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延长《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建设工程项目概算价、最高投标限价、合同价和竣工结算价电子化备案工作的通知》有效期的背景和依据
为建立佛山工程项目造价数据库,逐步实现工程造价动态监测,更好地规范我市建筑市场计价行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出台了《关于切实做好建设工程概算价、招标控制价、合同价和竣工结算价备查工作的通知》(佛建建市函〔2010〕66号)。2019年重新修订为《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建设工程项目概算价、最高投标限价、合同价和竣工结算价电子化备案工作的通知》(佛建〔2019〕58号),有效期至2024年6月30日。
2015年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工程计价行为,维护建设各方合法权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制定了《佛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佛府办〔2015〕64号),2020年7月9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重新修订为《佛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佛府办〔2020〕14号),有效期至2025年8月30日,《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建设工程项目概算价、最高投标限价、合同价和竣工结算价电子化备案工作的通知》(佛建〔2019〕58号)作为该文件的配套文件有必要继续实施。按照《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制定《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延长<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建设工程项目概算价、最高投标限价、合同价和竣工结算价电子化备案工作的通知>有效期的通告》(佛建〔2024〕27号)。
二、《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延长<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建设工程项目概算价、最高投标限价、合同价和竣工结算价电子化备案工作的通知>有效期的通告》主要内容
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和《佛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将《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建设工程项目概算价、最高投标限价、合同价和竣工结算价电子化备案工作的通知》(佛建〔2019〕58号)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