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任免
市人大常委会决定:
任命陈霞同志为佛山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副主任
任命潘智勇同志为佛山市财政局局长
任命李红同志为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审判员
任命刘建红同志为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任命肖启明同志为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免去于慧同志的佛山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穗红同志的佛山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委副主任职务
免去莫玉燕同志的佛山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副主任职务
免去黄学军同志的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周刚同志的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刘建红同志的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免去谭显刚同志的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