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府令第139号),结合学校实际,面向2021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毕业生),公开招聘从事普通高中物理竞赛教师的专任教师1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2021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毕业生)。
二、招聘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任职条件
1.学历要求:
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毕业生)。
2.专业要求:
专业名称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专业要求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原毕业院校出具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证明方可报考。
三、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及专业要求
四、招聘公告发布
公告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佛山市教育局、佛山市第一中学等网站发布。
五、招聘办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提交资料的方式。
1.网上报名
时间:2021年5月27日8:30-2021年6月10日 17:30
2.确定面试人员
经资格审查后,根据报考人员学习成绩、思想表现、获奖荣誉等综合情况,原则上按招聘岗位1:4比例择优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如果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可以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学校可根据实际进行递补。
考生应践行诚信报考,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并符合招聘条件,违者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由招聘学校电话通知参加面试人员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2021年6月19日 8:30
地点:佛山市第一中学
面试为综合能力考察,主要考察报考者的综合素养(包括仪表仪态、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等),由招聘学校组织。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
面试完成后,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的佛山市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我单位支出。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经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佛山市教育局和佛山市第一中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佛山市第一中学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七)其他规定
1.凡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情形的,不能应聘。
2.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应聘人员应持“健康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考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应聘人员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应聘人员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3.对于本次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4.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5.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联系人:王老师、谢老师
联系电话:0757-82838610,传真0757-82837688
监督投诉电话:0757-82803056
佛山市第一中学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