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背景
为了进一步推动“有家就有佛山造——佛山优品馆”工作开展,做好佛山名企优品推广,促进“佛山优品”产业联盟建设,规范本地企业使用“佛山优品”品牌,按照市委深改委下发的《关于佛山企业及产品、佛山城市形象宣传推广工作方案》(佛改委发〔2021〕15号)有关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产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编制依据
中共佛山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佛山企业及产品、佛山城市形象宣传推广工作方案》的通知(佛改委发〔2021〕15号)。
三、主要内容
《“佛山优品”管理办法》共分五章节(含附则):
第一章是“总则”,主要介绍管理办法的依据、明确“佛山优品”的概念、商务部门的职责以及办法适用的范围,遵循的原则。
第二章是“范围和条件”,明确申报“佛山优品”的企业范围,“佛山优品”申报条件、认定条件及所需申报材料。
第三章是“申报程序”,明确“佛山优品”的申报、审核、公示、授证等程序。
第四章是“监督管理”,明确业务主管部门对已纳入“佛山优品”的企业进行复核的职责。明确变更相关信息等情形,取消“佛山优品”认证的情形及处理措施。
第五章是“附则”,明确本办法自2023年5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四、有效期限
本办法自2023年5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