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高等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扶持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8〕38号)和《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佛山市教育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新引进高等教育教学科研骨干人才安家费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佛人社〔2020〕56号),经用人单位申报、市人才工作部门审核,以下申请人符合安家费申请条件,现按规定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名单等情况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市人才工作部门如实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公示时间:2021年10月14日至2021年10月20日。
张朝霞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受理单位: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受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7号
联系电话:0757-83878562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