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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遗失声明

信息来源:佛山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4-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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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兹有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禅城分局李红晖同志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执法证号:19050015108,证件有效期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苏汉佳同志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执法证号:19050015441,证件有效期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张丽兰同志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执法证号: 19050015234,证件有效期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杨红同志持有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执法证号:19050015022,证件 有效期至 2028 年 2 月 3 日);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熊鹏程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执法证号:19050015984,证件有效期至2025年9月11日)遗失,现声明上述证件作废。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