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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公安机关常见行政违法行为处罚裁量基准》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佛山公安 时间:2023-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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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行政处罚行为,确保公安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准确适用,佛山市公安局印发了《佛山市公安机关常见行政违法行为处罚裁量基准》(以下简称《裁量基准》)。现就《裁量基准》的制定背景和依据、制定过程、制定依据、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21年1月22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制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应当向社会公布。”为加强对我市公安行政处罚裁量权运行的监督和约束,切实从源头上防止滥用和乱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裁量基准》以促进公安行政权力规范行使。

  二、制定过程

  我局于2022年4月启动了常见行政违法行为处罚裁量基准的起草工作。经过深入调研起草、广泛征求意见、开展专家论证、深入评估风险并进行合法性审查,最终形成《裁量基准》。一是公众参与。征求政府各部门意见环节,采纳了南海区政府的意见,部分采纳了市司法局的意见;征求公众意见环节,公众未提出意见。二是专家论证。邀请法院、司法局、律所、高校及企业的有关专家开展论证,并根据专家提出的意见建议作相应修改。三是风险评估。邀请专家对社会稳定风险和廉洁风险进行评估,一致认为风险程度低、处于可控范围。四是合法性审查。经审查符合法定权限、履行法定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等规定。

  三、制定依据

  为规范我市公安常见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统一裁量尺度,避免行政处罚的畸轻畸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的行为名称及其认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行为的处罚裁量基准》《广东省公安厅关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涉行政拘留吊销驾驶证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裁量基准》。

  四、主要内容解读

  《裁量基准》分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是一般适用规则,共十三条。第二部分是对十类常见行政违法行为处罚裁量的具体规定,分别是1.殴打他人、故意伤害;2.盗窃;3.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4.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5.卖淫、嫖娼、拉客招嫖;6.引诱、容留、介绍卖淫;7.赌博、为赌博提供条件;8.吸毒;9.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10.非法居留。针对上述十类违法行为,《裁量基准》分为法律依据、违法行为、裁量基准三个部分。裁量情节原则上划分为情节较轻、一般情节和情节较重三种类型,裁量因素围绕主观故意性、持续时间性、后果严重性、情节恶劣性等维度,对处罚幅度进行了细化。

  五、后续工作

  《裁量基准》将根据本市执法实践和法律法规规章的废改立情况,结合规范性文件的清理评估工作予以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