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求,我单位急需引进中医学科带头人1名。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中医学科带头人1名。从事中医临床诊疗工作。
二、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任职条件
中医学科带头人任职条件:
中医学、针灸学或中西医结合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要求已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丰富的中医、针灸临床工作经验和一定的管理能力。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截止至报名之日),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0年 12 月 14日 至2020年 12 月 1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佛山市第五人民医院人事科,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江浦东路63号。招聘联系电话:0757-86890005,联系人:王老师。报名时提交《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简历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于报名时间截止后组织人员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核对象。
六、考核
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知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
七、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我单位支出。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九、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经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人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同级人社部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2020年11月30日
佛山市第五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