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关于“深化招标投标制度改革”工作部署,我们深入研究各地招标投标制度实施和运行情况,结合我市工作实际,以公平竞争、提质增效为目标,保障改革后的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实施有成效,形成《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定标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现将有关制定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20年,我市出台《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设置导则》《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定标分离操作导则》等招标投标制度配套文件。施行三年以来,对规范我市招标投标活动,引导招标人合理设置评标、定标因素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我市招标投标领域面临新形势、新要求,出现新情况、新问题,已无法适应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求,为深化我市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优化评标定标分离法,对交易机制进行创新性重构,引导招标投标活动从“无序的围标串标活力”向“有序的市场公平竞争”转变,制定了《细则》。
二、四种评标定标办法的简要介绍
通过深刻剖析我市评标、定标导则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运行情况,在辩证学习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改革创新出“综合评估法”“评标定标分离法”“信价量化评标法”“简易评标法”四种评标定标办法,从制度层面减少围标串标风险,形成具有佛山特色、能够解决问题、强化权力制约的《细则》。评标定标办法的交易机制如下:
(一)综合评估法
适用于所有类型项目。综合评估法采用“两阶段评审”方式。第一阶段评审“资信标+技术标”,第二阶段评审“经济标”,按照投标人资信标、技术标、经济标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二)评标定标分离法
适用于《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大型、中型工程项目,以及技术复杂或者技术规格、性能、制作工艺要求难以统一的货物项目,评审方法采用“两阶段、四步骤评审”。
1.评标阶段评审。分为两个步骤:第一步骤,评标委员会评审“资信标+技术标”;第二步骤,评审“经济标”,在两种经济标计算方式中确定一种计算经济分。最终推荐“资信标+技术标+经济标”得分排名前N名(3≤N≤7)的投标人为定标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
2.定标阶段评审。分为两个步骤:第三步骤,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因素从定标候选人中推荐3个定标候选人;第四步骤,由招标人抽取权重值计算定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最接近定标基准价的为中标候选人。
(三)信价量化评标法
适用于《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小型工程施工项目。按投标报价确定评审区间,评审区间内的投标人进入“资信标”评审,随后在两种经济标计算方式中确定一种计算经济分最终推荐“资信标+经济标”综合得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四)简易评标法
适用于技术简单或者技术规格、性能、制作工艺要求统一的货物项目,以及1000万元以下的无专业承包资质的施工项目。按投标报价确定评审区间,评审区间内的投标人进入“经济标”评审,在两种经济标计算方式中确定一种计算经济分,最终推荐得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