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根据2022年9月16日公安部印发《关于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公交管〔2022〕299号)以及2022年9月26日省公安厅《转发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广公办字〔2022〕83号)相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更好保障物流畅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对我市禅桂新中心城区现行的货车限行措施中与公安部、省公安厅要求不符的进行优化调整。
二、起草过程
为做好《通告》的起草工作,市公安局认真做了以下工作:
1.认真研究了国家、省关于机动车限制通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精神。
2.将《通告》(征求意见稿)发送5区政府、8个市直有关政府部门和1家运输行业协会征求意见,在市政府、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挂网征求公众意见。根据回收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行进一步完善,形成《通告》送审稿。
三、《通告》的主要内容
《通告》共6条。主要包含了禅桂新中心城区限制货车通行的目的和依据、限货具体措施(包括限行区域、路段、时段以及限行车辆类型)、不受限制的情形和车型、处罚主体和处罚措施、起效时间和执法管理工作等。
四、主要内容解读
(一)开头部分明确了《通告》的制定目的、依据。为优化改进城市配送货车通行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安部便利货车通行部署,我局决定自2024年2月15日零时起,优化调整我市禅桂新中心城区货车限行措施。
(二)第一点明确了《通告》限货具体区域、路段、时段、车辆类型等具体措施。
1.禅桂新北片区限行范围(不含高速公路):东以S47广佛江珠高速公路及其辅道为界,南以东平水道为界,西以东平水道、佛山水道、佛山大道为界,北以海八路、佛山水道为界。由核心区域和其他区域两部分组成,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核心区域(东以桂澜路、联河路为界,南以魁奇路为界,西以佛山大道为界,北以海八路、佛山水道为界,见附图A),每天6时至22时,禁止一切货车通行,其他时段禁止中、重型货车通行。
二是核心区域界线上的桂澜路(海八路至魁奇路段)、联河路(海八路至佛山水道段)、魁奇路(桂澜路至佛山大道路段)、佛陈大桥,每天6时至22时,禁止中、重型货车通行;海八路(谢边立交至S47广佛江珠高速路段),每天6时至22时,禁止一切货车通行;佛山大道(谢边立交路段至澜石大桥),每天6时至22时,禁止一切货车通行,其他时段禁止中、重型货车通行。
三是其他区域(见附图A1)每天7时至10时、16时至21时,禁止中、重型货车通行。
2.禅桂新南片区限行范围(不含高速公路):东以S47广佛江珠高速公路及其辅道为界,南以荷岳路、三乐路为界,西以佛山大道为界,北以东平水道为界。由核心区域和外围区域两部分组成,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核心区域(东以百顺道为界、南以富华路为界、西以吉庆道为界、北以东平水道为界,见附图B)每天6时至22时,禁止一切货车通行,其他时段禁止中、重型货车通行。
二是其他区域(见附图B1)每天6时至22时,禁止中、重型货车通行,其他时段禁止重型货车通行。
三是其他区域界线上的三乐路(佛山大道至荷村路口路段)和荷岳路(荷村路口至水口大道路段),每天6时至22时,禁止中、重型货车通行,其他时段禁止重型货车通行;佛山大道(三乐路路口至澜石大桥路段),每天6时至22时,禁止一切货车通行,其他时段禁止重型货车通行。
(三)第二点明确了货车所指的类型。《通告》的货车包括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挂车。
(四)第三点明确了不受限制的车型和情形。多用途货车(皮卡车)、新能源轻型货车、新能源微型货车以及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新能源中型货车除高峰期(7时至9时、17时至19时)以外不受限制。
(五)第四点明确了本《通告》与本市其他限制货车通行规定的关系。在限行区域内通行的货车除遵守本《通告》外,还须遵守本市其他限制货车通行的规定。
(六)第五点明确了货车需要在限行区域、路段、时段通行的申请途径。确须在上述道路限行时段行驶的货车,通过“交管12123APP”向佛山交警部门申领货车电子通行码,在规定时间和区域路段通行。
(七)第六点明确了《通告》起效时间和违反《通告》规定行为的处罚主体和处罚依据。本通告自2024年2月15日零时起施行。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附件:优化调整禅桂新中心城区货车限行措施区域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