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经评估审查,我局决定废止《佛山市商务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佛山市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佛商务服字〔2015〕43号),该规范性文件自本通告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佛山市商务局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