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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住宿业方向(支持限额以上住宿业市场主体入库项目)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时间:2023-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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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编制背景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小微企业上规模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15〕4号)等文件要求,立足佛山发展实际,我市制定并印发了《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促进第三产业加快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佛府办函〔2021〕74号)及《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2021年“四上”企业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佛府办函〔2021〕98号)等系列文件,推动佛山第三产业加快发展,鼓励支持第三产业做大做强,持续培育壮大第三产业发展规模。为推动住宿业企业升规入库,经市政府批准,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印发了《佛山市推动住宿业企业上限额激励扶持工作措施(2021-2023年)》(佛文〔2021〕6号),提出按照“查漏纳新一批、挖潜提升一批、扶持壮大一批”的工作思路,加强限上住宿业企业扶持培育,推动限上住宿业各行业数据应统尽统,实现促进我市住宿业加快发展工作取得实效,为我市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同时,明确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牵头研究制定住宿业市场主体上规纳统工作任务指标和奖励扶持办法,对新升规及持续在库的主体给予奖励扶持。

  二、《办法》制定的依据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

  2.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小微企业上规模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15〕4号)

  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2021年“四上”企业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佛府办函〔2021〕98号)

  4.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推动住宿业企业上限额激励扶持工作措施(2021-2023年)》的通知〔2021〕6号)

  5.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佛府办函〔2022〕84 号)

  6.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促进第三产业加快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佛府办函〔2021〕74 号)

  7.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佛府办函〔2020〕16号)

  8.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佛府办〔2011〕150号)

  9.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促进经济平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佛府〔2022〕5号)

  三、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分六章节,包括总则、支持对象及标准、资金申领审批及拨付、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法律责任、附则。

  (一)总则:明确立法目的、资金的来源渠道、使用方式和管理原则,明确市区政府对资金管理的具体机构、职责和主要工作等。

  (二)支持对象及标准:明确专项资金支持对象为2021年-2023年首次纳入国家联网直报平台的住宿业市场主体及其有关注意事项;专项资金支持标准为对符合条件的住宿业市场主体分2个年度共给予资金支持10万元,其中第一年纳入国家联网直报平台支持5万元,次年仍在该平台支持5万元。 

  (三)资金申领审批及拨付:主要介绍资金申领、审批及拨付的具体流程。

  (四)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包括监督检查、资金使用管理等。

  (五)法律责任:要求企业对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明确企业违规申领的法律责任。

  (六)附则:说明制定机关和办法实施的有效时间等。

  四、有效期限

  本办法自2023年2月17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