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卫生
计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
《佛山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卫生计生局反映。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22日
佛山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佛山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时期。为加快建设与之相适应的卫生计生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全市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人民幸福的美丽佛山的总目标,特制定本规划。
第一部分 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形势与现状
一、“十二五”期间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基本情况
(一)佛山市社会经济发展基本情况。
佛山市位于广东省中南部,地处珠江三角洲腹地,与广州共同构成“广佛都市圈”。全市现辖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高明区、三水区五个区,共21个镇、11个街道办事处,总面积3797.72平方公里。2015年常住人口743.06万人,其中户籍人口388.97万人。2015年,地区生产总值8003.92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0.83万元,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8万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1万元。佛山市社会经济发展位列全国前茅,是中国最具经济实力和发展活力的地区之一。
(二)佛山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基本情况。
1.居民健康水平。2015年全市居民平均期望寿命80.47岁,孕产妇死亡率8.66/10万,婴儿死亡率2.25‰。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4‰以内,生育稳定在较低水平,出生性别比趋向正常,人口规模控制在规划范围内。
2.医疗服务提供与利用。2015年全市医疗机构门急诊人次为7980.82万人次,其中医院5176.19万人次,占比64.86%,卫生院门急诊317.7万人次(占门急诊总量的3.98%),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急诊1798.35万人次(占门急诊人次总量的22.53%),出院人数113.64万人次。病床周转次数37次,平均住院日8.50天,病床使用率87.9%。
3.医疗卫生机构。2015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1475个,其中:医院107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318个(含乡镇卫生院1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0个,社区卫生服务站326个,门诊部192个,村卫生室161个,卫生站、医务室和诊所等585个),采供血机构6个,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4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7个,卫生监督所6个,健康教育所(站、中心)2个,计划生育服务机构22个,其他卫生机构3个。全市社会办医疗机构602个,其中医院49所,区域分布为禅城区17所,南海区4所,顺德区17所,三水区10所,高明区1所。
4.人力资源。全市医疗卫生工作人员5.21万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4.36万人,执业(助理)医师1.54万人,注册护士1.89万人。每千常住人口卫生技术人员5.87人,执业(助理)医师2.08人,注册护士2.55人。
5.重点专科(学科)与特色专科。现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2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学重点专科5个,省级重点专科(学科)45个,市级重点专科13个,市级特色专科34个,专科类别涵盖内、外、妇、儿、中医、检验、放射等科目及其二级科目。
二、“十二五”期间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主要成就
(一)经费投入不断增加,医疗卫生事业逐步加快发展。
1.医疗卫生经费投入明显增加。2015年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7.73亿元,是2010年13.94亿元的3.4倍,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95%。人均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由25元增至40元,各级财政对居民医保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492元。全市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为98%。
2.公立医院重点工程建设进展顺利。总投资13.46亿,规划床位1000张的市妇女儿童医院已正式动工。华南地区最大的健康保健中心之一的市第一人民医院保健中心进入全面建设阶段。市第三人民医院综合大楼建设、市第四人民医院改造搬迁、南海区中医院扩建工程均已完成并投入使用。选址狮山,建筑面积约35万平方米,建设与规划床位规模1500多张,投资约15亿元的南海区人民医院建设工程开始启动。总投资16.5亿元,占地约200亩,床位1500张的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新院区已基本建成。
(二)加大改革力度,医疗服务能力和质量显著提升。
1.医疗资源和利用效率持续增长。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执业(助理)医师数和注册护士数分别较2010年增长25.7%、23.8%、27.7%。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由市第一人民医院托管禅城区原南庄医院、同济医院,市中医院托管原张槎医院。通过托管合作,建立医联体,使三甲医院的专家下沉到基层医疗机构,为群众看病就医提供方便,并通过专科培育、人才培养、业务指导、规范管理等措施,加强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南海区逐步推进“2+1”公立医院集团运营模式,禅城区中心医院控股权变更等举措,也为公立医疗资源的再分配和高效利用提供了经验。
2.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十二五”期间,全市共投入3亿元,扩建22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改建96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全市4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24间社区卫生服务站全部达到建设标准,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率达100%。制订并下发《佛山市家庭医生式服务实施方案(试行)》,将禅城、顺德两区和22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省、市级试点,开展家庭医生式服务。截至2015年,全市现已组建家庭医生服务团队590个,与11.9万多户家庭38万多居民签订了服务协议,提供签约居民上门诊疗服务22.6万人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二级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门急诊人次达5218.52万,占全市门急诊总人次的62.20%。
3.社会办医疗机构建设初见成效。2014年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革发展的意见》,对《佛山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1—2015年)》进行了调整,提高了医疗资源配置标准,新增和调整的医疗卫生资源优先考虑引入社会资本,对社会办医疗机构在规划布局、土地使用、金融、税收、工商登记、人才引进、职称评定、重点学科建设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2015全市社会办医疗机构602个(其中医院49所),床位数6758张,占全市床位数的20.4%,有效地增加了医疗卫生服务供给。
4.医疗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加强医疗质量控制和管理体系建设,全市成立了17个市级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加强对医疗机构医疗质量控制、技术培训和督导,规范医疗行为,不断提升医疗和优质护理服务水平。加强临床路径管理,提高医院感染控制水平。全市二级及以上医院已经全部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和临床路径试点工作,试点病种超过150个,入径管理病人逾2.5万人次。抓好采供血全程质量监管,加强临床安全用血管理。加强医学人文教育,改善就医环境,优化服务流程,充分发挥第三方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完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及时总结分析医疗典型案例,患者就医满意度明显提高。
5.中医药强市建设步伐加快。充分发挥我市中医药良好的发展基础和竞争优势,推进中医药医疗、预防保健、科研教育、中药产业、文化及对外交流合作等协调发展。建立以中医医院为龙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综合医院中医科为主体的中医医疗保健服务体系,创新管理模式,构建新型中医服务网络。市中医院与三水区中医院形成紧密合作关系,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顺德区中医院被评为三级甲等中医医院,高明区中医院、市中医院三水医院(三水区中医院)通过二级甲等中医医院评审。南海区以广东省中西医结合医院为龙头单位,形成区东部医疗集团,有效地推动本区域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打造中医“名院、名科、名医”,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评选出首批10名“佛山市名中医”,开展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制订《佛山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6.分级诊疗推进加快。2014年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革发展的意见》,提出进一步明确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支付方式,将符合条件的诊所、门诊部纳入医保定点机构范围。修订完善《佛山市医疗机构病人转诊管理办法》,明确转诊原则、转诊流程、转诊标准。市第一人民医院与顺德区乐从医院正式签订“双向转诊”协议,探索建立三甲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双向转诊模式与机制。通过调节门诊医保报销比例,加大基层医院医保报销额度,逐步引导群众形成常见病、多发病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的习惯,促进形成分级诊疗的就医格局。
(三)狠抓机制落实,公共卫生工作明显加强。
1.重大传染病得到有效防控。成立专项疫情指挥部、建立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和报告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爱国卫生运动,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督导,强化医疗救治,认真落实手足口病、登革热、埃博拉、人感染H7N9禽流感和寄生虫病等传染病的多项防控措施,有效地控制疫情。通过完善多部门协作机制,健全相关部门目标责任制,较好地完成了艾滋病防控工作。实施中学生结核病防治干预项目,并将其纳入建设人民满意政府项目中加以落实。
2.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体系不断完善。构建了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网络,慢性病、地方病防治效果得以巩固,职业、放射、环境和学校卫生等工作进展顺利。计划免疫工作落到实处,卡介苗、脊髓灰质炎、麻疹和乙肝等疫苗接种率均保持在95%以上。南海区成功创建为第三批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高明区将“为全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免费体检”纳入民生工程。
3.爱国卫生工作扎实推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抓好镇(村)环境卫生整治和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科学开展病媒防控和改厕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卫生创建项目,全面完成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目标任务,城乡环境卫生状况得到明显改善。目前,全市共有国家级卫生镇29个、省级卫生镇1个、省级卫生村1114个、市级健康村(居)50个。农村改水累计受益人口达317.39万人,受益率为100%,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提升至99.36%,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100%,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100%,提前达到《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卫生强省的决定》的目标要求。
4.妇幼卫生项目稳步实施。全市共为7.7万多例孕产妇提供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服务,并在感染孕产妇知情同意情况下,采取多种免费干预服务,如阻断用药、安全助产或终止妊娠、出生儿童阻断用药及随访管理等。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2.95万对夫妇,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99%以上。地中海贫血等出生缺陷防控项目亦稳步推行。
5.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得以提升。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不断增加,按常住人口计算,2015年人均已达到40元。1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持续推动和提升,全市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76.09%。以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国家计划免疫疫苗接种率达到95%,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覆盖率达100%,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覆盖率达100%。全市管理高血压患者27.88万例、糖尿病患者8.20万例,任务完成率分别为96.14%和102.49%。
(四)注重创新发展,专科建设和科研工作步伐加快。
1.专科与学科建设成效显著。市中医院骨伤科和省中西医结合医院肺病科成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中医专业)建设项目,市中医院脑病科等5个专科成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学重点专科。市第一人民医院耳鼻喉科成为全省唯一一个地级市医院获得的省医学重点学科项目,心血管内科等45个专科成为省重点学科或专科,专科类别涵盖内、外、妇、儿、中医、检验、放射等科目及其二级科目。市第一人民医院的耳鼻喉科和妇科已成为国家内镜培训基地,市中医院骨伤科已成为全国中医骨伤医疗中心之一,市妇幼保健院的妇科某些技术保持国内领先,重点专科已在省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市第二人民医院眼科和市口腔医院正畸科也在省内具有了较大影响力。
2.医学教育与科研成绩突出。全市三级、二级医院承担大量教学任务,市第一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已成为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的人才培养基地。市第一人民医院、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还作为西医类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市中医院和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成为全国首批中医类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市中医院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首批中医优势学科继续教育基地,市妇幼保健院已连续10多年举办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为全国和全省培养输送专科人才,形成了专科特色品牌。各医疗卫生单位积极做好科研工作,“十二五”期间,全市共获国家级科研课题12项、省部级课题36项、市厅级课题1216项,获国家级成果奖2项、省级成果奖4项、市厅级科技进步奖84项。
(五)实施人口健康信息惠民工程,信息化建设成效显著。
1.卫生信息化规划与人口计划得到有效落实。“十二五”期间先后出台了《佛山智能卫生发展规划(2011—2015年)》、《佛山市智能卫生建设三年提升计划(2013—2015年)》,规划构建区域卫生信息数据中心,打造面向行政的智能卫生管理平台与面向市民的数字健康服务平台,在健康服务、区域医院、社区卫生、公共卫生、绩效监评五个应用群方面,建设十六个信息系统,打造“佛山健康e园”。建设了包括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全市社区卫生、全市学生健康监护、区域预约挂号、远程会诊、区域电子病历库等32个信息系统,成效显著。荣获中国卫生信息协会首届全国卫生信息化推进优秀奖。“十二五”期间,市及各区年度人口计划完成较好,多次得到省政府的表扬。“十二五”期末,全市常住人口自然增长率7.32‰,控制在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的控制在7.73‰范围内。
2.构建了稳固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坚持以人的健康信息为主线,基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构建佛山区域卫生信息平台,通过健康卡唯一索引将居民个人全生命周期中接受的诊疗、体检、保健、康复、接种、献血等健康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地归集到居民健康档案数据库。接入平台的医疗卫生机构103家,南海、顺德以区平台的形式整体接入,接入机构占应接入机构的比重为99%。市平台实现各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之间居民电子病历、健康档案、健康卡的融合、应用和共享,为市民提供优质的数字健康服务。“佛山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应用案例”被国家卫生计生委“十二五”规划教材组编入《卫生信息化案例设计与研究》一书,作为全国高等卫生信息管理专业教材。2015年7月,佛山市在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及标准化成熟度符合性测评中,被国家卫生计生委统计信息中心评为“四级甲等”,走在全国前列。区域医学影像、检验信息平台应用成效初显,通过信息化手段,为佛山区域医疗卫生机构提供集约化智能化服务,禅城、南海、高明、三水四区区级医学影像中心投入使用,初步实现了区域内各级医疗机构医学影像图片和检验报告的收集、存储、共享和互认。
3.建成了覆盖所有居住人口的全员人口档案。从2012年开始,全市统一使用全员人口信息系统,为在本地居住满一个月的所有人口建立档案,记录人口状况、婚姻家庭、孕检生育等信息。在全员人口库中,一个人在省内只有唯一的一个档案,按照身份证号码进行管理,实现区域数据大集中,并由各地每天动态更新,确保数据实时、鲜活。截止2015年底,全市已为800多万管理人口建立个人信息档案,全员人口基础数据项目完整率及逻辑准确率达到99%以上。建成全员人口数据共享系统,实现与公安、流管部门信息的交互和共享。
4.数字健康服务得到市民的认可。一是免费发放应用统一的健康卡,减少重复发卡。我市作为国家居民健康卡建设首批4个试点城市之一,建成了卡管平台和省级密钥管理系统。截至2015年底,为市民发放居民健康卡和佛山健康卡360多万张,持卡就诊1160多万人次。二是建成区域预约挂号平台,实现医生专家出诊号池统一管理。通过佛山智能健康网上预约、手机APP预约、微信预约等多种方式,方便市民寻医问诊。截止2015年底,佛山智能健康网已接入全市联网预约医院29家,区域卫生信息平台预约挂号达210万人次,整体满意度达87.8%;超过172万人次访问智能健康网站,超过37万人次查阅个人健康档案信息。我局官方政务网站获2012年中国政府网站优秀奖。三是乘势推出微信就医便民服务。率先全国地级市首家开通政务类服务微信,第一个推出预约挂号微信“健康佛山”公众号,2013年被评为广东省十大影响力政务微信。各区、各医疗卫生机构也积极推进微信服务,“佛山市中医院”微信号率先开创移动中医建设,提供微信支付移动医疗服务;“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提供停车指引、预约提醒、押金补缴等服务而受热捧,荣获“2015年微信城市服务最受用户喜爱医疗服务”大奖,位列全国前五。
5.社区卫生信息化促进慢病有效管理。以基本医疗和1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切入点,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系统,实现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运行情况的实时、全程、智能化监管。通过与市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的对接,实现社区卫生信息与一级医院、二级医院诊疗信息,以及预防接种、妇幼信息的整合,一点采集,多点应用。以健康卡为载体,实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跨机构的建立、注册和信息资源共享。截止2015年底,全市除南海区外,有2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56家社区卫生服务站点、483个社区卫生服务团队、2583名社区医生使用该系统,有效管理电子健康档案建档数量365万余份。南海区作为广东省全民健康试点单位,承担省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信息试点应用,相关工作有序推进。
6.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卓有成效。建立全市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实现卫生监督工作实时、动态和科学管理。建设基于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的症状监测系统,实现对111种症状、136种疾病、6种常见症候群、35种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分析与预警,有效提高早期发现、预警和处置重大疫情或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的能力。全市学生健康监护信息系统已覆盖1516家中小学、托幼机构,覆盖率达97%,有效监护中小学生、托幼儿童在校健康。建成职业卫生信息系统,强化了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危害因素监测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的信息管理,提高了全市职业病防治的程序化、规范化服务管理。构建了全市皮肤病防治信息系统,实现对全市麻风病、皮肤病、性病信息资源的综合管理和信息共享,强化对重点人群、高危人群进行干预、管理。开发了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系统,在全市所有有产科业务的60家医院统一使用。
7.数字化医院建设百花齐放。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数字绩效监评信息系统建设,构建了佛山区域卫生经济管理数据资源库,建设并完善医院数字化财务管理和监督信息系统、用药评价和临床医生处方分析信息系统、阳光用药监察信息系统、数字医学检验、数字医学影像中心在实现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双向转诊、远程会诊、质量控制、医疗安全、管理运营、满意度评价、电子诊疗普及率等数字化医院建设方面取得实效。推广应用佛山市远程医学中心,实现市内18家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市外2家对口帮扶医疗机构的接入,开展影像会诊、临床会诊、心电会诊、病理会诊、手术会诊、交互式会诊、远程培训等业务应用试点,有效推动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提高佛山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各区、各公立医院重视信息化建设,加强领导,加大投入,推进以医院管理和临床应用为重点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取得较好的应用实效。多家医院实现移动挂号、移动配发药、移动输液、移动导诊、移动交费等特色移动医疗和健康服务。
8.统计与信息化基础保障体系进一步稳固。一是建成市级智能卫生基础云平台,全盘整合信息化硬件资源,有效解决信息系统扩展耦合性、可靠性。二是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印发《佛山市全员人口信息系统数据安全管理规定(试行)》《佛山市计划生育统计预警预报工作暂行规定》《佛山市卫生计生统计数据管理工作暂行规定》《佛山市医疗卫生信息网组网方案》和《佛山区域医院信息系统集中采购方案》。三是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协作,与公安、民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气象等部门签订数据共享协议。
(六)加强政策推动,计生工作有效落实。
1.计生奖励扶助制度落实到位。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出台的各项计生奖励扶助政策,将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和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50元,将计生特殊困难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至800元。“十二五”期间,全市各级政府共投38,605.84万元,用于奖励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发放节育奖和计生特殊困难家庭扶助金,加大政策利益导向力度。
2.计生工作常抓不懈。完善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机制,加大经常性工作督查和考核力度,整合资源搭建卫生计生宣传服务平台,将包括推行全员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一系列项目纳入民生实事和重点民生建设内容。把流动人口计生工作全面融入政府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纳入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管理体系;稳步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市和各区推出了系列计生奖励优惠和保障措施,开展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加强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的改革与创新,促进了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水平的提升。
(七)综合治理,卫生计生工作协调发展。
1.卫生监督执法水平不断提升。推行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制度,医疗机构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开展医疗监督专项检查、医疗美容专项整治,打击买卖出租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专项工作,保持防打非法行医高压态势。深化开展学校、公共场所和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加强对放射诊疗、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饮用水卫生、医疗废物处置等工作的监管。
2.行业作风进一步好转。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切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对单位领导干部和医务工作者的群众路线教育,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开展行风政风评议工作,治理庸懒散奢不良风气。开展廉洁文化进医院、进科室、进病房活动,抓好治理红包、回扣专项工作。开展市直医院群众服务满意度第三方测评,策划“换位看佛山医护”等活动,促使卫生计生行业作风进一步好转。
3.严格依法行政,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卫生计生行政审批事项,逐步取消非行政许可类别,稳步推进卫生计生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实施“单独两孩”政策。通过新闻通气会、政务网站、微博、微信和电台等平台发布消息,专题宣讲,完善政策指引,强化基层政策落实。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做好卫生计生信访维稳工作,认真落实各项信访工作制度,畅通信访渠道,加强第三方医疗纠纷调解,及时处置、妥善化解卫生计生纠纷。
4.不断加大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工作力度。大力开展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市及各区设立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推行有奖举报制度,举报经调查属实的,每例奖励1—3万元。完善部门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B超使用管理、终止妊娠药品使用管理、住院分娩实名登记、信息定期通报等制度。每年开展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管、公安等部门联合查处“两非”专项行动,对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面临的发展形势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医疗资源总量与结构性问题较为突出。全市医疗资源总量仍显不足,2015年每千人口床位数、执业(助理)医师人数和注册护士人数分别为4.46张、2.08人和2.55人,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不相适应。与《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卫生强省的决定》要求到2020年达到的目标尚有较大差距。同时,优质医疗资源不足,三级专科医院数量偏少,三级综合医院分布不均,且主要集中于禅城区、南海区和顺德区,高明区及三水区较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较弱,人力、财力投入不足。社会办医疗机构床位数仅占20.4%,低于国家25%的要求。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社会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多元办医格局尚待进一步完善。
2.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有待加强。2015年全市流动人口所占比高达52%,此类人群的公共卫生管理体系尚未完善。市、区二级疾控、卫生监督、妇幼保健、急救、血站和结核病防治等公共卫生机构人员不足,每千人口仅为0.62人,离国家标准0.8人,《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卫生强省的决定》的要求达到1.0人标准尚有差距,这与日益繁重的工作职能和任务要求不相适应。基层卫生监督和疾病防控机构的人力也较为薄弱,监督机构执法主体地位不明确,基层监督体系网络不健全,基层监督人员身份多样,队伍不稳定,使结核等传染性疾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精神病、职业病等防控难度逐步加大,新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有发生,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需进一步强化。
3.人口与计生工作尚需加大力度。出生人口性别比总体趋势向好,但波动幅度较大。“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子女”政策的出台,使人口与计生的工作重点转向了提升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和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如何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工作适应这种转变,加强妇女儿童的保健能力等问题亟待解决。
(二)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1.有利的外部环境。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是党和政府着力加强的重点工作,是落实“四个全面”战略的必然要求,是关乎民生的重要问题,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佛山地处珠三角腹地,强大的区域经济、社会综合实力为卫生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初步形成了政府重视,全社会关心、支持卫生事业发展的良好局面。《卫生强省决定》《构建卫生高地行动计划》和《强基创优行动计划》为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吹响了冲锋号。国家一系列相关政策、珠三角一体化和广佛同城发展战略等为地方医疗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2.较好的内部优势。佛山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丰富,现有13家三级医院、31家二级医院,其中市第一人民医院、市中医院综合实力进入全国前列,骨伤科、耳鼻喉头颈外科、妇产科等众多专科也达到了省内和国内先进水平。经过多年建设与发展,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与能力显著提升,取得了一系列国家级和省级研究成果,聚集了一大批业务精湛、爱岗敬业的医疗卫生计生工作者,为进一步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3.面临的主要挑战。随着佛山市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方式、行为等的改变,疾病谱已发生明显变化,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病和呼吸道疾病已成为死亡率前三位的疾病;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不断增加;H1N1、H7N9等突发传染病挑战加大;人口老龄化所伴随的老年性疾病发病率大幅度增加;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妇幼保健任务明显加重,疾病防控和卫生应急风险不断加大;医疗卫生资源分布不均、经费投入不足、服务体系不够完善等深层次问题依然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另外,互联网+健康、精准医疗等现代医疗卫生新技术快速发展。这些挑战对我市医疗卫生事业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医疗卫生服务将面临更为艰巨的任务。
第二部分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习近平总书记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重要讲话精神,以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核心理念。按照政府主导和发挥市场机制相结合原则,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以完善医疗与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为主线,以深化改革和科技进步为动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公益,尊重客观规律,促进医疗卫生计生事业的持续、健康、协调、创新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质量优良、费用合理的医疗卫生与计生服务。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协调发展。
把提升全民健康素质和水平作为卫生计生改革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区分基本和非基本医疗卫生和计生服务,两者协调推进。统筹城乡、区域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计生资源配置,促进均衡发展。
(二)政府引导、市场驱动。
强化政府在服务保障、制度建设、规划制定以及行业监管等方面的职责。充分发挥市场在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激发社会办医活力,扩大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拓宽服务范围,发展新型业态,丰富医疗卫生服务内涵。
(三)深化改革、创新发展。
实行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离。鼓励先行先试,创新发展模式,促进社会办医,逐步形成混合所有制等多种形式的办医格局,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建立适应实际需要和行业特点、可持续发展的医疗卫生和计生服务体制机制。
(四)公平公正、强化监管。
坚持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强化信息及时公开,完善服务标准,规范服务行为,公开服务内涵,实行全行业和分级分类监管,保障医疗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五)坚持公益、分级分类。
坚持公立医院主导地位,强化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的公益性,保障服务的均等化,统筹不同区域、类型、层级医疗卫生计生资源,科学合理、分级分类配置与管理,着力提高综合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以健康佛山和卫生强市建设引领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与改革。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切实履行政府职能,营造公平环境,加强政策引导,分级分类管理。坚持以公立医院为主体,大力发展社会办医,建立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扩大资源与服务供给,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创新体制机制,紧跟科技前沿,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服务监管,缩小城乡差距,提高人口素质,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计生服务需求,全面提升全市人民健康水平,2020年实现主要健康指标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二)具体目标。
根据“十二五”规划完成情况,依据《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卫生强省的决定》等文件的指导或约束性指标,结合我市“十三五”社会经济发展前景,制定“十三五”医疗卫生与计生工作主要目标。
工作目标包括居民健康水平、卫生资源配置水平、医疗保障水平、疾病预防控制水平、城乡卫生环境水平、群众健康意识状况和专科建设水平七大类。到2020年,我市应达到的主要指标为:
居民健康水平:人均期望寿命不低于81岁;婴儿死亡率不超过3‰;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不超过7‰;孕产妇死亡率不超过10/10万。
卫生资源配置水平: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每千人口不低于5.40张;执业(助理)医师数每千人口不少于2.80人;注册护士数每千人口不少于3.50人;全科医生数每万人口不少于3人,其中2018年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达到2.5名以上;公共卫生人员数每千人口不少于1.0人;医护比1:1.25;本科以上卫生技术人员占比40%以上;15分钟可到达医疗机构的住户比例96%以上;2018年,公立医院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达到40%以上;市域内住院率95%以上。
医疗保障水平:加大政府投入,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稳步增加;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在30%以上;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控制在25%以下。
疾病预防控制水平: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8%,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国家要求。
城乡卫生环境水平:城区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达到国家标准;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9%以上。
群众健康意识状况: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90%以上;产妇产前检查率98%以上。
专科建设水平:国家级重点专科(学科)12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学科)55个,市级临床重点(特色)专科60个以上;其中2018年,建成60个高水平医学重点专科,打造精准医疗、转化医学、生物医学、中医药、公共卫生、网络医疗等6类重大医学科级创新平台。
上述目标的顺利完成,将为佛山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全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提供保障。
第三部分 主要工作任务
一、构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新格局
建设发展市、区两级的综合、专科两类医疗中心,打造立足珠三角,辐射粤西粤北、西江流域乃至粤桂黔高铁经济带的珠江西岸区域医疗卫生中心,以此带动区域医疗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发展,大幅度提升高水平医院的综合实力、区域竞争力和国内外影响力。
(一)医疗中心设置。
1.建立市、区两级综合医疗中心。共建立市、区两级综合医疗中心23—25间。
市级综合医疗中心2—4间,包括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三级甲等医院)和佛山市中医院(三级甲等医院),以及引入社会办或合作办高水平医疗中心。
区级综合医疗主中心6间,包括: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三级甲等医院)、禅城区中心医院(三级甲等医院)、南海区人民医院(三级甲等医院)、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三级甲等医院)、三水区人民医院(三级甲等医院)、高明区人民医院(三级乙等医院,培育为三级甲等医院)。
区级综合医疗次中心15间,包括:禅城区西部片区次中心2间,含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禅城医院(培育为三级医院)及禅城区中医院(二级医院,或引进社会办二级中医院);南海区东部片区次中心2间,包括:南海区中医院(即广东省中西医结合医院,三级甲等医院)、南海区第二人民医院与广东省人民医院共建广东省心血管病医院(培育为三级医院),南海区北部片区次中心1间(南海区第三人民医院,即里水医院,与南方医科大学合作,培育为三级医院),南海区西部片区次中心1间(南海区第四人民医院,即西樵医院,培育为三级医院);顺德区东部片区次中心2间,包括桂洲医院(培育为三级医院)、顺德区中医院(三级甲等医院);顺德区北部片区次中心1间(拟依托北滘医院建设,培育为三级医院;或引进社会办三级医院),佛山新城区片区1间(新建社会办三级医院),顺德区西南部片区次中心1间(拟依托杏坛或均安医院建设;或引进社会办三级医院);高明区西部片区次中心1间(拟依托更合镇中心卫生院逐步建设二级医院;或引进社会办二级医院)、高明区东部片区次中心1间(高明区中医院,二级医院);三水区北部片区次中心1间(拟依托大塘医院建设二级综合医院;或引进社会办二级医院)、三水区南部片区次中心1间(三水区中医院,二级医院)。
2.建立市、区两级专科医疗中心。共建立市、区两级专科医疗中心20间,其中市级8间、区级12间。
市级专科医疗中心8间,包括:佛山市妇女儿童医院(佛山市妇幼保健院,三级甲等医院)、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病专科医院,培育为三级医院)、佛山市第四人民医院(传染病医院,培育为三级医院)、佛山市口腔医院(培育为三级医院)、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皮肤病医院(培育为二级医院)、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脑科康复医院(培育为二级医院)、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眼科医院(培育为二级医院)、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老年病医院(培育为二级医院)。
区级专科医疗中心12间,包括:南海区3间,分别是南海区妇幼保健院(南海区妇女儿童医院,三级甲等医院)、南海区在现有二甲医院的基础上,选择其中一间逐步改建成为精神病专科医院或引入社会资本创建一间精神病专科医院(过渡期可依托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建南海精神病病区)、南海区福利中心康复医院(培育为二级医院);顺德区2间,分别是顺德区妇幼保健院(顺德区妇女儿童医院,三级甲等医院)、顺德区伍仲珮纪念医院(精神病专科医院,培育为三级医院);禅城区3间,分别是佛山健翔医院(建设为三级专科医院)、禅城区口腔医院(培育为二级医院)、禅城区胃肠医院(培育为二级医院);高明区2间,分别是高明区妇幼保健院(二级医院,并入高明区人民医院)、高明区新市医院(精神病专科医院,培育为二级医院);三水区2间,分别是三水区妇幼保健院(二级医院)、新建三水区精神病专科医院或引进社会办精神病专科医院(二级医院或在综合医院设立精神病病区)。
市、区二级医疗中心须承担人才培养、医学科研、专科学科建设,担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和技术支持,医疗中心可通过政府、医院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共同建设。除上述医疗中心及各专科医院以外的其它综合性医疗机构,今后定义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逐步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协同或融合发展。
(二)加快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1.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公立医院管办分开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明确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管理权力和职责,构建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协调又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研究成立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或公立医院管理中心,履行政府办医职能,负责公立医院的发展规划、章程制定、重大项目实施、财政投入、运行监管、绩效考核等。完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落实公立医院人事管理、内部分配、运营管理等自主权。采取有效形式建立公立医院内部决策和制约机制。
2.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推进公立医院医药分开,积极探索多种有效方式改革以药补医机制,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院内制剂除外)。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大政府投入、改革支付方式、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等方式,建立有效的财政、社保基金、医疗服务收费价格调整等多种保障机制。将医院的药品贮藏、保管、损耗等费用列入医院运行成本予以补偿。加大对公立医院的财政投入,落实国家、省已有的补偿政策,对公立医院的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补贴、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和紧急救治、支边支农等公共服务项目,财政应予以重点保障。
3.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在保证公立医院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整体负担不增加的前提下,制定出台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经科学测算,在降低药品、医用耗材费用和取消药品加成的同时,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合理调整提升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特别是诊疗、手术、护理、床位、中医等服务项目价格。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分级诊疗等政策要相互衔接。加强医药价格监管,建立价格监测和预警机制,及时防范价格异动。加大对价格垄断和欺诈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4.加大建立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全市公立医院编制逐步实行备案制管理,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养老保险,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形成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落实国家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改革方案,探索制定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合理确定医务人员收入水平,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完善绩效工资制度,公立医院通过科学的绩效考核自主进行收入分配,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临床一线、业务骨干、关键岗位以及支援基层和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力争到2018年,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达到40%以上。
5.建立完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机制。以“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为目标,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突出功能定位、职责履行、费用控制、运行绩效、财务管理、成本控制和社会满意度等考核指标,定期组织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以及院长年度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并与医院财政补助、工资总额以及院长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提升医疗管理服务水平。
6.加快城市医联体建设。充分利用广佛同城的政策与区位优势,积极开展与珠三角其它城市在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医学教育与科研等领域的密切合作,推动重大医疗资源错位发展,协同建立珠三角地区医疗卫生优质资源共享机制,促进珠三角地区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发展。逐步整合各区检验检查、影像和消毒供应等资源,探索形成以市、区两级医疗中心为核心,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互为补充、相互协作、资源共享的城市医疗联合体,率先在全省建立完善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7.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要求,统筹推进管理、价格、支付、薪酬等制度建设。落实部门责任,发改、财政、社保、卫生部门要加强配合,主动作为,凝神聚力。扎实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取消药品加成,加强医疗服务价格、医疗控费、分级诊疗等政策的统筹衔接。改革医保支付制度,探索按病种付费为主、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支付方式改革。通过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与完善全民医保体系,实现三医联动。
(三)实施医疗卫生高地行动计划。
1.建设高水平医院。以高水平医院为龙头,加快转变医疗发展模式,进一步整合医疗资源,构建区域内医疗机构相互衔接的分级诊疗体系,带动区域医疗卫生服务全面协调发展,提升医疗卫生服务综合实力。力争到2018年有2—4间医院进入广东省区域医疗中心行列,有5—8间医院成为珠三角地区有一定综合实力和专科医疗优势,有影响力的医院。
2.打造医学科技创新平台。围绕重大疾病防治需求,充分发挥高水平医院优势,综合利用高等院校、医药科学研究机构、医药类高科技产业基地等社会力量资源,加强与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合作,建立区域内或跨区域医学科研创新联盟,打造精准医疗、转化医学、生物医学、中医药、互联网+医疗和公共卫生六大医学科技创新平台,产出一批原创性、高水平成果,积极推动医学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每年推广一批特色鲜明、疗效显著、价格适宜的技术,力争使我市的医学产学研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与水平位居全省前列。
3.推动医疗卫生国际交流合作。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加强与粤港澳台医疗服务交流合作,加强与国际性卫生机构等国外医疗卫生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控技术研究、医疗卫生技术交流和卫生人才合作培养,吸引国外知名医疗卫生机构、团队和健康产业总部进驻佛山。鼓励佛山市妇女儿童医院等医疗机构与包括德国在内的发达国家高水平医疗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大力推动岭南中医药技术和文化走出去的战略,推广岭南中医药品牌,增强其国际影响力。
(四)全面建立落实分级诊疗制度。
1.全面建立分级诊疗体系。推动市内、外医疗机构密切合作和医疗资源优化整合,通过建立医疗联合体、托管、签订合作协议等多种形式建立上下联动、分工协作的区域医疗服务体系。执行相关疾病诊疗指南,加强临床路径管理,建立完善双向转诊标准和程序。全面建立全科医生、家庭医生、基层签约服务和急需领域医疗服务制度。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发挥医保对群众就医行为的引导作用。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药物与二级及以上医院的衔接。
2.到2017年,分级诊疗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基本形成,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有效下沉,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和整体效益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明显提升,就医秩序更加合理规范。到2020年,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逐步形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层级优化、职责明晰、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全面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
逐步推行分级诊疗考核标准。到2020年,全市分级诊疗工作逐步达到以下标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达标率≥9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二级医院)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65%;市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6%以上,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区域;城市全科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30%;居民2周患病就诊首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比例≥70%;远程医疗服务覆盖地区达50%以上;分级诊疗信息管理系统覆盖全部二、三级医院和8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五)促进社会办医疗机构建设与发展。
1.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公开社会办医的审批程序、审批主体和审批时限。在符合区域医疗卫生发展规划的前提下,对社会办医数量和地点不设限制,按照合理比例预留床位和大型设备等资源配置空间。社会力量自主选择医疗服务投资领域,自主选择经营性质。鼓励投向儿科、产科、老年病、精神病、护理、康复、中医、临终关怀、医疗美容等资源紧缺性服务领域,鼓励举办三级规模、特色专科以及连锁医疗机构,发展以家庭服务为主体的社区健康服务业,推动医养结合,满足多元化服务需求。公立医疗机构特需医疗服务占比不超过10%,逐步实现由社会办医疗机构承担。
2.优化社会办医发展环境。完善社会办医配套政策,保障政府在税收、医保、购买服务、人才培养、职称评定、课题招标、成果评价和专科建设等方面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政策。鼓励公立医疗机构与社会办医疗机构开展合作,实现医学影像、医学检验等结果互认,资源共享。鼓励公立医疗机构为社会办医疗机构培养医务人员,提高技术水平,探索多种形式的人才交流与技术合作。支持佛山市中医院与社会资本合作开办老年病医院和康复护理医院,以及佛山市妇幼保健院与社会资本合作开办新世纪妇女儿童医院。对于非营利性社会办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政府应在进行综合绩效考评的基础上给予奖补。支持医疗资源富余地区有条件的公立医院重组改制为社会办医疗机构。2016年底前,实行所有类别医师及护士第一执业地点报备制、省域注册制、多点执业注册网络备案制。到2018年,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诊疗服务量占总量30%左右。
(六)强化重点专科(学科)建设。
进一步强化重点专科(学科)建设的重要作用,明确建设目标与方向,调动各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三级医院的专科(学科)优势,密切与高等医学院校交流合作,在人才引进、科学研究、设备购置、新技术开展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到2018年,力争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耳鼻喉科、外科、临床护理,佛山市中医院骨伤科、脑病科,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眼科,佛山市妇幼保健院妇产科、新生儿科,广东省中西医结合医院肺病科,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心血管内科等10个专科进入全省100个高水平临床重点专科,拥有一批省内一流的高水平医学团队,个别专科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到2020年,国家级重点专科(学科)达到12个,省级重点专科(学科)达到55个,市级重点(特色)专科(学科)达到60个以上。
市政府加大对重点专科(学科)的经费投入。落实市、区两级财政扶持资金,对按规定创建成为国家和省的重点专科项目进行重点扶持。投入经费分二个阶段分配,第一个阶段是扶持重点专科(学科)培育项目,其中:国家级(卫计委)重点专科培育项目每项扶持150万元,国家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学科)培育项目每项扶持120万元,省级重点专科(学科)培育项目每项扶持90万元;第二个阶段是对创建成功的重点专科(学科)给予一次性建设资金扶持,其中:国家级(国家卫计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学科)每个100万元、省级重点专科(学科)每个30万元。
(七)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管理。
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质控中心在提高医疗质量和保障医疗安全中的重要作用,制定完善专业质控标准、开展专业质控培训、指导和交流,加强重点单病种质量控制,促进质量控制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推动公立医疗机构优先使用基本药物,逐步扩大二级与三级公立医疗机构的基本药物使用比例。进一步强化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阳光用药制度和电子监督系统。重点加强门诊、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监控。医疗机构要按照《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配备临床药师,三级医院临床药师不少于5名,二级医院临床药师不少于3名,发挥临床药师在用药教育、用药咨询、查房会诊、处方点评和个体化给药方案设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八)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健全落实医疗卫生行风管理制度,优化医疗服务环境,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强化职业道德,树立与表彰先进典型。加强医患沟通,全面创建“平安医院”活动,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制度与医疗责任保险制度,2018年医疗责任基本保险全覆盖。尊重医学科学和理性就医观念,增进医患之间相互理解和信任。
二、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
(一)完善基层医疗机构运行机制。
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完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充分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积极性。进一步明确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将符合条件的诊所、门诊部纳入医保定点机构范围,到2020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二级医院)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达到65%以上,推进城乡医疗卫生全面协调均衡发展。
(二)创新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模式。
进一步落实《佛山市家庭医生式服务实施方案(试行)》,推广社区家庭医师签约制度,签约服务费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个人共同负担。加强全科医生培训与注册工作,达到每万人有3名及以上全科医生,注重开展全科技能竞赛,提高业务水平。组建全科医生服务团队,采取签约服务模式,为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管理、精神病社区康复、初级诊断和双向转诊等全科服务。鼓励城市副高职称以上的医生组建私人医生工作室,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为有条件的居民提供个性化、连续性医疗卫生服务。鼓励积极开展养老医疗服务,推动养老服务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护理技术、转诊服务方面建立起相对稳定的合作关系,积极发展社区健康养老、康复护理等服务。依托紧密型的医疗服务联合体,采取对口帮扶等方式,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诊断、远程病理诊断、远程教育培训等功能。
(三)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含已纳入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医疗卫生机构)全面推行财政经费定项补助,补助项目包括基础建设费用、市、区财政按照定员数核拨的在职和退休人员经费、医疗服务收入扣除运行成本后用于人员的奖励经费、政府购买服务的基本公共卫生专项经费和社保政策性亏损经费。补助经费实行项目管理。完善绩效工资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从单位上年度收支结余部分自主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增发奖励性绩效工资,自主调整基础性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重点向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所有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三、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一)创新人才培养和流动机制。
强化政策引导,制定相关政策,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医师多点执业,引导优秀医疗卫生人才向基层流动。密切与佛山科学技术学院联系,加大公共卫生、康复治疗、妇幼保健、健康管理、养老服务等急需人才的培养,更好地服务地方。充分发挥市第一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作为人才培养基地的重要作用,建立高水平的学术、技术交流平台,大力挖掘和培养本地优秀人才。按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的5%统筹安排高层次卫生人才培养经费,逐年增加并逐步达到绩效工资总量的10%左右,经费主要用于高层次卫生人才的培养、奖励和引进。加快推进医师多点执业,发挥“佛山十大名中医”作用,传承其精湛医术。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设置特岗计划,鼓励高级职称退休医生到基层执业或设立个体诊所。
(二)注重引进高端和特色专科人才。
建立高端和特色专科人才引进绿色通道,针对儿科、影像、心理、精神等专科人才的缺失,及时调整引进战略,适度降低准入门坎,并在职称晋升、业务培训、福利待遇等方面给予大力倾斜。加大人才引进经费投入,通过多种途径大幅度提升高端和特色专科人才的业绩所得,对国家级、省级重点学科带头人、国家级名中医以及博士生导师等高端人才,给予学科和科研启动经费,充分发挥其在专科(学科)建设、科学研究、新技术开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吸引留住人才的生活、工作和研究环境,逐渐形成具有佛山特色医疗卫生人才引进的长效机制。
(三)强化在职在岗提升培训。
大力加强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的在职在岗教育培训,积极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攻读在职研究生,参加各类教育培训项目。实施医疗卫生人才培养“112工程”,即到2020年,全市共培养医学领军人才10名,杰出青年医学人才100名,医学骨干人才200名,力争3名以上专家进入全省100名医学领军人才行列,30名以上优秀青年进入全省1000名杰出青年医学人才行列。以此大幅提高医疗卫生人员的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进一步改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的学历、职称和年龄结构,形成良好的人才梯队。依托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业病防治机构、结核病防治机构、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等,建立基层公卫医师培训机制,全面提升基层公共卫生人员素质。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人员培养纳入基本公共卫生人员考核项目。
继续完善住院医师及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依托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佛山市中医院、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等培训基地或协同培训基地,每年培训200名以上住院医师。严格实行继续医学教育验证制度,继续教育学分每年不低于20学分,并与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和岗位聘任挂钩。完善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和市中医院全科培训基地建设,通过转岗、进修、学历教育等途径对全科医师队伍实施系统化、规范化培训,合理配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岗位结构,加强以全科医生、社区护士为重点的社区卫生人员队伍建设。到2020年,全市全科医师达到每万人口3名。依托市中医院,建立佛山市中医临床(护理)技能操作培训中心,为全市各级中医医疗机构统一培训中医临床(护理)人才。加强市中医院骨伤科培训基地建设,为基层医院培训更多实用型骨伤科人才。
四、促进中医药传承与发展
(一)加快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
发挥中医医疗、预防和保健优势,突出佛山岭南中医药特色,完善中医药健康服务业。支持市中医院、省中西医结合医院、顺德区中医院等地方龙头中医医疗机构以跨区域合作、集团化运营、兼并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加大对高明区中医院和三水区中医院扶持力度,改善中医中药资源分布不均衡的局面,更好地发挥中医医疗机构对区域和基层中医医疗机构的带动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在我市举办中医医疗机构。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50家特色浓厚、技术适宜的“中医馆”。顺应社会需求,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全面开展代煎中药免费配送服务。
积极发展中医医疗卫生服务、健康养老服务、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残疾人健康服务、商业健康保险、中医医疗保健旅游等健康服务。注重中医治未病等预防保健功能,鼓励建设“治未病”服务示范试点单位、中医药专家成立中医药传承工作室,继续实施“佛山名中医”评选,鼓励有资质的中医师开展健康养老、养生保健咨询和调理等服务,特别鼓励名老中医退休后到社区行医或开办个体中医诊所,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医疗、养生、保健的服务能力。
(二)提高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
培养中医药科技创新意识,依托市中医院,创新中医药健康服务手段,与医学院校、科研院所密切合作,努力开发省内独有、国内先进的新技术、新疗法,打造卫生强省的省级中医药创新平台。支持建设国家中药临床试验基地、中医药产学研合作基地,大力扶持研制和应用特色中药制剂,遴选挖掘一批疗效确切的中医临床名方特色制剂,并可在全市医疗机构中使用。改革现行医院制剂定价办法,使医院制剂能获得合理收益,扭转特色医院制剂品种不断减少的趋势。推进中医药产业转型升级,促进高技术成果转化,积极探索将部分高效、低毒、价格适中的中药制剂转化为上市药品的有效途径。进一步加强佛港澳台中医药产学研合作,鼓励开展中医药国际交流,发展壮大佛山岭南传统中医药品牌。
(三)促进中医药文化繁荣。
依托佛山岭南成药发祥地的历史底蕴,发挥佛山文化资源优势,打造岭南中医药的文化品牌。融入现代时尚元素,将中医、中药与武术、粤剧、剪纸、陶瓷等佛山传统文化有机结合,进一步开发中医药文化产业园、养生美食街、中医药博物馆等品牌,促进中医养生保健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培育具有佛山特色的中医药现代服务业。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开发集康体养生、运动休闲、健康疗养、文化娱乐、游览观光、健康教育等功能于一体的旅游项目,推动中医养生保健、体育健身与旅游、文化产业的协同发展。
五、强化公共卫生安全体系建设
(一)完善公共卫生安全体制机制。
将公共卫生安全纳入市、区政府公共安全体系总体部署,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公共卫生安全机制。完善重大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以及对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精神卫生、职业卫生、急救、采供血、综合监督执法、食品安全标准与风险监测评估、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等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按照集约、高效的原则,科学合理配置公共卫生机构和人员编制,到2020年公共卫生人员配置达每千人口1人以上。强化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公共卫生职能,建立健全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之间密切协作、互联互通的工作机制,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数据信息共享。
(二)全面提升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能力。
建立佛山市卫生应急指挥中心,健全“市区联动、部门联动、防治联动”的组织体系,健全重大疾病及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网络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网络,提高研判评估和预警能力。推进佛山市紧急医学救援体系建设,加强卫生应急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升应对突发急性传染病的爆发流行及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在市第四人民医院的基础上,建立以传染病紧急救援为主导的市级应急医院,并以应急医院为龙头,建立紧急医学救援基地,逐步形成专业性的、常备的、平战结合的紧急医学救援网络。强化突发急性传染病医疗救治能力,各区依托三级综合医院建设突发急性传染病隔离病房和重症监护病房,配置负压救护车等转运设备,增强各区公立医院卫生应急处置能力。
(三)增强重大疾病防控能力。
完善重点传染病控制、重点慢性病防控、爱国卫生以及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等运行机制。加强传染病、慢性病、职业病及地方病等重大疾病综合防治,降低大病、慢性病的医疗费用。全面实施“预防接种安全工程”,扩大免疫规划。降低重大传染病健康危害,对艾滋病、结核病、病毒性肝炎、登革热、人畜共患病等重点或新发传染病、地方病采取干预措施,增加艾滋病、结核病防治等特殊药物免费供给。加大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结核病患者的救治救助能力,提高患者医疗保障水平。
(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认真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逐步提高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标准,积极拓展服务内容,深化服务内涵。加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强化资金管理和使用。缩小市、区和不同人群之间的服务差异,落实流动人口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服务可及性和均等化水平。鼓励开展对学龄前儿童、60岁以上老年人接种肺炎、流感等疫苗补助试点。
(五)完善医疗救助制度。
全面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及社会慈善事业相衔接、覆盖城乡的医疗救助体系。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进一步创新细化政策措施,实现医疗救助制度科学规范、运行有效,与相关社会救助、医疗保障政策相配套,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到十三五期末,争取全市医疗救助水平达到全省前列。
(六)积极推进健康佛山城市建设。
启动健康佛山城市建设工作,编制健康城市发展规划,以“健康细胞”工程为抓手,以社区健康教育为基础,以医学院校、专业教育机构和医疗卫生单位为依托,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健康城市建设工作网络,加强健康教育组织机构和体系建设,加强专业队伍能力建设,完善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信息系统,建立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基地,开展健康城市建设效果评价,在全市推动健康社区、健康学校、健康工厂(企业)、健康机关和健康单位建设,将健康知识宣传普及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居民健康素养,不断提高城市健康水平,打造健康佛山。
六、提高妇幼保健及生育服务能力
以“市区合、镇增强、村共享”的方式,统筹妇幼保健和生育技术服务资源,完善体系建设,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一)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生育服务均等化。
按照常住人口配置服务资源,将流动人口纳入城镇基本公共卫生和生育服务范围,继续抓好流动人口卫生和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切实加强与省内、外流入人口较多的市、县(区)的沟通和协作,巩固完善流动人口信息互通、服务互补、管理互动的区域协作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做好流动人口在居住地的生育登记和电子婚育证明办理等服务。广泛开展生殖健康科普宣传,增强流动人口等人群自我保健意识和防护能力。关怀关爱流动人口,促进社会融合。
(二)着力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
“十三五”期间,加强产科、儿科医务人员培养和队伍建设,增加医务人员数量,提高队伍整体素质。通过调整结构、优化布局、提升能力,完善妇女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现区域妇女儿童医疗卫生资源均衡发展。通过新建市妇女儿童医院,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新建合作办佛山市新世纪妇女儿童专科医院,南海区新建或扩建1所妇女儿童医院。
建立健全以基层医疗机构为基础,妇幼健康机构为核心,大中型医疗机构为补充的妇幼健康服务网络。加强优生优育和出生缺陷预防,大力推进出生缺陷三级干预。深入开展产前检查、围产期保健、筛查和缺陷儿童康复等工作,到2017年,实现孕产妇及新生儿人群免费筛查覆盖率达到100%。到“十三五”期末,全市产妇产前检查率达到98%以上,实现孕前优生指导的优质服务全覆盖。建立病残儿数据库,对高危人群提供优生优育咨询和指导,进行出生缺陷风险评估。强化孕产妇与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建设,切实解决产科、儿科医护人员和服务能力短缺问题,确保母婴安全。深入开展“两癌筛查”和生殖道感染干预等生殖保健系列服务,普及生殖健康科普知识,实施生理、心理卫生教育和更年期保健服务。以已婚育龄妇女为中心,把优生优育、生殖保健服务扩大到所有家庭成员。大力促进教育事业均衡发展,重视婴幼儿早期发展。
(三)建立健全有利于生育家庭发展的支持体系。
落实和完善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实行奖励扶助标准动态调整。积极推动相关部门制定有利于家庭优生优育、子女成才、抵御风险、生殖健康、养老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切实保障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使他们优先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加大对特殊生育家庭的帮扶关怀力度,广泛深入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和新家庭计划—家庭发展能力建设等项目,增强家庭发展能力,促进家庭和谐幸福。继续加大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力度,健全相关制度,依法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继续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创造有利于女孩成长成才和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促进社会性别平等。
(四)推进生育服务改革与创新。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贯彻落实“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子女”的政策,推进计划生育由管理为主向服务转变,由主要依靠政府力量向政府、社会和公民多元共治转变,规范医疗机构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行为,引导家庭有计划地安排生育,提升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加强人口变动情况调查,健全区、镇、村三级出生人口监测网络,建立出生人口监测和预警机制,科学研判出生人口变动趋势,强化政策实施情况的评估和监督,有效管控可能出现的波动和风险,确保政策平稳有序实施。
七、推进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市、区、镇街三级精神病防治网络,加快精神病防治专业机构建设与专业队伍的建设,加快建设社区或家庭过渡的康复衔接服务机构,包括日间医院、精神康复中途宿舍、综合精神康复服务中心、日间训练中心、辅助就业等社区精神康复机构。加快精神科医师培养,鼓励各区依托三级和二级公立精神病专科医院建立和完善区精神卫生分中心,依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精神病防治服务。不断提高精神病医疗服务能力,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鼓励和扶持社会资本投资建立精神病专科医院,南海区在现有二甲医院的基础上,选择其中一间逐步改建成为精神病专科医院或引入社会资本创建一间精神病专科医院(过渡期可依托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建南海精神病病区),三水区新建一所二级精神病专科医院或依托现有的综合医院开设有床位的精神病科病区或引进社会办精神病专科医院。
八、加快提升互联网信息化水平
到2018年,佛山市人口健康信息服务体系初具规模,在信息惠民、智能医疗、卫生监管等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果,居民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就诊电子预约挂号率达到80%,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达到98%,医疗机构电子病历覆盖率达到95%。
到2020年,构建基于云平台、健康大数据的新型人口健康服务体系,成为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示范中心,成为国家“互联网+健康医疗”信息惠民先进城市。组建互联网+公共卫生,互联网+医院、互联网+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形成完备的互联网就诊、复诊、随访、健康管理、公共卫生等创新性、高品质的信息惠民服务模式。
(一)夯实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基础。
完善区域人口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推动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开放共享。以佛山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为基础,实现人口、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等三大数据库融合,强化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和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管理等信息集成共享。建立卫生计生、中医药与教育、公安、流管、民政、社保等跨部门统一归口的健康医疗数据共享机制。
(二)建立佛山健康医疗云服务体系。
建设健康医疗服务云平台,提供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远程病理、远程心电诊断服务,健全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机制。探索“互联网+”分级诊疗模式,开展互联网医院、诊室的建设试点,创建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络医院等8所市级网络医院。到2018年底,网络医院和智能化护理示范医院建设工作居全省前列,有1所医院成为省级网络医院,有2所医院成为省级智能化护理示范医院。
(三)加快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
1.推进医疗临床和科研大数据应用。依托佛山区域人口健康信息资源,建设对慢性病、传染病等常见主要疾病临床数据应用示范试点,集成基因组学、蛋白质组学等医学大数据资源,构建临床决策支持系统。
2.推进公共卫生大数据应用。整合社会网络公共信息资源,动态分析全人群疾病发生趋势,建立科学可靠的重大疾病爆发、流行的预警体系,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3.推进综合卫生监管大数据应用。建立覆盖全区域的卫生经济管理数据资源库,健全对医疗、药品、耗材等的监测机制,协同形成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药品招标采购、药品使用的综合卫生监管机制。
(四)深化“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应用。
1.深化信息惠民工程。发挥优质医疗资源的引领作用,规范医疗物联网和健康医疗应用程序(APP)管理,推进互联网健康咨询、网上预约分诊、移动支付和检查检验结果查询、随访跟踪等应用,优化诊疗流程。
2.开展社区健康服务智能化建设。鼓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高水平医院、互联网企业合作,设立互联网社区站点、互联网门诊等,提升基层社区的卫生信息化水平,为社区居民提供多样化、个性化、智能化的健康服务。
3.开展智能医疗建设。推进智慧医院建设,实现各临床应用系统、移动医疗系统、医院运营管理系统和区域电子病历系统的互联互通和共享应用。
4.开展智能公共卫生建设。利用信息技术,加强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等重大疾病综合防治和职业病危害防治与管理,完善血液管理、院前急救、预防接种、妇幼保健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应用系统。
九、着力提高法制化监督监管水平
(一)强化综合监督执法。
理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体制,整合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资源,健全完善镇(街道)卫生计生监督监管网络,稳定基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队伍。健全综合监督执法保障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监管。强化医疗服务要素细节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依法打击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加强公共卫生监督,完善公共场所和学校卫生量化分级工作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监督检查情况。探索构建完善部门、行业、社会协同监管机制,探索推行医疗机构“网格化”监管机制,建立完善医疗机构违法违规退出机制,形成以卫生计生监管机构为核心,多层次、涵盖医疗卫生服务各方面的职权监督和社会监督共融共通的监督管理机制。
(二)探索运用互联网+监管。
充分利用互联网+医疗技术,探索并推广运用互联网平台及媒介及时公开监督执法信息,全面推行医药信息和医院信息公开制度,曝光医疗行业不法行为和现象,积极构建全行业信息化监督管理体系,推广佛山市医疗机构信息管理平台应用,探索建设具有准确定位、运行便捷的移动执法APP应用,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依法严惩违法违规机构和个人。从2016年起,二级以上医院每年定期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重点公开医院绩效考核、质量安全、医疗服务项目和药品价格、次均费用等信息。
第四部分 保障与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市人民政府负责全市医药卫生改革与发展工作的组织和统筹,研究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大问题,协调处理重大事项。全市各级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要从着力改善民生的高度,重视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在人员编制、基本建设和专项业务经费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将实施卫生计生发展规划列入全局性工作,加强组织实施,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监管督导。
二、政府主导,多元投入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断增加公共财政投入,逐步提高政府卫生计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新增投入重点用于支持公共卫生、社区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保障。加大对公立医院改革、基本药物制度建设的经常性投入,建立政府对医药卫生事业投入与产出的绩效评价和资金监管机制,促进政府投入达到预期目标。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多元投入,积极扶持社会资本开办高端医院及连锁医疗机构,满足医疗卫生市场多元化服务的需要。
三、制定方案,抓好落实
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和职能部门要切实将建设卫生强市和完善医疗卫生计生服务体系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建设人民满意政府工作要求,突出重点、加强配合、抓好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在医疗卫生机构市场准入、国土规划、环境保护、公安消防、价格、土地保障、投融资、中药制剂注册、信息化建设、人才培养、税收、工商登记等方面给予扶持政策,扎实开展卫生强市(区)创建活动,制定科学的考核办法和指标体系,将推进卫生强市(区)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年度工作考核评估,共同推动医疗卫生计生服务体系改革和发展。
四、创新发展,科技驱动
完善卫生和计生科技创新体系,积极开展国际、国内科技合作交流。整合生物医药产业、医疗卫生计生科研机构等优势科研资源,完善医药卫生产业自主创新体系,加强对重大疾病防治技术和常见病、多发病关键诊疗技术的研究,在医学应用、基础研究、高新技术研究、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研究等方面有较大突破。建立科学、规范的科技评价指标体系及机制,及时发现培育科技创新典型,不断总结经验,积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及应用。
五、规划实施、评估与调整
(一)规划实施。
本规划由市卫生计生局负责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市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配合执行,及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规划实施过程中要加强法律和舆论监督,保障规划的执行和实施,提高规划的权威性和实施的强制力与约束力。各区要认真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保证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得以贯彻落实。
(二)规划评估与调整。
由市卫生计生局负责会同各相关部门和专家共同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价。在2018年底实施中期阶段评估,评价规划执行情况,研究解决规划执行中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修改意见,适当调整的规划内容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后执行;2020年底进行周期评估,对规划期内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价。
本规划由市卫生计生局负责解释。
附件:1.“十二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2.“十三五”规划主要工作目标
附件1
“十二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序号 | 指标 | 2015年目标值 | 完成值 | 完成率(%) |
1 | 人均期望寿命(岁) | ≥76.8 | 79.62 | 100 |
2 | 婴儿死亡率(‰) | ≤5.0 | 3.34 | 100 |
3 | 孕产妇死亡率(/10万) | ≤15.0 | 12.24 | 100 |
4 | 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 | ≥75 | 74.2 | 99 |
5 | 健康档案使用率(%) | ≥75 | 75 | 100 |
6 | 健康档案合格率(%) | ≥95 | 90 | 95 |
7 | 6岁及以下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 | ≥95 | 98.55 | 100 |
8 |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 ≥96 | 96.64 | 100 |
9 | 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 | ≥80 | 71.3 | 89 |
10 | 高血压病人规范管理率(%) | ≥60 | 78.78 | 100 |
11 | 糖尿病病人规范管理率(%) | ≥60 | 78.56 | 100 |
12 | 重性精神病人规范管理率(%) | ≥80 | 88.14 | 100 |
13 | 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元) | >40 | 40 | 100 |
14 | 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 >30 | 27 | 90 |
15 | 医院住院床位数(张/每千人口) | 4.27 | 4.11 | 96 |
16 | 民营医院床位数占全市总量(%) | >20 | 20.4 | 100 |
17 | 卫技人员数量(人/每千人口) | 6.20 | 5.88 | 95 |
18 | 医师与护士比 | 1:1.3 | 1:1.23 | 95 |
19 | 公共卫生机构人员数量(人/每千人口) | 0.70 | 0.62 | 89 |
20 | 国家级重点专科(个) | 2—3 | 7 | 100 |
21 | 省级重点专(学)科(个) | 11—15 | 45 | 100 |
附件2
“十三五”规划主要工作目标
序号 | 类别 | 指标 | 2020年 |
1 | 居民健康 水平 | 人均期望寿命(岁) | 81 |
2 | 婴儿死亡率(‰) | ≤3 | |
3 |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7 | |
4 | 孕产妇死亡率(/10万) | ≤10 | |
5 | 卫生资源 配置水平 | 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千人口) | 5.4—6 |
6 | 执业(助理)医师数(人/千人口) | ≥2.8 | |
7 | 注册护士数(人/千人口) | ≥3.5 | |
8 | 全科医生数(人/万人口) | ≥3 | |
9 | 公共卫生人员数(人/千人口) | ≥1 | |
10 | 医护比 | 1:1.25 | |
11 | 本科以上卫生技术人员占比(%) | ≥40 | |
12 | 15分钟可到达医疗机构的住户比例(%) | ≥96 | |
13 | 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 >30 | |
14 | 公立医院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 | ≥40 | |
15 | 市域内住院率(%) | ≥95 | |
16 | 医疗保障 水平 | 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元) | ≥45 |
17 |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 | ≤25 | |
18 | 疾病预防 控制水平 | 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98 |
19 | 高血压和糖尿病规划管理人数占比(%) | 达到国家要求 | |
20 |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 | 达到国家要求 | |
21 | 城乡卫生 环境水平 | 城区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 | 达到国家要求 |
22 |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 ≥99 | |
23 | 群众健康 | 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 | ≥99 |
24 | 意识状况 | 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 | ≥90 |
25 | 产妇产前检查率(%) | ≥98 | |
26 |
专科建设 水平 | 国家级水平重点专科(个) | 12 |
27 | 省级重点专(学)科(个) | 55 | |
28 | 市级重点、特色专科(个) | ≥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