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的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2022年5月7日,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创新高地的意见》(佛发〔2022〕6号),明确提出“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培育和造就一支熟练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特色鲜明、富有活力”的人才大军。在“完善人才服务机制”方面,明确提出要“组建人才医疗保障专家团,为领军人才提供良好医疗、免费体检、疗养保健等服务”。
当前各地人才战略竞争激烈,为进一步完善我市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服务政策体系,加大对高层次人才的优先发展保障,市卫生健康局起草了《佛山市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服务实施办法》,扎实推进我市“人才强市”战略策略实施。
二、制定的依据
《中共佛山市委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创新高地的意见》(佛发〔2022〕6号)
三、主要内容解读
《佛山市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服务实施办法》包括总则、服务对象、医疗服务、管理、附则等五章15条内容。
第一章为总则,说明制定办法目的。
第二章为服务对象,明确享受医疗保健服务的对象为“优粤佛山卡A卡人才”,以及符合《佛山市重点扶持人才目录》一类领军人才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
第三章为医疗服务,包括建立特需服务、健康体检制度、就医绿色通道、就诊协调机制、住院探视制度、康复随访制度和健康顾问制度。
第四章为管理,明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及市委保健办相关职责。
第五章为附则,明确办法解释及组织实施部门、实施时间等内容。
为明确申领条件和流程,办法附带了《佛山市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服务办理指南》。
《佛山市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服务实施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