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订背景
我市现行《佛山市公共汽车乘车守则》第九条中规定“一名成年人可以免费携带两名身高不超过1.3米或未达到法定入学年龄的儿童(凭有效身份证明)乘车;所带儿童超过两名的,按超过规定人数购票”,与国家和省的计划生育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够衔接,需要对携带的免费乘车儿童的人数进行修订。
二、修订内容解读
修订后的《佛山市公共汽车乘车守则》共19条,与原来相比较,修改幅度较小。第九条取消了携带的符合要求的免费乘车的儿童数量,由原来一名成年人可免费带两名符合条件儿童,改为成年人可免费携带身高不超过1.3米或未达到法定的义务教育入学年龄的儿童(凭有效身份证件)乘车。另外,修改了第十八条第一款的文字表述,删除第二款失信惩戒内容。修订后的乘车守则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