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延长<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加强幼儿园定价和收费管理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的制定背景和主要依据
2019年,为规范我市幼儿园定价和收费管理,根据《价格法》《广东省定价目录》等规定,市发展改革局出台《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加强幼儿园定价和收费管理的通知》(佛发改收〔2019〕2号),从定价权限、收费项目及收退费等问题上规范幼儿园定价收费管理。实施以来,较好地维护了幼儿园和幼儿家长双方的合理权益,平衡了幼儿园和幼儿家长之间的利益诉求。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佛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对佛发改收〔2019〕2号文有效期进行延长。
二、《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延长<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加强幼儿园定价和收费管理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主要内容
将《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加强幼儿园定价和收费管理的通知》(佛发改收〔2019〕2号)有效期延长一年,即有效期至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