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延长《佛山市公安局关于S15沈海高速广州支线(广佛段)雅瑶至横沙路段限制货车通行的通告》有效期的背景和依据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沙贝互通立交及临近路段拥堵整治工作的会议纪要》(〔2018〕25号)以及广东省公安厅《广州环城高速及广佛高速部分路段货车分时限行总体方案》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由市公安局牵头制定《佛山市公安局关于S15沈海高速广州支线(广佛段)雅瑶至横沙路段限制货车通行的通告》(佛公通〔2018〕424号,以下简称《通告》),从2018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
《通告》实施以来,对缓解S15沈海高速广州支线沙贝互通立交交通拥堵状况起到了积极作用。为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要求,按照《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相关规定,现延长《通告》有效期。
二、《佛山市公安局关于延长<佛山市公安局关于S15沈海高速广州支线(广佛段)雅瑶至横沙路段限制货车通行的通告>有效期的通告》的主要内容
依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现将《佛山市公安局关于S15沈海高速广州支线(广佛段)雅瑶至横沙路段限制货车通行的通告》(佛公通〔2018〕424号)有效期延长至2028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