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屠宰环节病害猪(包括病害生猪、病害死猪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监管,保障出厂生猪产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及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屠宰环节病害生猪及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佛山市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实施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佛山市农业农村局 佛山市财政局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