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一)必要性
为使市场化代建管理法治化、规范化,确保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市场化代建工作有序、可控,根据《佛山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提出的委托市场化代建方式,参考深圳、广州市场化代建有关规定,结合顺德区实施市场化代建以来的经验,我们制定了《佛山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市场化代建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 《实施细则》),对集中建设管理体系进行优化提升,明确我市市场化代建管理模式、各方职责、实施和过程监督流程,着力解决长久以来市场化代建定位不明确、代建单位责任不明晰、代建质量难以保证等问题。
《实施细则》为我市深化招标投标制度改革“1+8+1”系列配套文件之一,并作为《管理办法》的配套文件,旨在推行“集中建设为主+市场化代建为辅”双轨并行模式。
(二)可行性
2008年,我市出台了《佛山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以委托市场化代建模式探索实施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建设。2017年,我市出台了《佛山市政府投资市属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办法》,实施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直接代建(集中建设)。2021年,我市顺德区率先在全市实施集中建设+市场化代建模式,出台了《顺德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经过多年的工作实践,我市有一定的市场化代建经验。
(三)合法性
《实施细则》起草的内容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一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2016年),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项目代理建设制度”。二是根据《广东省政府投资省属非经营性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粤府〔2022〕12号),要求“基于业务需要,前款规定两种建设管理模式的项目,经批准也可以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市场化代建单位,承担项目建设的管理工作”、“省以下各级政府可参照本办法规定,制定本地区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的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分为七个章节,共二十九条,相关情况如下:
(一)总则和代建单位的确定。《实施细则》第一章、第二章主要明确市场化代建分为全过程代建和施工代建两种模式,规定了市场化代建单位的条件,中标的施工单位向项目建设单位提供履约保函等,确保项目建设单位对市场化代建单位综合实力、履约能力的有效管控。
(二)组织实施和职责分工。《实施细则》第三章、第四章主要明确代建项目的组织实施和各方职责,如由项目建设单位与代建单位签订合同;设立“工程款专用账户”监控合同款项支付;明确缺陷责任期内代建单位责任等,通过合同设计厘清权责,健全项目全过程风险管控机制。
(三)代建管理费与奖励制度。《实施细则》第五章主要明确市财政部门制定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市场化代建管理费最高费率控制标准。规定实施施工代建的项目,代建管理费按照不超过项目实行全过程代建管理费总额的70%执行;另外规定了代建合同可实行激励制度等,激励代建单位在项目建设上创先争优,助力项目高质量落地,保障市场化代建出实效、见成果。
(四)法律责任和附则。《实施细则》第六章和第七章主要明确代建单位合同未完全履行责任、违法违规的后果、出现争端解决方式,有效期等内容,从而保障代建单位合法合规、按时按量完成代建任务,从法律保障角度确保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序、控制成本,全面提升政府投资效益。
三、创新亮点
(一)深入开展代建模式改革,充分释放市场活力。《实施细则》作为《佛山市政府投资市属非经营性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配套文件,对我市传统代建模式进行改革,精准定位市场化代建是作为我市集中建设管理模式的有力补充。深入总结省内外各地市场化代建的实施经验,围绕“谁来建”“建什么”“怎么建”的核心问题,是我市首次在市级层面以规范性文件确定市场化代建新模式,使市场化代建有规可循、有据可依。积极运用双轨并行的集中建设和市场化代建模式,利用市场化代建单位的建设经验、技术水平、人力资源,解决集中建设主体建设任务突增下的人手不足和专业不齐等问题。
(二)深入开展全过程造价管理及质量监督改革,压实项目投资与质量控制。为有效控制代建项目的投资与质量,《实施细则》规定代建项目的造价咨询单位、监理单位由集中建设主体委托,对集中建设主体负责,确保集中建设主体对估算、概算、预算、结算进行全过程控制,从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进行全过程质量监督。
(三)深入开展全链条资金保障改革,防范项目资金外流。本次《实施细则》对市场化代建项目资金监管机制进行创新,明确项目使用单位与项目建设单位、代建单位、施工单位签订资金监管协议,施工单位设立市场化代建项目“工程款专用账户”,以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的方式,建设资金按预算、合同、进度、节点拨付;项目建设单位向项目使用单位申请将进度款拨付至施工单位工程款专用账户,并进行账户监管共管,实现支付“点对点”,从源头防范廉洁风险。同时,确保资金流向清晰、资金安全可控。
(四)推动代建管理费用标准改革,节约建设成本。明确市财政部门制定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市场化代建管理费最高费率控制标准,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此标准以内委托市场化代建单位;实行市场化代建的项目,不得在项目概算中同时列支代建管理费和项目建设管理费,预防项目建设单位随意扩大代建管理费、重复列支建设管理费,节约建设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