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相关要求,依据医院的体检结论,现将我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结果(第二十一批)(详见附件)以及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经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对象。考生在录用考察阶段的相关事宜,由招录单位与考生联系,请考生保持通信畅通。若出现电话号码变更的情况,请及时告知招录单位。
附件:体检结果(第二十一批)
中共佛山市委组织部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