从2018年起,国家综合档案馆在接收档案进馆时,同步接收属于进馆范围档案的电子(数字)版,逐步实现进馆档案载体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型。关注新媒体、新技术形成的新型文件接收,探索开展法人单位门户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新兴发布平台的电子信息归档工作。

(五)强化档案安全保障。

1.加强档案馆(室)建设。全市尚未达到《档案馆建设标准》、《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要求的国家综合档案馆要加快建设进程,保证在“十三五”期间投入使用。到“十三五”末,全市国家综合档案馆建筑面积达标、各项功能符合规范要求,超额完成建筑总面积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各级立档单位要建设符合标准规范的档案室,配备满足档案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的专业设备。

2.保护档案实体安全。建立健全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档案安全防范体系和应急管理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落实档案安全责任制;做好档案移交与接收进馆、档案整理和数字化处理外包、档案托管和利用服务中的安全保密审查;大力推进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确保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3.保证档案信息安全。建立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安全保密防护体系,加强档案网站的日常监控和防护,严格执行上网信息保密审查审批流程;加强电子档案管理,确保电子档案的长期有效;建立保密检查常态机制,严格执行安全保密规章制度,严防档案失泄密事故;继续开展档案异地异质备份保管,规范备份工作流程,强化备份数据管理。

四、重点实施项目

(一)档案馆建设项目。全市各档案馆严格按照《档案馆建设标准》和《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要求,力争建成(新建或改、扩建)面积达标、设施完善、功能齐全、安全保密、服务便捷、节能环保的档案保管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档案利用中心、政府公开信息查阅中心和电子文件备份中心。继续推进市档案中心馆库后续建设,探索实施对新馆库进行科学合理的运行管理,充分发挥新馆效能;积极推进区级综合档案馆馆库建设,禅城区、顺德区、高明区、三水区档案馆在“十三五”期间完成新馆建设并投入使用。

(二)数字档案馆(室)建设项目。加大统筹力度,以《数字档案馆建设指南》为依据,进一步完善市、区数字档案馆系统,充分运用大数据、智慧管理、智能楼宇管理等技术,提高档案馆业务信息化和档案信息资源深度开发与服务水平。到2018年,市、区综合档案馆初步建成规范、先进的数字档案馆。以《数字档案室建设指南》为依据,完成数字档案室建设试点并有序铺开建设。到2018年,市、区两级50%的有移交档案进馆任务的一级单位基本建成数字档案室,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电子档案和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副本等数字档案信息进行采集、整理、存储、管理。

(三)馆(室)藏档案数字化项目。2018年底,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馆藏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比例不少于馆藏档案总量的70%(以2010年底馆藏档案为基数,下同),市规划城建档案馆应不少于馆藏档案总量的30%;到2018年,市、区有移交档案进馆任务的单位,要将属于进馆范围的室藏传统载体档案100%数字化,并满足进馆要求和本单位网上提供利用需要。各国家档案馆全面完成馆藏传统载体照片、底片及模拟信号的录音、录像档案数字化。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市、区政府要将档案事业发展计划列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工作检查内容,把档案事业作为公共事业的重要部分加大投入,将档案馆(室)档案资料征集、抢救保护、安全保密、科研培训、数字化、现代化管理、提供利用、编纂、陈列展览及设备购置和维护等的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人员编制配置逐步与馆藏实际总量相适应。建立并落实档案事业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与专家咨询制度,提升档案事业科学管理水平。

(二)创新驱动。提升档案事业发展协同创新能力,构建激励创新的体制机制,培育敢于创新、善于创新的档案文化;积极应对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对档案工作的要求和影响;创新档案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先行先试,积极探索整合档案资源和档案资源增值服务的档案管理体制和有效方法。

(三)科技支撑。坚持科技兴档,广泛开展多层次的档案学术研究活动,鼓励高等院校、学会、科研单位及相关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档案基础理论和应用技术研究;深入开展调研活动,及时总结和推广新经验、新方法。

(四)人才培养。坚持人才兴档,把档案干部培训、交流、使用列入干部培养和选拔任用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完善档案部门机构设置、编制配备,配好配强领导班子。关心档案干部成长,完善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机制。优化人才结构,积极引进和培养档案、历史、计算机、法律等专业人才。“十三五”期间全体档案干部通过多种方式轮训一次。加强理想信念和党纪政纪法纪教育,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可靠、业务精良、清正廉洁、作风过硬的档案干部队伍。

(五)宣传推广。牢固树立“大宣传”理念和网络思维,充分利用业内外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大力宣传档案事业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事迹。积极通过“6·9国际档案日”、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开展档案文化宣传和举办档案展览,不断提升社会档案意识。

(六)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档案事务。积极稳妥向社会购买事务性管理服务,大力支持档案中介、专业机构参与档案征集、整理、寄存、修复、编研开发、数字化等事务,并加强服务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