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助手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长者服务专区 > 政策解读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明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技术标准和要求的通知》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时间:2024-09-06
字体: [大] [中] [小]

  为进一步明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下称网约车)车辆相关技术标准,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保障运营安全和各方合法权益,市交通运输局制定了《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明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技术标准和要求的通知》(下称《车辆技术标准》)。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目的和必要性

  《佛山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佛府办〔2024〕9号)自2024年9月12日起实施,其中第十四条明确:“拟从事网约车经营车辆的具体技术标准和要求,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并向社会公布”。为做好政策衔接,《车辆技术标准》作为《佛山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佛府办〔2024〕9号)配套部门规范性文件印发实施,进一步明确网约车车辆的具体技术标准和要求。

  二、制定依据

  主要包括《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出租汽车经营管理办法》等。

  三、主要内容

  《车辆技术标准》主要明确网约车车辆的具体技术标准和要求,包括车辆类型、车辆轴距、车龄年限、车载服务终端等具体要求。具体如下:

  (一)网约车车辆应当为7座及以下纯电动汽车或氢燃料电池汽车,车辆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

  (二)网约车车辆应当在本市登记注册,取得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机动车行驶证》,且初次注册登记取得《机动车行驶证》之日至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之日未满两年。

  (三)网约车车辆应当配置前排座位安全气囊,前后座位安全带及其他应急救生设施。

  (四)网约车外观应当符合交通运输、公安机关、宣传和文明等主管部门对车身外观的要求。未经本市人民政府同意,网约车不得喷涂巡游出租汽车专用标识和安装巡游出租汽车标志灯、空车待租标志、计程计价设备。

  (五)网约车车辆应当安装符合技术要求的车载服务终端,具备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录音录像等功能。卫星定位、录音录像等数据应当直接接入本市政府监管平台。

  四、实施日期和有效期

  《车辆技术标准》自2024年9月12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