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佛山市生态环境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修订〈佛山市环境保护责任制考核奖励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我办组织了由市生态环境局相关人员组成的审核小组对五区申报的奖励项目进行审核,拟对其进行奖励,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月28日至6月3日,如有问题可以及时与我办联系,联系人:关展雯,联系电话:8303 2923。
附件:“十三五”期间五区环境保护责任制考核奖励 资金拟奖励项目
佛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28日