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公务员考录体检工作进展情况,现将体检结果(第十一批)(详见附件)以及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依据公务员录用体检医院的体检结论,经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对象。考生在录用考察阶段的相关事宜,由招录单位与考生联系,请考生保持通信畅通。若出现电话号码变更的情况,请及时告知招录单位。
附件:体检结果(第十一批)
中共佛山市委组织部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