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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佛山市易制毒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监管等级评定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佛山市公安局 时间:2023-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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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目的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完善毒品问题治理体系,坚决打赢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中发〔2014〕6号)和公安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的意见》(公通字〔2018〕35号)要求,各级公安、商务、应急管理、药监等部门要联合开展易制毒化学品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对企业依法经营、内部管理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易制毒化学品企业信用等级并作为各级政府部门监管参考的依据,对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管理不严格,导致化学品非法流失的企业要列为重点监管单位。

  目前我市登记纳入监管的易制毒化学品从业单位有1800多家,绝大部分都是二、三类的使用单位,监管压力陡增、非法流失风险高度存在,加大对从业单位等级评定分类分级管理是符合禁毒工作实际需要,亦是易制毒化学品日常监管的主要措施和手段,建立诚信机制,推进信用监管体系建设,切实完善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监管体系,坚决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用于制毒。因此我局制定《佛山市易制毒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监管等级评定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主要内容解读

  《办法》共包含四章内容,细化成31条条款,旨在公正、科学、客观、有序地组织开展佛山市易制毒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监管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其中第一章“总则”说明了开展易制毒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监管的依据目的、适用范围、等级分类;第二章“评定内容”,明确了开展易制毒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监管评定方法和定级标准;第三章“评定程序”,明确了易制毒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监管信用评定周期、初评和复核定级;第四章“监管措施”,说明了开展易制毒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监管信用评定的监管措施、结果公布、按信用等级分类纳入监管、按信用等级办理相关许可(备案)证明、本办法效力范围及发布施行。



佛山市公安局  

2023年5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