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市定于2024年9月21日上午10时40分至11时03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种防空警报信号试鸣的具体时间为:9月21日10时40分至10时43分试鸣预先警报,三长声,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10时50分至10时53分试鸣空袭警报,连续短声,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11时00分至11时03分试鸣解除警报,连续鸣响3分钟。
二、全市固定警报器和多媒体防空警报终端同时发放警报信号;电视、广播和应急广播系统等渠道同步发放警报信号;佛山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佛山地铁电视终端和公交车显示屏等渠道适时发布防空警报试鸣信息;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途径于警报试鸣前5日发布政府防空警报试鸣通告。
三、防空警报试鸣期间,全市生产、生活及社会活动照常进行。
特此通告。
佛山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