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住建局等九部门印发关于持续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包括放宽购房入户政策等13个方面。
同一天,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稳定居住就业入户事项调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放宽购房入户政策进行了明确。在本市持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或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满3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以申请入户。在本市高明区办理居住登记且连续居住半年以上,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以在该区申请入户。以上调整5月13日起实施。
持自有产权住房可入户政策扩大至全市范围
据新政策,在本市持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申请入户,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记者观察发现,与2023年调整后的高明与三水区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政策相比,新政策在增加入户渠道的基础上,将“有房就能入户”的实施范围扩大至全市。
需要注意的是,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含二手房、自建房)仅限住宅,不包括办公用房、商业公寓及商铺等非住宅用途房屋。以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标明住宅用途为准。
什么时间段获得的住宅可以申请办理入户呢?根据规定,自有合法产权住宅的获得时间不受限制,符合条件的,均可申请办理。原则上,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证明材料需要提供房产证件,含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对于非个人原因暂时无法办理房产证件的市民,可提供购房合同及契税完税证明。二手房和自建房,则必须提供房产证。
合法稳定就业满3年 租房也可申请入户
根据《通知》,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满3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或连续经商满3年,可互补叠加)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以申请入户,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在本市没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经产权单位同意可迁入工作单位产权住宅房屋或政府产权租赁房屋,也可迁入亲友家庭户,或依次选择迁入工作单位集体户、就业所在地政府公共集体户。
高明区居住半年可入户 需在粤居码办理居住登记
在本市高明区办理居住登记且连续居住半年以上,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以在该区申请入户,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市民需要在广东省粤居码系统办理居住登记,当前且最近半年的经常居住地持续在高明区,经公安机关核实,即可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在高明办理入户。
申请人在高明区持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在房屋所在地入户;在高明区没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可迁入居住地政府公共集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