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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民政局关于延长〈佛山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生态殡葬活动补贴办法的通知〉有效期的通告》的解读

信息来源:佛山市民政局 时间:2023-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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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延长《佛山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生态殡葬活动补贴办法的通知》有效期的背景和依据

  为推动我市殡葬事业发展,全面实施节地生态安葬工作,我市自2021年1月1日起印发实施《佛山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生态殡葬活动补贴办法的通知》(佛民社〔2021〕3号),对生态殡葬活动补贴对象、补贴标准、领取补贴所需资料、领取补贴程序、经费管理予以规定,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按照《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7号)有关规定,制定《佛山市民政局关于延长〈佛山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生态殡葬活动补贴办法的通知〉有效期的通告》(佛民办〔2023〕116号),继续按照佛民社〔2021〕3号文有关规定推进我市生态殡葬工作。

  二、《佛山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生态殡葬活动补贴办法的通知》主要内容

  依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将《佛山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生态殡葬活动补贴办法的通知》(佛民社〔2021〕3号)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按照《佛山市民政局关于延长〈佛山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生态殡葬活动补贴办法的通知〉有效期的通告》(佛民办〔2023〕116号),我市对生态殡葬活动补贴对象、补贴标准、领取补贴所需资料、领取补贴程序、经费管理等仍按照佛民社〔2021〕3号文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