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经评估审查,我局决定废止《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城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建管〔2012〕258号)规范性文件1份,上述文件自本通告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佛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6月6日
文件下载:佛城管〔2023〕15号佛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废止《佛山市城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的通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