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公共汽车客运管理,规范运营秩序,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维护运营安全,促进公共汽车客运行业健康发展,我市制定了《佛山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是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乎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普遍服务和民生工程,为社会公众日常出行提供基础运输服务保障。通过制定出台《办法》,有助于确立公交优先发展的城市战略,加强公交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规范客运服务标准和管理要求,保障公共汽车客运运营安全,为我市公交健康发展提供支撑,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此外,为满足市民多元化出行需求,《办法》明确了辅助公交的发展定位以及日常管理要求,促进我市公交行业规范可持续发展。
二、制定依据
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定价成本监审的办法》等。
三、编制过程
编制单位系统梳理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开展行业调研,同时吸纳借鉴相关城市管理经验,对行业发展存在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明晰解决思路,反复推敲研讨,形成相关稿件,广泛征求各部门各单位以及社会公众意见,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听证会,对政策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性等进行深入论证,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办法》经十六届市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3年7月正式印发。
四、主要内容
《办法》共七章34条,包括总则、公交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运营管理、运营服务、安全和应急、保障和监督以及附则。
第一章总则——确立公交优先发展的城市战略以及明确职责分工。合计4条,包括立法目的、适用范围、政府职责和部门职责分工,其中第三条确立了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城市战略以及明确了市和区人民政府职责,第四条则明确了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以及其他相关主管部门在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
第二章公交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保障。合计6条,从用地保障、轨道公交融合发展、能源设施建设、服务设施管理主体、公共汽车场站建设以及公共汽车专用道建设和管理等六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第三章运营管理——明确实施专业化管理以及基本公交客运和辅助公交客运的分类管理规则。合计9条,明确成立佛山市公共交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我市公共汽车客运行业的专业化管理机构,以及区分基本公交客运和辅助公交客运提出了不同的管理要求。
第四章运营服务——规范客运服务标准和管理要求。合计5条,包括运营服务专业化管理、服务设施和运营标识管理、广告设置管理、从业人员管理和员工培训。
第五章安全和应急——保障公共汽车客运运营安全。合计4条,对公交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配置、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
第六章保障和监督——明确资金保障和公共汽车票价制定。合计3条,包括资金保障、票制票价和投诉管理。
第七章为附则,合计3条,包括术语说明、解释主体以及《办法》的生效时间和有效期。
五、实施日期和有效期
《办法》自2024年1月1 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